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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作者“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为何是鹿?
鹿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这句话很牛逼,读起来,意气风发。还有一句话,逐鹿中原。也是用的鹿。金庸小说《鹿鼎记》,也是鹿。还有两个反面例子,秦赵高“指鹿为马”。这里也是用的鹿;殷纣王建鹿台。也是鹿。为什么把天下比喻成“鹿”,而不是其他的动物?比如,牛,马,这些离老百姓生活很近的?或者龙,中华民族的图腾呢?#科创板#“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典故最早出资《史记. 淮阴侯列传》。
大意是秦朝失去了天下的民心基础,所以群雄争夺。这里,“鹿”是天下民心向背的意思。因为,鹿可以代表民心向背,而猪马牛羊这类被驯服的动物绝对不能。“鹿”用作地名,最早是涿鹿。相传4600年前,黄帝和蚩尤大战于涿鹿。最终一统天下。涿鹿,就成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地方。涿鹿,就在今天张家口附近的涿鹿县。涿鹿这个地名很有意思,当初黄帝带领中华民族迁徙到涿鹿定居下来。
为什么选这个地方呢?涿鹿的涿。跟据《说文解字》,有水滴的意思,一滴是一涿;另一个意思,指阴器,阴窍,可以泛指为母性,雌性。《三国志·蜀志·周群传》:“先主嘲之曰:昔吾居涿县,特多毛姓,东西南北皆诸毛也。涿令称曰:诸毛绕涿居乎?”(呵呵,这个涿令是个老流氓嘛);章炳麟《新方言·释形体》:“夫惟涿为阴器,故毁阴曰椓……今江南运河而东皆谓阴器为涿。
”所以,这里涿鹿,是既有利于繁衍生息,又天人合一,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意思。和《道德经》里“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的意思类似。牝,也有雌性的意思。有生机绵延不绝的意思。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从黄帝的涿鹿之战,到“秦失其鹿”,都把鹿比作天下老百姓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延伸开来说,无非如下几点:1. 鹿,性温驯,肉鲜美,速度快,除了跑得快,没有反抗能力,但猎杀还是有一定挑战的。
因为无论射箭,还是标枪,猎杀一只鹿,古今中外都需要高超的技巧。因为鹿非常灵敏,敏感,对风水宝地有独特的感觉。当年农业落后,野生动物多,鹿群数量极大,是围猎的好目标。特别是统治者围猎的好目标。如果是野猪,你射了他一箭,没准野猪还会暴起伤人。而鹿,很安全。围住,射杀就搞定了。但风险也是有的,鹿跑得快,也意味着民心变化很快。
你追不上,就没你的份儿了。这是形似。此外,鹿古时候虽然数量很多,但一般老百姓是吃不上的。都用来给天子诸侯,大夫享用。也用来祭祀。这是规格,逼格,档次;鹿港文化有鹿群的地方一定是水草丰美,适合居住。因此,鹿也是吉祥的象征。这是神似。因此,比喻民心基础,确实很恰当;很合适。那为啥不是龙?龙?你觉得可能吗?那是专利。
呵呵。叶公好龙嘛2. 中国诺贝尔奖获得者屠呦呦。名字就语出《诗经·小雅》:“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你看,这边人类在载歌载舞,招待宾朋,那边,鹿群在快乐的吃草,呦呦鹿鸣。多美好啊!这句话反映的是一种天人合一,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为什么?鹿是非常有灵性,警觉的动物。往往你还没有靠近,它就远远跑开了。
如果人能与鹿和谐相处。随时听得到鹿鸣呦呦,那么这个自然环境一定是非常美好的。也就是说,人类和鹿只有和平相处,才会和谐自然。你能抓住它,射杀它,但驯服不了它。鹿完全是野生的,很难驯服。世界上几十种鹿的种群,到今天人类唯一驯服的鹿,也就只有驯鹿。你和他好,他就和你和谐相处,鹿鸣呦呦,你对他不好,他就用脚投票,跑得远远的。
很符合天下“有德者居之”的说法。黄帝带领中华民族在涿鹿定居。我判断,也是因为那个地方,有“鹿鸣呦呦”。自然和谐,又是玄牝之门,利于繁衍生息。对此我的体会是很深的,有次去瑞典旅游,租住在近郊的别墅,自驾车傍晚到达的时候,院子里有野生的鹿在游玩!而之前在美国一家公司工作,出差到总部,发现总部后面山坡上有鹿群在戏耍。
多么美好和谐的环境!可惜,我们很久没有看到了!很神往,当年的涿鹿是何等美好和谐景象?不说鹿,这锅,人和狗的关系都很紧张。养狗的怕,见狗的也怕。哪还有鹿鸣呦呦?!3. 殷纣王建鹿台。也用的是鹿字。虽然叫鹿台,但其中宫殿,园林,仓库,珍玩应有尽有。聚集在一处,以鹿台御天下,有俾睨天下的意思。另一层。哪怕鹿台高耸入云,里面还是有御园,养鹿。
没有鹿,御园的逼格就不够高。从古至今,皇家园林,没有鹿简直不成体统。鹿台,其实并不是纣王荒淫无道的建筑,在全球范围内,都普遍有鹿的崇拜。鹿角被用来做装饰品和战利品。表示你很能打猎。西方的圣诞节,除了圣诞老人,也有鹿。每当圣诞夜,一只叫做“鲁道夫”的驯鹿,会拉着雪橇,载着圣诞老人,给小朋友送礼物。这样的场景,人类和鹿完全是朋友关系,和我们的文化里一定要“鹿死谁手”的观念,是多么不同?!4. 温瑞安武侠名篇《神州奇侠》里,天下第一大帮,权力帮帮主座下,刀王兆秋息,在向大侠萧秋水历数天下宝刀时,居然说有一把刀,叫做“割鹿刀”!逐鹿之后,鹿到手,还要“割鹿”,分而食之,分封天下。
这是何等凶残?!可见“鹿”一旦被“逐”到,是什么下场?!也印证了,自黄帝之后。涿鹿,已经不复存在。都是以百姓为争夺筹码的一场场大战。艾古大师说黄帝是圣人,绝对如此。什么是圣人?天人合一,人和自然和谐共处,共同发展。才是圣人。5. 世界进步到互联网时代。鹿,已经不是过去的人口人心向背概念了。鹿,已经进化成思想之鹿。
思想之鹿,再用“割鹿刀”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肯定不行,一定是文化等级的较量。高等文化战胜低等文化。因此,大国强国的文化输出,就成为必然。美国好莱坞,麦当劳,肯德基,星巴克,等,都是。连邻居印度,都出了宝莱坞。我们,靠吴京这样睁眼说瞎话的玩意儿,怎么可能赢得思想之鹿的垂青?怎么能逐鹿?思想之鹿,跑的更快,传得更广,变化更急,与世界同气连枝更紧密,也更加复杂。
狼这种动物到底有多可怕?它的命门在哪里?
1965年,一辆爬犁在山道上被狼群包围,女人拿出铁锹,准备与9只狼决一死战。车上的男人见状,马上将铁锹摁住,拿出松明点燃插在爬犁周围,朝狼群的方向跑去。狼是凶猛的野生动物,在野外环境,经常可以看到它的身影,在捕获猎物时,利用自身强大的攻击力,可以给对手造成较大的威胁。不管再强大的动物,都会有致命的弱点,狼也不例外,只要找到它的命门,在搏斗时就可以占上风。
女人驾着爬犁遭遇狼群包围,利用火光成功脱险1965年冬天,东北地区下了第一场大雪,松花湖的山道上,都被积雪覆盖,已经看不清原来的模样。天还没有亮,37岁的女人坐在爬犁前面,手里挽着马缰,在松花湖的山道上狂奔。爬犁上面,盖着一床被子,她的男人躺在里面。由于阑尾炎发作,肚子疼得厉害,急着赶去70公里以外的诊所看医生。
刚走到山坡附近的树林,道路崎岖,前进的速度放慢。女人发现不远处的路边,有几只狼在啃骨头,骨头上面已经没什么肉,狼的肚子凹陷进去,显然没有吃饱。闻到马匹和人的气息,狼群停了下来,虎视眈眈地看着爬犁,随时发起攻击。女人在生产队里是一把好手,身材彪悍强壮,干农活不输男人,此时看到狼群堵在前面,心里也开始发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那个时候,农村地区没有汽车,下雪的时候,马爬犁也就成了主要的交通工具,在速度上就没有多大的优势,如果要掉头逃跑,肯定跑不过狼群。狼群不会轻易离开,女人从爬犁下面拿出铁锹,准备与狼群决一死战,冲出重围。这个时候,男人掀开被子,马上用手摁住铁锹,阻止女人擅自行动。男人觉得,前面有9只狼,对于一个女人和生病的男人来说,发生搏斗,各方面不占优势,就算手里拿着铁锹,想冲出重围并不容易,有可能人和马的性命都要搭上,只能想办法智取。
于是男人拿出松明,点燃之后,插在爬犁周围,女人手里也拿着火把,照亮了前面的路,俨然成了一辆火爬犁。趁着熊熊火光,女人拉紧缰绳,朝不远处的狼群跑去。男人叮嘱女人,从狼群那里经过时,不要害怕,只管赶着马车快速前进,狼看到火光会害怕,不会轻易攻击,但松明燃烧的时间有限,在熄灭之前,尽量与狼群拉开距离。爬犁沿着松花湖的山道呼啸而来,一团火光,把狼群吓得后退几步,夹起了尾巴。
女人用力赶着马匹,以最快的速度往前跑,希望能震慑住狼群,不要跟过来。可是刚到狼群附近时,马受到惊吓,猛地停了下来,男人差点从爬犁上摔了下来,还好女人平时有饲养牲口的经验,拿起火把,就朝马的尾巴靠近,实在太热,马匹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前面的一头狼,不敢贸然攻击,便跟在爬犁后面追赶,看到前面的熊熊火光,有点害怕,停下来转了一圈,放弃追逐,带领狼群跑进了树林中。
女人赶着马匹猛跑,利用狼的弱点,终于冲出了狼群的包围,也让自己和丈夫全身而退。狼的实力不容小觑,人在野外遇到狼会感到害怕狼看上去比狗大一点,同属于犬科类的动物,以它的战斗力来说,可以排在肉食动物食物链的顶端,生态位略低于老虎和狮子。但是它们大多是群体活动,攻击力也会成倍提升。以全球范围来说,都可以看到狼的身影,有着较强的适应能力,能与其他大型野生动物竞争,获取大自然中的食物资源,并不断繁衍壮大。
就以灰狼这个品种来说,下面就有38个亚种,形体特征也不同,维度越高的地方,体型越大,在欧洲、亚洲和北美洲都有分布。北美地区有一种灰狼,体重可以达到60公斤左右,捕获猎物时,最高时速可以达到65公里/小时,强大的战斗力,可以与狮虎相匹敌。以狼的速度,人很难超越,更何况有着惊人的耐力,以最高时速,连续跑20公里都没有问题,若是人遇到狼拔腿就跑,显然是不明智的做法。
狼之所以能有这么快的速度,主要得益于特殊的身体结构,它的前腿比后腿长,整个身体往后倾,四脚修长。在跑动时,用脚趾与地里接触,身体轻盈,减少与地里的摩擦力,保持速度的同时还能快速转向。人在野外环境活动,狼依靠强大的嗅觉能力,就可以很快发现目标,科学家通过解剖狼的头部,发现在鼻腔周围分布着2亿多个嗅觉细胞,这是什么概念呢?一个成年人,最多只有500万个嗅觉细胞,狼几乎是人的几十倍,只要空气中散发出食味的味道,狼在很远的地方就能闻到,快速奔跑来到现场。
狼虽然没有尖锐的爪子,但它会利用嘴巴和牙齿,对猎物的要害部位进行撕咬,嘴里有42颗牙齿可以产生较大的撕咬力,特别是两对犬齿长而尖,最长可以达到3厘米以上,撕咬时就像一把小刀,可以轻易刺穿猎物的皮毛。有数据统计,狼在所有犬科动物中,发起进攻时,犬齿可以产生的咬合力达180公斤。从狼的生活习性和攻击力来说,在自然界的实力不容小觑,人面对狼的攻击时,会感到恐惧,如果没有交通工具可以快速撤退,手里也没有武器,普通人能逃脱的机会并不大。
狼固然强大,找到命门,也可以利用狼的弱点,让自己全身而退狼有一种血性,发现目标以后,只要不构成太大的威胁,就不会轻易放弃猎物。有经验的人,与狼搏斗时,就会找到它的命门,胜算的机会就要大很多。第一,狼的腰部柔软,受到撞击后会疼痛难忍以狼的身体特征来看,皮毛并不厚,尤其是腰部,相比于其他部位,更加脆弱。有人说,铜头铁尾豆腐腰,就是形容狼的腰部不堪一击。
除了大象、犀牛等皮糙肉厚的动物以外,大部分野生动物的腰部比较脆弱,狼也有这样的特点,外面的皮毛不够浓密,没有太多骨骼防护,相对柔软,这个部位分布着重要器官,狼受到攻击以后,就会疼痛难忍,产生致命的伤害。第二,狼的腿细长,保证速度的同时,也带来致命缺陷狼的四条腿细长,可以保持较快的奔跑速度,但也容易给对手致命一击。
当腿部受到对手攻击时,就会丧失跑动能力。对于狼来说,腿都断了,就算攻击力再强大,不能奔跑,保住性命也就不错了,根本不会给对手造成威胁。在高原地区放牧的居民,外出放羊时,身边都会带一根木棍用来防身,看似不起眼,遇到狼攻击羊群时,用木棍击打狼的腿,很快就会被吓跑,避免羊群和人受到伤害。第三,狼怕强光狼大多会在晚上出来活动,白天的光线太强,就会在领地睡觉,长时间如此生活,狼对光线和异常的声音比较敏感。
比如说人和狼群保持一定的距离,有条件的话,点燃周围的杂草,或是放一串鞭炮,狼看到这样的强光,就会产生恐惧,威胁到它的生命,也许会放弃攻击。曾经在滇西山区,一个小分队去找矿,在路上遇到狼群,其中的老者急中生智,将随身带的煤油倒在地上,用火柴点燃,产生的强光将狼群吓跑了。第四,狼的警惕性较强,对异常的响声敏感狼生性多疑,在自然界中的警惕性较强,周围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引起狼的注意,变得更加敏感。
当人在野外遇到狼,利用狼怕声响的特点,或许能救自己一命。在车内时,按动喇叭,可以防止狼撕咬轮胎,不会跟着车跑,可以开车脱身。身边没有工具,也可以自己发出声音,比如大声吼叫,狼听到异常的响声,起到震慑作用,会认为是某种大型动物,迅速逃离现场。第五,狼的智力比不上人类狼的智力水平,虽然比狗高30%,但还是比不过人类,双方在对峙之时,人可以通过某些手段,保持一定的气势,让狼不敢靠近。
比如说看到狼,一旦转身逃跑,狼就知道你在示弱,就会激发它的攻击性,反而对自己不利。聪明的人,会利用周围的环境,给自己创造机会,可以捡起地面的石头和树枝,以便防身,慢慢下蹲的动作,也会让狼觉得不好惹。写在最后狼群中的每一匹狼,分工明确,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这也是狼强大的地方。不管狼有多强大,终究还有弱点,只要知道狼的弱点,遇到狼时不要紧张,沉着应对,也许就可以战胜它。
逐鹿天下,逐的为什么不是马、狼,而是鹿?
“逐鹿天下”的出处是《史记·淮阴侯列传》中的一句话: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鹿”指的是猎物,这里指代的是权力,争夺天下之权力。那么为什么要说“逐鹿”,不是“逐狼”、“逐兔”呢?这是因为在先秦,中国大地上,麋鹿成群,是狩猎的主要对象。这里我举这个例子说法:在秦穆公时期,秦国派出一支远征军企图偷袭郑国,当时郑国有一支秦国驻军以为内应。
郑国政府获悉情报后,就对秦国驻军下达逐客令,大意是这样的:贵军在敝国呆太久了,敝国粮食、肉和牲畜可给吃光了,听说你们要离开,敝国没什么东西相送,不如你们到狩猎场打几只麋鹿带回去。由是可见,当时麋鹿是随处可见的。另一个例子。在晋楚邲之战中,楚国勇士乐伯等三人偷袭楚营,晋军派人追击。乐伯箭术十分精湛,晋国战车没法靠近。
但是射了一阵子后,乐伯发现箭袋里只剩下一支箭了,此时前方正好一只麋鹿在奔跑,他把最后一支箭射向麋鹿,不偏不倚,正好射中脊背中部,麋鹿立毙。楚国勇士就冲着晋国追兵喊话,把这头麋鹿送给追兵。晋人佩服楚国勇士的从容有风度,便停止追击。后来,晋国将领魏錡也跑到楚营挑衅,被楚兵追击。他看到前面有六只正在吃草的麋鹿,于是射倒了一只麋鹿,对尾随的楚军将领喊到:“将军军务缠身,恐怕在营地中是吃不到新鲜的鹿肉吧,在下冒昧把这只麋鹿赠送给你的随从们。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出自哪里、很是喜欢这句诗词,求高人解读?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这两句诗,出自北宋诗人黄庭坚《杂诗七首》的第一首,全诗如下:此身天地一蘧庐,世事消磨绿鬓疏。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黄庭坚是江西诗派的开山之祖,作诗注重用字,讲究字字有来处,比如这首诗就用了很多典故,要读懂这首诗,就必须了解这些典故的意思。此身天地一蘧庐,世事消磨绿鬓疏。
蘧庐[qú lú],《庄子外篇·天运》:“仁义,先王之蘧庐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处。” 郭象注:“蘧庐,犹传舍。” 蘧庐指古代驿传中供人休息的房子。也就是现在的旅馆。古代诗人很喜欢用旅馆来表现人的生存境况,如苏轼的“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逆旅也是指旅馆。绿鬓,乌黑光亮的鬓发,象征着年少时光。唐崔颢《卢姬篇》:“卢姬少小魏王家,绿鬓红唇桃李花。
”绿鬓疏,即头发越来越少,年少时光一去不复返。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得鹿,化用《列子·周穆王》中蕉鹿梦的故事,故事说,郑国有位樵夫在野外打死了一头鹿,怕人看见,便把它藏在一个干池中,并用砍下的柴盖上。过一会儿,樵夫便忘了鹿藏在什么地方,还以为刚才的事是梦,一路自言自语。他的话被路人听到,路人按照他的话真的找到了鹿并取走。
回到家里,路人对妻子说:“刚才遇到一个人梦到他得了鹿,却不知道鹿在什么地方,我现在真的得到了鹿,他的梦中真的一样。”妻子说:“是不是你梦见砍柴人得到了鹿呢?难道真有那个砍柴人吗?现在你真的得到了鹿,是你的梦成了真吗?”路人说:“我现在真的得到了鹿,不用管他是他的梦还是我的梦。”樵夫回到家里,还惦记着鹿的事,晚上,他梦到了藏鹿的地方,还梦到了鹿被路人取走。
第二天,樵夫按照梦找到了路人,二人争鹿,闹到了法官那里,法官说:“樵夫最初真的得了鹿,却以为是梦,在梦中梦到鹿被路人取走,却又以为是事实,路人取走了鹿,他妻子却说他是在梦中认为鹿是别人的,现在只有这只鹿,你们平分吧。”这事传到郑国国君那里,郑国国君说:“法官是在梦中让他们分鹿的吧?”问宰相,宰相说:“是不是梦,我也分不清楚,恐怕只有黄帝中孔子能分清楚吧,现在黄帝和孔子都不在了,就听法官的判决吧。
”梦为鱼,出自《庄子·大宗师》孔子和颜回的对话:”且汝梦为鸟而厉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你梦到自己是鸟,便会在天上飞翔;你梦见自己是鱼,便会在水中潜游。”黄庭坚的这首诗写出了人生如寄,世事如梦的感慨。“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如梦为鱼”,鹿与“禄”同音,象征着人世间的功名利禄,这世人有几个人真的得到了那头鹿呢?也许是身处梦中而不自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