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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作者兰州的市中心在城市的哪里?
兰州市中心,目前是东方红广场周围的区域,但是个人认为,将来会逐步发生改变。城关区作为兰州市的老城区,是开发的比较早的区域了,所以像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张掖路步行街都是比较繁华的地区,人流量非常大,各种配套设施也比较全。像前几年在雁滩建设的万达,也吸引了一部分的人流量,所以城关区是目前兰州市的中心。但是,老城区也面临着自己的问题,基础设施一般,交通压力很大,发展潜力不会很大。
自己在雁滩住过一段时间,即使天水路是双向八车道,每天晚上堵车依旧非常非常的严重,而且万达停车位不足,周边也没有大型停车场,停车比较困难。所以,有时会很不方便。现在,有逐步向西发展的趋势。包括在七里河建成不久的兰州中心,安宁区的金牛街等地,不仅仅可以购物,可以说是吃喝玩乐一条龙。现在公共交通发达,拥有私家车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前往这些地方也不是那么困难,所有我觉得随着商圈的逐步向西发展,市中心可能也会有所偏移。
至于兰州新区,我认为至少短时间内不会成为兰州中心的。前后四年,一共去过三次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确实不错,道路非常宽阔,公园也很漂亮。但是,人员太过于稀少,而且几乎没有基础设施配套,所以想要发展成为兰州中心,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形成的。以上是我的一些见解,欢迎大家一起讨论。感谢各位点赞,欢迎关注、讨论。。
传说中的夜郎国在哪里?它有多大?
这里的夜郎主要是指战国后期到西汉后期的夜郎国,夜郎国的地盘曾经也是相当大的,它的疆域主要覆盖今天贵州的西部和南部,在强盛时期还扩张至云南东北部、四川南部和广西西北部一带,当时是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国家。公元前316年,秦国灭巴蜀诸国之后,西南地区的夜郎国也臣服于秦,此时的夜郎国已经一个巨大的部落联盟国家,后秦国在夜郎地区设置了夜郎县。
不过,夜郎毕竟山高水远,一直到秦朝灭亡,秦朝能对夜郎施加的影响极其有限,一般就是听之任之的状态。秦朝灭亡后,夜郎国得以复国,在秦末乱世中,夜郎组成了一个较大的国家联盟,以同夜郎国、且兰夜郎国等君长国为首,数十个小国参与。西汉建立后,由于前几十年采取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政策,国家对对外扩张也没什么大兴趣,夜郎国也安安稳稳地度过了几十年的光景。
等到汉武帝即位,并花了十多年时间巩固权力之后,夜郎国自然也就进入皇帝的眼帘,于是公元前135年,汉武帝拜唐蒙为中郎将,让他出使夜郎国。名为出使,实则是去收小弟的。唐蒙向野狼王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在夜郎国设置郡县、汉朝尊重夜郎王的地位、西汉向夜郎借兵十万去攻打南越国。此时的大汉朝国力蒸蒸日上,其实力和军力也是夜郎王望尘莫及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夜郎王同意了西汉的要求。
同年,在夜郎国地区设置了一个犍为郡以及夜郎、南夷二县,就这样,夜郎王的地盘一下子缩水了三分之二,只剩下夜郎国县那么点大的地儿接下来几十年,夜郎国一直实行君主制和郡县制的双轨制。公元前111年,汉朝终于大举进攻南越国,同时也向夜郎国发出出兵要求,但夜郎国里的且兰国等几个国家按兵不动,汉军索性灭了且兰国,随后进一步对夜郎地区的土地进行了蚕食。
按照中央的命令,夜郎县和南夷县被进一步分割为29个小县,汉朝直接统治区大大扩充,夜郎王的地盘被进一步压缩,夜郎国从此开始衰弱。公元前27年,夜郎国和其他国家发生争执,汉朝出面调解,但夜郎国拒不接受调解,最后汉朝官员陈立带人深入夜郎国,斩杀了不服从号令的夜郎王兴,将夜郎树敌全部并入汉朝土地。夜郎国也算是当时的一个大国,所以会闹出“夜郎自大”的笑话。
当时的夜郎国,方圆千里,雄踞西南,《史记·西南夷列传》有载:“窃闻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余万”。一个夜郎就能出精兵十余万,这说明夜郎的实力还是相当强悍的,毕竟平时能保持十余万的军队,那可是一笔天价开支。因为夜郎是一个中小国家的联盟,所以夜郎王也自然认为汉朝是一个拥有很多诸侯的国家,再加上当时双方没什么臣属关系,夜郎王的理想还是很远大的。
蟹爪兰可以嫁接在哪些相同科目植物?
感谢邀请!嫁接确实是讲究亲和性的,一般只能在同系植物中进行,而蟹爪兰属于仙人掌科肉质植物,所以嫁接砧木一般只能以仙人掌科植物为主,比如:叶仙、量天尺、牛舌掌等,都是目前大家使用频率较高、又容易嫁接成功的砧木。不同的砧木嫁接蟹爪兰分别有哪些优点和缺点?1、量天尺:优点:量天尺一直被认为是嫁接蟹爪兰的最佳搭档。
不仅繁殖速度快、可耐干旱、嫁接亲和性和支撑力俱佳,既可单层嫁接也可分层嫁接,嫁接成活后观赏性佳。缺点:不耐低温和霜冻,越冬温度需要保持在5℃以上。积水易烂根、甚至发生茎腐,日常养护对土壤的要求较高,浇水适宜不干不浇。2、叶仙:优点:自身根系发达,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强,可耐干旱,嫁接过程中贴合度高,创面小,嫁接后伤口不容易出现腐烂和化水的现象。
而且嫁接不成功,还能进行二次嫁接,这一点是其它砧木所不具备的显著优势。缺点:枝条材质较软、支撑力不够,需要借助支撑架,而且砧木成熟度不易掌握,过于木质化则嫁接不易成活,半木质化的为最佳。叶仙不耐寒,有冬季休眠的特性,北方严寒地区不适宜用作嫁接砧木。而且由于叶仙枝干纤细而易木质化,嫁接过多的接穗,会导致缺乏养分。
3、仙人掌:优点:叶片厚实、砧木来源广泛,自身根系发达、既可刺座嫁接,也可分层或单层嫁接,嫁接成活后生长速度快,开花量大。缺点:伤口创面较大,不易形成愈伤组织,日常养护不能长时间积水,否则砧木易腐烂。挑选砧木时对其高度和厚度有一定要求,嫁接前两年长势较好,后期容易老化。嫁接的主要作用:蟹爪兰自身根系不发达、容易老化,而且有夏季休眠的特性,通过嫁接以后可以利用砧木的优势改善自身的不足。
嫁接成活后不仅开花量更大,而且可实现多层开花甚至是不同品种"一树多花"现象,观赏性更佳!总结:嫁接需要一定的园艺基础,操作过程需要讲究一定的技巧,比如:嫁接位置和方式的选择、砧木与接穗形成层对齐、伤口固定和防水、嫁接以后的养护等,这些都需要通过系统地学习以后,才有可能嫁接成功!本文配图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你小时候最喜欢玩的电子游戏是什么?
作为一个90后,当年大家都在玩街机,可是街机店里总有很多胖虎玩家,于是害怕进街机店,所以基本与什么《拳皇》《恐龙猎人》《三国》等街机游戏无缘了,只能找父母申请买了一台掌机,开启了我童年的新篇章!从GB到GBC再到GBA这段时间几乎覆盖了我的童年。现在说说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电子游戏吧:1-《口袋妖怪:水晶》GBC上的口袋妖怪系列游戏,在它之前还有口袋妖怪系列的红、黄、蓝、绿、金、银版本。
可是为什么唯独喜爱《水晶》呢?原因1:当时电视台正在播放《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宝可梦 的别称)。里面只有151只宝可梦,可是从BGC开始第二世代,出现了好多新的宝可梦!即使是当时大大泡泡糖送的卡片里面也没有的宝可梦!简直就是新世界突然朝我招手的感觉!原因2:BG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太小,玩是玩了,也觉得好玩,可是几乎记不清楚了。
然后是GBC的金/银,我是在水晶之后才买的金/银,虽然后来才知道金/银其实比水晶出得早一些。游戏经历:那个时候晚上大人都睡觉了,可是太沉迷与口袋妖怪(宝可梦)系列,总是晚上偷偷玩,可是那个时候的游戏机都不发光的,现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议!无奈只能悄悄存钱买了游戏机的灯,还有无数电池!现在手机流行的情况下,这东西看起来真的是太复古了。
在水晶的世界里,我还清楚记得御三家里我选了小锯鳄作为第一个宝可梦。那个时候网络一点不发达,为了搞定一些游戏诀窍,还要跑去买游戏攻略书,结果发生了意见很搞笑的事情,我确定我买的就是盗版的书!里面告诉我怎么捕捉雪拉比。“在学会砍树这个技能后,在雪拉比祭笼前的那个需要使用砍树技能通过的树,砍100次!”是的,你没看错,这种东西在当年我信了!结果也很明显,别说雪拉比了,毛拉比也没一个。
现在想起来又好气又好笑。另外补充一句,直到我后来又买了玩金/银来玩之前,我都没找到抓雪拉比的办法。还有些历历在目的情景:1:捕捉图腾怪,26个字母的艰辛。2:把宝可梦存进游戏里的电脑时,系统会自动保存的一瞬间,关机重新开游戏,会发现3:宝可梦被复制的BUG,身上一个,游戏里的电脑里一个。抓三圣兽,直到现在都快第八世代了,我最喜欢的神兽级宝可梦依旧是雷公、炎帝、水君。
(下图顺序)所以对我来说童年排名第一的就是这款在GBC上的宝可梦系列《口袋妖怪 水晶》游戏2-《牧场物语:矿石镇》GBA上的游戏,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偷菜”的游戏,只有自己老老实实种菜的游戏。这也是我玩的第一款经营类型的游戏。第一次被这种游戏感触到是因为,当时觉得“居然要自己除草,碎石,垦田才能种?天啊,感觉好麻烦,但是为什么我就是停不下来呢?”相比现在浮躁的快消手机游戏,这些手机经营类游戏完全没法让人沉下心来玩,所以我好期待最新发布的《牧场物语X多啦A梦》。
聊回游戏,在最初以为这就是个牧场游戏,只能种种菜卖菜,养鸡卖鸡蛋,养牛卖牛奶,养羊剃毛的时候,居然发现原来这款游戏为什么叫“矿石镇”。因为它还可以挖矿挖宝,还可以给游戏里面的妹子NPC送她们喜欢的物品来增加亲密度时。对于儿童的我,瞬间感觉已经置身于大人的世界,我居然可以送女生礼物,她们很开心,单纯的我也很开!那个时候完全不明白什么叫恋爱,只知道“哇,居然有女生喜欢我!”这款游戏导致我现在都有种想脱离喧嚣的城市,去农村种田的欲望。
终结一下:以上2个电子游戏就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电子游戏,对于我而言,不仅仅是喜欢,它们陪我度过了一个美好的童年,至今也对我还有若隐若现的影响。因为宝可梦的《口袋妖怪 水晶》,我搜集了好多宝可梦的食玩,扭蛋,现在也下班空闲之余在继续玩Switch上的宝可梦系列。因为《牧场物语》让我对农村生活一直充满向往,想日出而耕,日落而息,远离喧嚣。
蓝玉的人皮在博物馆吗?蓝玉案朱元璋为何活剥蓝玉人皮?
明初蓝玉案是朱元璋诸多暴行之一,虽然朱元璋也是有自己的考虑。不可否认的是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英明君主,但是人无完人,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祖圣祖这些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圣君都有污点,朱元璋自然也不列外。↑明太祖朱元璋当一个人站在权利的顶峰,面对自己创下的基业,下面是一众官员每日的歌颂奉承,献媚溜须,再谦虚的人恐怕都会飘飘然,特别是在那个君主专制的年代,天下大权被朱元璋一把抓,他的话即是法律,他的行为即是正义,洪武四大案以及恢复殉葬、庭杖、八股取士等都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也可以说底层出身的朱元璋所具备的不自信思想和对自己后继之君的不自信导致了他采取了最为极端也是最立竿见影的做法。
↓藏传佛教人皮唐卡蓝玉人皮下落回到原题,先回答一下蓝玉人皮的去处,广为流传的说法是本来按照朱元璋是把蓝玉剁碎,但是念于蓝玉的功勋,又是自己的儿女亲家,朱元璋便“网开一面”改为剥皮(供参考),就这样蓝玉头颅被割,其余的皮被整张剥下来填充稻草去各地巡视展览,然后这张皮被送到蓝玉的女儿蜀王妃那里留作纪念。后来这张人皮被明末农民军张献忠发现,之后便销声匿迹了。
当年战火蔓延又经过那么多年的时间即使蓝玉人皮没有腐烂恐怕也毁于战火,或许蜀王妃已经把他入土为安,但是空穴不会来风,蓝玉下场不会比这好多少,倘若是真张献忠可不会妥善保管一个和他毫无相干人员的人皮,或许他发现后便命人一把火烧了。朱元璋为什么杀蓝玉?除了开头说的那些原因还有蓝玉自身的原因,毫无疑问的是蓝玉本人的确是难得一见的帅才,战功林立且有勇有谋。
蓝玉本是朱元璋打算留给太子朱标的辅臣,蓝玉和朱标的关系也十分好,更对朱标忠心耿耿。但是朱标英年早逝,朱元璋担心皇太孙朱允炆不能驾驭住群臣,所以拿立国集团的功勋开刀,蓝玉自然也不列外。朱元璋给蓝玉定的最终罪名是谋反,还有几条是居功自傲,任性妄为,炮轰喜峰关,和前元妃子有染。目无国法,居心叵测,蓝玉所收义子达几百人之多,家属利用依仗蓝玉侵占百姓民田,强买强夺,草菅人命。
太祖遇之厚。浸骄蹇自恣,多蓄庄奴、假子,乘势暴横。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玉怒,逐御史。——《明史·蓝玉传》不忠不孝,贪得无厌大放厥词,嫌弃官职太小,朱元璋对自己的封赏也过于吝啬。北征还,夜扣喜峰关。关吏不时纳,纵兵毁关入。帝闻之不乐。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惭自经死,帝切责玉。……玉不乐居宋、颍两公下,曰:“我不堪太师耶!”比奏事多不听,益怏怏。
”《明史·蓝玉传》最后锦衣卫指挥蒋瓛(huán)终于找到了蓝玉谋反的证据把蓝玉逮捕下狱。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玉谋反,下吏鞫讯。——《明史·蓝玉传》蓝玉一案所受牵连者共一万五千余人,一公、十三侯、二伯,基本上全是无辜冤死之人。但蓝玉死的一点不冤,蓝玉本来就劣迹斑斑,要杀蓝玉朱元璋只需要随便收集些证据,罗列些罪名即可,也可以说,太子朱标死的时候,就注定了凉国公蓝玉的悲惨结局!蓝玉罪过有该杀的罪过,但他死不死在朱元璋的想法,他的那些罪过在朱元璋眼里不值一提!。
“夜郎自大”的“夜郎”在什么地方?那里的人为什么会“自大”?
“夜郎自大”这个成语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通常我们都会用这个成语来比喻一个人骄傲无知的肤浅自负或自大的行为。成语“夜郎自大”的典故出自于《史记·西南夷列传》,据《史记》卷一百一十六载:“滇王与汉使者言曰:‘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以道不通,故各以为一州主,不知汉广大。”这段话的意思大概讲的是汉朝使者来到了夜郎国,夜郎国国王问了使者一句“汉朝与我夜郎国谁更大”,“自大”的国王殊不知,夜郎国还不及汉朝的一个郡县的大小。
后世便将这种骄傲无知、肤浅、自负、自大的行为形容为“夜郎自大”。夜郎非自大,自大的恰恰是汉朝事实上,关于夜郎的“自大”更多的是汉朝对夜郎的鄙视。真实的夜郎并没有自大,夜郎国王那句“汉孰与我大”也不过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他并没有自大而轻视汉朝。要知道夜郎国王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更多的是因为夜郎国远居西南一隅,由于群山峻岭的阻隔和当时落后交通条件的限制,其与统治中心在中原的汉朝之间缺少沟通。
如果不是汉朝派出使者准备探索一条前往西方国家的道路,相信汉朝与夜郎国将会是“不知彼此”。因为陌生的汉朝使者突然来到了夜郎国,作为夜郎国的国王礼貌性的问了一句“汉孰与我大”,这其实是一个合情合理的问题。但是这个合情合理的问题在汉朝使者看来却变了味,以汉朝为自我中心的汉朝使者自恃盛世大汉、国力强盛、地域广袤理应受到周边国家的顶礼膜拜,面对夜郎国王这句不知天高地厚的“汉孰与我大”。
汉朝使者把它当做了笑柄,并加以嘲笑,这样的“夜郎自大”,恰恰反映出汉朝的自大。夜郎非“自大”而是真大《史记》上关于“夜郎自大”的描述很多人只注意到“汉孰与我大”,而没有注意到这篇《西南夷列传》最开篇写的“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那么这个号称西南最大的夜郎国到底有多大呢?据《后汉书》载:“夜郎东接交趾,其地在胡南”。
唐代学者张守节在《史记正义》里面记述了“今泸州南大江南岸协州、曲州,本夜郎国”。现代学者尤中在《古滇国、夜郎考》的研究当中阐明了夜郎国是一个包括壮、水、侗、苗、瑶等多个民族的“部落联盟集体”,其大致范围为:东北自今贵州省的凤冈、余庆、黄平、凯里一带,往西南抵今云南省金平县境内的藤条江东岸和越南莱州省境内的南那河东岸;北部自今贵州省绥阳、遵义一带往南经广西百色地区而达越南北部的河江省一带,西北自今贵州省毕节地区的赤水河南岸往东南抵都柳江流域地带,东部自今独山、广西天峨一带往西达云南省境内的南盘江中游东岸。
由此可见夜郎国在当时确确实实是一个西南地区的超级大国。这个超级大国不仅国土面积而且建国历史也十分久远。在一些关于夜郎古国的古墓发掘中发现了,这些古墓的时间跨度极长,现发现最早的也能追溯到战国时期。由此可见夜郎国的建国时间远远早于西汉的建国时间。根据《夜郎史传》记载,夜郎国自兴起至灭亡一共经历了27代君王。
谁能解释“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衰兰是送的什么客?
一、有“天若有情”想到的由问题我想到了另外一句诗“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出自领袖之手——《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但凡有情之物必会走向衰老,这是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即使苍天也是一样,人间所面临的沧桑巨变同样要历经艰难曲折,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份富有哲思的雄伟霸气,使这两句诗耳熟能详,家喻户晓。
但这并非原创,而是伟人的化用,原文是出自中唐诗人李贺的“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二、李贺其人其诗鬼才李贺,一生短暂,仅27年,他没能参加成科考,潦倒相伴。但他却是中唐诗人中最为杰出的一位,共二百多首诗,多丽句佳作。“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想象奇诡,语言瑰丽,诗情凄冷。
下面我们就来品一下“衰兰送客咸烟道,天若有情天亦老”的原诗:《金铜仙人辞汉歌》并序魏明帝青龙元年八月,诏宫官牵车西取汉武帝捧露盘仙人,欲立置前殿。宫官既拆盘,仙人临载乃潸然泪下。唐诸王孙李长吉遂作《金铜仙人辞汉歌》。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魏宫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射眸子。
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三、诗起之缘由李贺在序中对作诗的缘由有所记述:魏明帝,名曹叡,曹操之孙。在青龙元年,(据《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公元237年旧历三月改元为景初元年,徙长安铜人承露盘即在这一年。)命宫官驱车取汉武帝捧露盘仙人运往洛阳,欲放置前殿外,在拆盘过程中仙人潸然泪下,为此,做了这首诗。
诗中提到金铜仙人,即捧露盘仙人。王琦注引《三辅黄图》中:“神明台,武帝造,上有承露盘,有铜仙人舒掌捧铜盘玉杯以承云表之露,以露和玉屑服之,以求仙道。”对于长生之道,从始皇帝起,就未曾停止过,到了汉武帝时依然也想长生不老,于是建了金铜仙人承露盘,求取仙露。当然,历史不断向前,武帝也并未因此而长生。魏明帝时,为了长生,而迁走金铜仙人,还流传了一个潸然泪下的故事。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裴注引《汉晋春秋》:“帝徙盘,盘拆,声闻数十里,金狄(铜人)或泣,因留于霸城。”铜人泣泪自然是传说,但可信的是“铜人重不可致,留于霸城”,总之,铜人是留在了霸城,没搬到洛阳,曹叡最终也没能长寿,逝于36岁。四、深度之赏析全诗十二句,每四句一层,可分三层。以仙人与旁观者交迭的视角,从时光易逝,朝代更替写到被迫迁移再到离宫之感,句句悲情,字字离殇。
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武帝当年炼丹求仙,梦想长生不老。结果,还是像秋风落叶,倏然离去,留下的不过是茂陵荒冢而已。金戈铁马,征战沙场,堪称一代天骄的他,在历史长河中如朝露日晞,转瞬即逝。一夜的车嘶马鸣,天亮之际便销声匿迹。旧时亭台依旧,桂树秋香依旧,但那三十六所离宫别苑却早已淹没在苔绿之中了。
诗人在序中称自己为李唐王孙,并直呼汉武帝为“刘郎”,以平等的身份对视,表现出李贺的傲兀和不受封建等级束缚的狂放。魏宫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射眸子。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这四句,诗人投入了无限的想象,他以铜人的视角来讲述:大汉时代早已成为沧海一粟,魏国宫官驱车将要把“我”迁置遥远的洛阳。刚出东门,这酸风便直逼眼眸。
唯有伴着旧时明月走出这汉朝宫阙,忆起昔日君主泪落如铅水。“酸”,风是酸的,射入眼中,泪是酸的,打入心底,情是酸的。这“酸”不仅仅是仙人,也是李贺。那酸涩的清泪如铅水一般沉重,直压心底。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咸阳古道上,秋兰已老,她默默的注视着,送客远离。如若上天像人一样拥有情感,恐怕他也会因沧海桑田、兴亡盛衰的悲情而变老吧!月色凄凉,捧盘仙人在孤独中前行,渭城河水声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
已老的秋兰送客远行,这“客”是谁?金铜仙人,也是诗人自己。朱自清先生在《李贺年谱》中推测:这首诗大约是元和九年(814年,一说813,但813年李贺只是请了病假,并未辞官)李贺因病辞去奉礼郎职务(官职非常小,从九品上,虽说也是京官,但却是主管朝会、祭祀时君臣版位的次序及赞导跪拜礼仪),从长安向洛阳归去,李贺想想自己“我当二十不得意,一心愁谢如枯兰”,仕途困厄,壮志难酬,不禁悲从中来,“百感交并,故作非非想,寄其悲于金铜仙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