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看过《书剑恩仇录》之后,总有一种张召重才是主角的感觉。论出身,他是武当最受宠的小师弟,武当掌门是他师兄。论武功,他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火手判官,一手凝碧剑也算是武林一绝。论地位,他是朝廷御林军骁骑营佐领,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论战绩,他一出马,便擒拿了红花会四当家奔雷手文泰来,之后更是以一己之力,将红花会群雄玩弄于股掌之中。最为关键的是,全书从头到尾似乎只在写一件事儿,那就是张召重如何与红花会群雄斗智斗勇。而且几乎每次都是红花会功败垂成,即便是张召重深陷重围,也总能扭转乾坤,逃出生天。总而言之,张召重的主角光环几乎是达到了匪夷所思的水平。至于真正的主角陈家洛,出场虽然很多,设定也不错,但是其存在感并不高,而这也进一步衬托了张召重的出色。一个反派,却比主角更出彩,这在金庸的小说中,也算是很少见了。张召重是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他武功并不算很高,但却能够成为《书剑恩仇录》中的最大反派,让主角陈家洛在内的红花会群雄吃尽了苦头,纷纷对其忌惮不以。当然了,张召重的武功在书中也算是一流水平,要知道火手判官的名头可不是盖的。虽然张召重因为投效朝廷,身居官场,混迹江湖的时间并不多。但是其火手判官的名号,依旧让江湖中人敬畏有加。当时江湖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宁见阎王,莫见老王;宁挨三枪,莫遇一张。”这里面的“老王”,指的是“镇远镖局”王维扬,此人乃是绿林名宿,行走江湖多年,凭借一把八卦刀、一对八卦掌打遍江北无敌手,号称威震河朔。张召重能和他齐名,,其武功自然不算低。而且张召重曾与王维扬比武,虽说最终是不敌王维扬。但是不要忘了,在此之前,张召重受挫于陈家洛、文泰来二人,战力受损,无法以全盛状态对战王维扬,否则胜败尚未可知。连王维扬自己,也曾用“当真了得”四个字评价张召重。此外,天池怪侠袁士霄也曾亲口点评过张召重的武功,认为他在如今的武当派能排在第一。袁士霄哈哈一笑,道:“这招不错,当今武当门中,多半武功以你为第一。”袁士霄何许人也?那可是小说中的战力天花板,武功天下第一,咱们的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遇到也得尊称一声师父,他的评价自然是有说服力的。事实上,除了袁士霄的评价,书中还有过不少内容都在直接或者间接表明张召重的武功水平。比如在张召重的出场介绍中,金庸先生曾,明确点出,张召重的武功乃是武当派最强,连二师兄陆菲青和掌门大师兄马真都得稍逊一筹。张召重天份甚高,用功又勤,师兄弟中倒以他武功最强张召重的那一手凝碧剑,连师兄陆菲青见了都心惊不已,认为其不输当年的师父。陆菲青暗暗心惊:“这恶贼剑法竟如此精迸,当年师父壮盛之时,似也没如此快捷再比如张召重曾与天山双鹰之一的秃鹫陈正德交过手,二人不分高下。两人双臂相格,功力悉敌,不分上下,各自震开三步这陈正德来头可不小,乃是书中的世外高人,辈分极高。虽说武功不如袁士霄,但在江湖中也算是一等一的高手。他曾与追魂夺命剑无尘交过手,二人同样是势均力敌。那无尘可是红花会的二当家,武功水平在红花会中当属顶尖。张召重也曾与他交过手,虽然打得有些狼狈,但却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由此可见,张召重的武功,至少是能够在江湖中横着走了。不过话说回来,从前面这些介绍也可以看得出来,张召重的武功虽高,但却还没有达到无敌的地步。且不说天池怪侠袁士霄和大胡子阿凡提这种级别的高手,可以随意虐他。就连红花会里面,就能找出与之匹敌的存在。要知道红花会可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虽说单打独斗他不惧,但红花会的这些江湖好汉们,从来不按套路出牌,只喜欢群殴。当初陈家洛打不过张召重,但身边却有文泰来帮忙,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要论起战力来,张召重是远远不如的。其实不是因为他武功有多高,而是他足够的狡猾,同时也足够的狠辣。当初擒拿文泰来后,张召重随即便面临着红花会众英雄的围堵。结果他用一手金蝉脱壳之计,便成功突出重围。由此可见,其智谋心计,远在红花会众人之上。至于之前捉拿文泰来,以及后面的活埋王维扬,张召重也都是依靠计谋。而后来张召重红花会被擒,对于此等朝廷鹰犬,红花会本欲杀之而后快。好在张召重的师兄马真赶来为小师弟求情,张召重逃过一劫,只是被师兄带回武当看管。不得不说,作为武当派的小师弟,张召重还是很受师兄的怜爱的。然而,对于师兄的救命之恩,张召重没有一点感激。利欲熏心的张召重,为了摆脱束缚趁着师兄毫无防备的熟睡之际,残忍的将其虐杀。他先是挖掉了马道长的双眼,又切掉了他的左脚。如果仅仅是杀人也就罢了,毕竟在金庸笔下无数恶人,恩将仇报的例子并不少见。但是张召重并不仅仅是夺了马道长的性命,而是采用一种极其残酷的手段,折磨了自己的师兄。如此丧尽天良,实在是恶人本恶了。同样遭遇的还有二师兄陆菲青,他和大师兄马真一样,打小就心疼小师弟。即便其走上了邪路,但在陆菲青心目中,始终不愿将他视作大恶之徒。是故,最后重伤张召重被抛入狼群,心有不忍的陆菲青,毅然跳入狼群,保护师弟。而张召重却再度恩将仇报,死死抱住陆菲青,让他给自己当挡箭牌。如果不是红花会群雄相救,陆菲青也会步了师兄的后尘。这就是张召重,《书剑恩仇录》中的首恶之人、在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人性之恶,细思之下,令人寒心。而正是因为他的恶毒狠辣,才让红花会群雄对其无可奈何。毕竟作为一个正派人士,都多少会有底线,而像张召重这样的人,则是毫无底线,对付起来自然棘手。当然了,也正是因为张召重这种毫无底线的恶,才让大家对其印象深刻,其存在感甚至于远超主角。事实上,《书剑恩仇录》作为金庸先生的处女作,本身内容在各方面就比较青涩。尤其是在人物的刻画方面,很多人物的形象都立不起来,晦涩乏味,不够灵动,包括主角陈家洛都是如此。相较而言,张召重这个人物形象塑造得算是比较成功了。虽然他也有着人物脸谱过于标签化的问题,坏事做尽,人人喊打,坏得过于纯粹。相比于后期金庸作品的反派角色,缺少了几分成长的经历。你比如林平之、周芷若、成昆这些人,虽说都是反派,但却都有一段曲折的心路历程。他们坏得情有可原,坏得令人同情,人物形象无疑是更加的丰满。但是瑕不掩瑜,张召重在《书剑恩仇录》这部书中,终究是用自己的恶人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对于所谓的脸谱化形象,也不能说一无是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就是张召重这种一面倒的坏人。他们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坎坷经历,就只是利欲熏心罢了,以至于寡廉鲜耻,不知好歹,坏事做尽。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看过《书剑恩仇录》之后,总有一种张召重才是主角的感觉。论出身,他是武当最受宠的小师弟,武当掌门是他师兄。论武功,他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火手判官,一手凝碧剑也算是武林一绝。论地位,他是朝廷御林军骁骑营佐领,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论战绩,他一出马,便擒拿了红花会四当家奔雷手文泰来,之后更是以一己之力,将红花会群雄玩弄于股掌之中。最为关键的是,全书从头到尾似乎只在写一件事儿,那就是张召重如何与红花会群雄斗智斗勇。而且几乎每次都是红花会功败垂成,即便是张召重深陷重围,也总能扭转乾坤,逃出生天。总而言之,张召重的主角光环几乎是达到了匪夷所思的水平。至于真正的主角陈家洛,出场虽然很多,设定也不错,但是其存在感并不高,而这也进一步衬托了张召重的出色。一个反派,却比主角更出彩,这在金庸的小说中,也算是很少见了。张召重是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他武功并不算很高,但却能够成为《书剑恩仇录》中的最大反派,让主角陈家洛在内的红花会群雄吃尽了苦头,纷纷对其忌惮不以。当然了,张召重的武功在书中也算是一流水平,要知道火手判官的名头可不是盖的。虽然张召重因为投效朝廷,身居官场,混迹江湖的时间并不多。但是其火手判官的名号,依旧让江湖中人敬畏有加。当时江湖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宁见阎王,莫见老王;宁挨三枪,莫遇一张。”这里面的“老王”,指的是“镇远镖局”王维扬,此人乃是绿林名宿,行走江湖多年,凭借一把八卦刀、一对八卦掌打遍江北无敌手,号称威震河朔。张召重能和他齐名,,其武功自然不算低。而且张召重曾与王维扬比武,虽说最终是不敌王维扬。但是不要忘了,在此之前,张召重受挫于陈家洛、文泰来二人,战力受损,无法以全盛状态对战王维扬,否则胜败尚未可知。连王维扬自己,也曾用“当真了得”四个字评价张召重。此外,天池怪侠袁士霄也曾亲口点评过张召重的武功,认为他在如今的武当派能排在第一。袁士霄哈哈一笑,道:“这招不错,当今武当门中,多半武功以你为第一。”袁士霄何许人也?那可是小说中的战力天花板,武功天下第一,咱们的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遇到也得尊称一声师父,他的评价自然是有说服力的。事实上,除了袁士霄的评价,书中还有过不少内容都在直接或者间接表明张召重的武功水平。比如在张召重的出场介绍中,金庸先生曾,明确点出,张召重的武功乃是武当派最强,连二师兄陆菲青和掌门大师兄马真都得稍逊一筹。张召重天份甚高,用功又勤,师兄弟中倒以他武功最强张召重的那一手凝碧剑,连师兄陆菲青见了都心惊不已,认为其不输当年的师父。陆菲青暗暗心惊:“这恶贼剑法竟如此精迸,当年师父壮盛之时,似也没如此快捷再比如张召重曾与天山双鹰之一的秃鹫陈正德交过手,二人不分高下。两人双臂相格,功力悉敌,不分上下,各自震开三步这陈正德来头可不小,乃是书中的世外高人,辈分极高。虽说武功不如袁士霄,但在江湖中也算是一等一的高手。他曾与追魂夺命剑无尘交过手,二人同样是势均力敌。那无尘可是红花会的二当家,武功水平在红花会中当属顶尖。张召重也曾与他交过手,虽然打得有些狼狈,但却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由此可见,张召重的武功,至少是能够在江湖中横着走了。不过话说回来,从前面这些介绍也可以看得出来,张召重的武功虽高,但却还没有达到无敌的地步。且不说天池怪侠袁士霄和大胡子阿凡提这种级别的高手,可以随意虐他。就连红花会里面,就能找出与之匹敌的存在。要知道红花会可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虽说单打独斗他不惧,但红花会的这些江湖好汉们,从来不按套路出牌,只喜欢群殴。当初陈家洛打不过张召重,但身边却有文泰来帮忙,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要论起战力来,张召重是远远不如的。其实不是因为他武功有多高,而是他足够的狡猾,同时也足够的狠辣。当初擒拿文泰来后,张召重随即便面临着红花会众英雄的围堵。结果他用一手金蝉脱壳之计,便成功突出重围。由此可见,其智谋心计,远在红花会众人之上。至于之前捉拿文泰来,以及后面的活埋王维扬,张召重也都是依靠计谋。而后来张召重红花会被擒,对于此等朝廷鹰犬,红花会本欲杀之而后快。好在张召重的师兄马真赶来为小师弟求情,张召重逃过一劫,只是被师兄带回武当看管。不得不说,作为武当派的小师弟,张召重还是很受师兄的怜爱的。然而,对于师兄的救命之恩,张召重没有一点感激。利欲熏心的张召重,为了摆脱束缚趁着师兄毫无防备的熟睡之际,残忍的将其虐杀。他先是挖掉了马道长的双眼,又切掉了他的左脚。如果仅仅是杀人也就罢了,毕竟在金庸笔下无数恶人,恩将仇报的例子并不少见。但是张召重并不仅仅是夺了马道长的性命,而是采用一种极其残酷的手段,折磨了自己的师兄。如此丧尽天良,实在是恶人本恶了。同样遭遇的还有二师兄陆菲青,他和大师兄马真一样,打小就心疼小师弟。即便其走上了邪路,但在陆菲青心目中,始终不愿将他视作大恶之徒。是故,最后重伤张召重被抛入狼群,心有不忍的陆菲青,毅然跳入狼群,保护师弟。而张召重却再度恩将仇报,死死抱住陆菲青,让他给自己当挡箭牌。如果不是红花会群雄相救,陆菲青也会步了师兄的后尘。这就是张召重,《书剑恩仇录》中的首恶之人、在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人性之恶,细思之下,令人寒心。而正是因为他的恶毒狠辣,才让红花会群雄对其无可奈何。毕竟作为一个正派人士,都多少会有底线,而像张召重这样的人,则是毫无底线,对付起来自然棘手。当然了,也正是因为张召重这种毫无底线的恶,才让大家对其印象深刻,其存在感甚至于远超主角。事实上,《书剑恩仇录》作为金庸先生的处女作,本身内容在各方面就比较青涩。尤其是在人物的刻画方面,很多人物的形象都立不起来,晦涩乏味,不够灵动,包括主角陈家洛都是如此。相较而言,张召重这个人物形象塑造得算是比较成功了。虽然他也有着人物脸谱过于标签化的问题,坏事做尽,人人喊打,坏得过于纯粹。相比于后期金庸作品的反派角色,缺少了几分成长的经历。你比如林平之、周芷若、成昆这些人,虽说都是反派,但却都有一段曲折的心路历程。他们坏得情有可原,坏得令人同情,人物形象无疑是更加的丰满。但是瑕不掩瑜,张召重在《书剑恩仇录》这部书中,终究是用自己的恶人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对于所谓的脸谱化形象,也不能说一无是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就是张召重这种一面倒的坏人。他们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坎坷经历,就只是利欲熏心罢了,以至于寡廉鲜耻,不知好歹,坏事做尽。《怦然心动》总有一天,你会遇见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她让你觉得你以前遇到的所有人都是浮云。关于这部电影,是我最初的心动。一棵树,一对小孩。我想,每一个小女孩的心中,都曾幻想过一个像布莱斯那样的存在。那是怎样的心动呢?幼年时期的对视,一眼便是万年。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看到片名的那一瞬,就心动了。《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我用尽力气送你上了火车,却没有勇气送自己回家。想看这部电影最开始是因为它的歌《Mystery of love》,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想起那个桃子气味的夏天,想起那一场旷日持久的热恋。这部电影似乎也是很多人的年度期待,仿佛这一年大家都在做着一场万人齐心的梦,为一个少年和他的那个夏天无法自拔。正如那就台词所言“call me by your name and I will call you by mine”因为是你,所以是你。《肖申克的救赎》真正能困住一个人的,不是钢铁铸就的牢笼,而是心中矗立的高墙。这是一部很经典很经典的电影,无论是看几遍,总能看出不一样的感觉。什么是救赎?是自我的救赎?还是他人的救赎?正如电影所说“有些鸟是关不住的”里面有对自由的探讨,有对命运的思考,很多很多的感受,通过文字的堆砌是无法切身体会的。但经典之所以经典,是即便通过时间的考验依旧散发着它独特的魅力。这部电影,无关情爱。《楚门的世界》如果再也不能见到你,祝你早安,午安,晚安。这是一部1998年上映的电影,虽然已经过去20多年,但每一次看都不得不感叹其脑洞之大,立意之深。如果有一天,你成为了电影的主角,你的一举一动被全国人民所关注,你的每一次遭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剧情,那样的人生是怎样的。但即便如此,看完电影,却依旧内心充盈,正如楚门一样,在每一天的清晨对你说一句:“如果再也看不到你,祝你早安,午安,晚安。”陌生人。以上仅作者个人观点,图片源于网络,侵删。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看过《书剑恩仇录》之后,总有一种张召重才是主角的感觉。论出身,他是武当最受宠的小师弟,武当掌门是他师兄。论武功,他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火手判官,一手凝碧剑也算是武林一绝。论地位,他是朝廷御林军骁骑营佐领,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论战绩,他一出马,便擒拿了红花会四当家奔雷手文泰来,之后更是以一己之力,将红花会群雄玩弄于股掌之中。最为关键的是,全书从头到尾似乎只在写一件事儿,那就是张召重如何与红花会群雄斗智斗勇。而且几乎每次都是红花会功败垂成,即便是张召重深陷重围,也总能扭转乾坤,逃出生天。总而言之,张召重的主角光环几乎是达到了匪夷所思的水平。至于真正的主角陈家洛,出场虽然很多,设定也不错,但是其存在感并不高,而这也进一步衬托了张召重的出色。一个反派,却比主角更出彩,这在金庸的小说中,也算是很少见了。张召重是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他武功并不算很高,但却能够成为《书剑恩仇录》中的最大反派,让主角陈家洛在内的红花会群雄吃尽了苦头,纷纷对其忌惮不以。当然了,张召重的武功在书中也算是一流水平,要知道火手判官的名头可不是盖的。虽然张召重因为投效朝廷,身居官场,混迹江湖的时间并不多。但是其火手判官的名号,依旧让江湖中人敬畏有加。当时江湖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宁见阎王,莫见老王;宁挨三枪,莫遇一张。”这里面的“老王”,指的是“镇远镖局”王维扬,此人乃是绿林名宿,行走江湖多年,凭借一把八卦刀、一对八卦掌打遍江北无敌手,号称威震河朔。张召重能和他齐名,,其武功自然不算低。而且张召重曾与王维扬比武,虽说最终是不敌王维扬。但是不要忘了,在此之前,张召重受挫于陈家洛、文泰来二人,战力受损,无法以全盛状态对战王维扬,否则胜败尚未可知。连王维扬自己,也曾用“当真了得”四个字评价张召重。此外,天池怪侠袁士霄也曾亲口点评过张召重的武功,认为他在如今的武当派能排在第一。袁士霄哈哈一笑,道:“这招不错,当今武当门中,多半武功以你为第一。”袁士霄何许人也?那可是小说中的战力天花板,武功天下第一,咱们的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遇到也得尊称一声师父,他的评价自然是有说服力的。事实上,除了袁士霄的评价,书中还有过不少内容都在直接或者间接表明张召重的武功水平。比如在张召重的出场介绍中,金庸先生曾,明确点出,张召重的武功乃是武当派最强,连二师兄陆菲青和掌门大师兄马真都得稍逊一筹。张召重天份甚高,用功又勤,师兄弟中倒以他武功最强张召重的那一手凝碧剑,连师兄陆菲青见了都心惊不已,认为其不输当年的师父。陆菲青暗暗心惊:“这恶贼剑法竟如此精迸,当年师父壮盛之时,似也没如此快捷再比如张召重曾与天山双鹰之一的秃鹫陈正德交过手,二人不分高下。两人双臂相格,功力悉敌,不分上下,各自震开三步这陈正德来头可不小,乃是书中的世外高人,辈分极高。虽说武功不如袁士霄,但在江湖中也算是一等一的高手。他曾与追魂夺命剑无尘交过手,二人同样是势均力敌。那无尘可是红花会的二当家,武功水平在红花会中当属顶尖。张召重也曾与他交过手,虽然打得有些狼狈,但却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由此可见,张召重的武功,至少是能够在江湖中横着走了。不过话说回来,从前面这些介绍也可以看得出来,张召重的武功虽高,但却还没有达到无敌的地步。且不说天池怪侠袁士霄和大胡子阿凡提这种级别的高手,可以随意虐他。就连红花会里面,就能找出与之匹敌的存在。要知道红花会可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虽说单打独斗他不惧,但红花会的这些江湖好汉们,从来不按套路出牌,只喜欢群殴。当初陈家洛打不过张召重,但身边却有文泰来帮忙,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要论起战力来,张召重是远远不如的。其实不是因为他武功有多高,而是他足够的狡猾,同时也足够的狠辣。当初擒拿文泰来后,张召重随即便面临着红花会众英雄的围堵。结果他用一手金蝉脱壳之计,便成功突出重围。由此可见,其智谋心计,远在红花会众人之上。至于之前捉拿文泰来,以及后面的活埋王维扬,张召重也都是依靠计谋。而后来张召重红花会被擒,对于此等朝廷鹰犬,红花会本欲杀之而后快。好在张召重的师兄马真赶来为小师弟求情,张召重逃过一劫,只是被师兄带回武当看管。不得不说,作为武当派的小师弟,张召重还是很受师兄的怜爱的。然而,对于师兄的救命之恩,张召重没有一点感激。利欲熏心的张召重,为了摆脱束缚趁着师兄毫无防备的熟睡之际,残忍的将其虐杀。他先是挖掉了马道长的双眼,又切掉了他的左脚。如果仅仅是杀人也就罢了,毕竟在金庸笔下无数恶人,恩将仇报的例子并不少见。但是张召重并不仅仅是夺了马道长的性命,而是采用一种极其残酷的手段,折磨了自己的师兄。如此丧尽天良,实在是恶人本恶了。同样遭遇的还有二师兄陆菲青,他和大师兄马真一样,打小就心疼小师弟。即便其走上了邪路,但在陆菲青心目中,始终不愿将他视作大恶之徒。是故,最后重伤张召重被抛入狼群,心有不忍的陆菲青,毅然跳入狼群,保护师弟。而张召重却再度恩将仇报,死死抱住陆菲青,让他给自己当挡箭牌。如果不是红花会群雄相救,陆菲青也会步了师兄的后尘。这就是张召重,《书剑恩仇录》中的首恶之人、在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人性之恶,细思之下,令人寒心。而正是因为他的恶毒狠辣,才让红花会群雄对其无可奈何。毕竟作为一个正派人士,都多少会有底线,而像张召重这样的人,则是毫无底线,对付起来自然棘手。当然了,也正是因为张召重这种毫无底线的恶,才让大家对其印象深刻,其存在感甚至于远超主角。事实上,《书剑恩仇录》作为金庸先生的处女作,本身内容在各方面就比较青涩。尤其是在人物的刻画方面,很多人物的形象都立不起来,晦涩乏味,不够灵动,包括主角陈家洛都是如此。相较而言,张召重这个人物形象塑造得算是比较成功了。虽然他也有着人物脸谱过于标签化的问题,坏事做尽,人人喊打,坏得过于纯粹。相比于后期金庸作品的反派角色,缺少了几分成长的经历。你比如林平之、周芷若、成昆这些人,虽说都是反派,但却都有一段曲折的心路历程。他们坏得情有可原,坏得令人同情,人物形象无疑是更加的丰满。但是瑕不掩瑜,张召重在《书剑恩仇录》这部书中,终究是用自己的恶人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对于所谓的脸谱化形象,也不能说一无是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就是张召重这种一面倒的坏人。他们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坎坷经历,就只是利欲熏心罢了,以至于寡廉鲜耻,不知好歹,坏事做尽。《怦然心动》总有一天,你会遇见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她让你觉得你以前遇到的所有人都是浮云。关于这部电影,是我最初的心动。一棵树,一对小孩。我想,每一个小女孩的心中,都曾幻想过一个像布莱斯那样的存在。那是怎样的心动呢?幼年时期的对视,一眼便是万年。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看到片名的那一瞬,就心动了。《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我用尽力气送你上了火车,却没有勇气送自己回家。想看这部电影最开始是因为它的歌《Mystery of love》,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想起那个桃子气味的夏天,想起那一场旷日持久的热恋。这部电影似乎也是很多人的年度期待,仿佛这一年大家都在做着一场万人齐心的梦,为一个少年和他的那个夏天无法自拔。正如那就台词所言“call me by your name and I will call you by mine”因为是你,所以是你。《肖申克的救赎》真正能困住一个人的,不是钢铁铸就的牢笼,而是心中矗立的高墙。这是一部很经典很经典的电影,无论是看几遍,总能看出不一样的感觉。什么是救赎?是自我的救赎?还是他人的救赎?正如电影所说“有些鸟是关不住的”里面有对自由的探讨,有对命运的思考,很多很多的感受,通过文字的堆砌是无法切身体会的。但经典之所以经典,是即便通过时间的考验依旧散发着它独特的魅力。这部电影,无关情爱。《楚门的世界》如果再也不能见到你,祝你早安,午安,晚安。这是一部1998年上映的电影,虽然已经过去20多年,但每一次看都不得不感叹其脑洞之大,立意之深。如果有一天,你成为了电影的主角,你的一举一动被全国人民所关注,你的每一次遭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剧情,那样的人生是怎样的。但即便如此,看完电影,却依旧内心充盈,正如楚门一样,在每一天的清晨对你说一句:“如果再也看不到你,祝你早安,午安,晚安。”陌生人。以上仅作者个人观点,图片源于网络,侵删。如果真有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可能早就被欧洲人磨成粉吃了,根本来不及诅咒……我们先把这个精彩的故事简单复述一下,咱们边讲故事边吐槽。和大多数关于“诅咒”的传说一样,亚曼拉公主是一位古埃及公主,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保存了下来。1890年的时候,4个英国人来到了埃及探险。其中最富有的一个年轻人,从一个走私贩子手中,花费了数千英镑买下来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结果,诅咒开始了。那个富有的年轻人,毫无理由的走进了沙漠,再也没有出来。剩下的三个人,也都遭了秧,其中一个遭到枪击,后来截肢;一个生了重病,沦落到在街头卖火柴;还有一个无缘无故的破产了……(无缘无故的破产?这也太扯了吧)后来的故事就像电影里一样,某位英国富豪买下了这个木乃伊,然后就遭遇了家人出车祸,房子着火……他害怕了,于是又把木乃伊转手给了大英博物馆。在转运过程中,又有几个工人离奇受伤或者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大英博物馆里,警卫们半夜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还有警卫执行任务时死去,大家纷纷表示干不下去了,辞职!(大英博物馆没收藏过名叫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表示决不背这个锅!)后来,一位胆大的记者去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洗出来之后看到了可怕的人脸,然后记者就开枪自杀了。(这“价值连城”的照片自然也找不到了。)后来,大英博物馆受不了了,就把木乃伊送给了一位收藏家,收藏家找了个巫婆来驱魔,然后巫婆表示:这木乃伊道行太深,我不是对手,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木乃伊的诅咒继续着,还有人无端遇害。(当然,故事中都没有确实可查证的名字,反正说的很邪乎就是了。)最后,一位美国考古学家买下了它,然后准备搭乘轮船运到美国,结果,那艘船名叫“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的货物清单里,没有任何和木乃伊有关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多关于“诅咒”的故事,都是这个套路呢?(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好莱坞很喜欢)对,这是当时小报记者惯用的伎俩,像百慕大三角的故事、玛雅人的水晶头骨、海盗的财宝……都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是段子,娱乐而已。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确实对埃及木乃伊感兴趣,但是真正搞收藏的很少很少,花费几千英镑买个木乃伊,一般人也绝不会这么干。古代欧洲人有一种特殊的药物配料,沥青。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们都认为,把沥青加入酒和其他药物里,能够更好的治愈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延续着,被很多欧洲人奉若真理。不过,古代欧洲的沥青产量有限,根本不够大家吃的。后来,当少量欧洲人来到古埃及,发现了木乃伊之后,觉得这种“千年不腐”的干尸一定有着神奇的地方,再加上木乃伊身上会残留一些看似沥青的物质,所以他们就觉得,木乃伊可以入药。一些阿拉伯商人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于是从埃及大肆收购木乃伊,然后跑到欧洲去做宣传,说木乃伊多么多么神奇,可以治愈很多很多疾病。于是,从13世纪开始,源源不断的木乃伊被运到了欧洲,当时几乎每个药店都会准备一些木乃伊,而且价格比较低廉。人们不管生了什么病,头疼脑热、胃溃疡、白内障、擦伤、皮肤病……反正觉得不舒服,就会到药店买木乃伊。当然,不可能直接掰一块放嘴里啃,一般都是磨成粉,外敷或者内服。(木乃伊成了神药)因为非常流行,导致一些贵族聚会的时候,会专门准备一些,放到葡萄酒里大家一起享用。(来,干了这杯木乃伊!)早期埃及的木乃伊数量非常多,但是很快就会被欧洲人吃成了“濒危品”。以至于一些木乃伊贩子,把刚死去的人用沥青等物质快速处理,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制成“速成版”木乃伊卖到欧洲赚钱……故事中提到的1890年,服用木乃伊治病已经不是这么流行了,欧洲人对木乃伊的热情也没这么高了。当然,那时候木乃伊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也不可能随便在大街上看到兜售木乃伊的人。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仅仅是一个猎奇故事,好莱坞电影倒是很喜欢,咱们看个乐就行,别当真。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如果真有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可能早就被欧洲人磨成粉吃了,根本来不及诅咒……我们先把这个精彩的故事简单复述一下,咱们边讲故事边吐槽。和大多数关于“诅咒”的传说一样,亚曼拉公主是一位古埃及公主,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保存了下来。1890年的时候,4个英国人来到了埃及探险。其中最富有的一个年轻人,从一个走私贩子手中,花费了数千英镑买下来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结果,诅咒开始了。那个富有的年轻人,毫无理由的走进了沙漠,再也没有出来。剩下的三个人,也都遭了秧,其中一个遭到枪击,后来截肢;一个生了重病,沦落到在街头卖火柴;还有一个无缘无故的破产了……(无缘无故的破产?这也太扯了吧)后来的故事就像电影里一样,某位英国富豪买下了这个木乃伊,然后就遭遇了家人出车祸,房子着火……他害怕了,于是又把木乃伊转手给了大英博物馆。在转运过程中,又有几个工人离奇受伤或者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大英博物馆里,警卫们半夜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还有警卫执行任务时死去,大家纷纷表示干不下去了,辞职!(大英博物馆没收藏过名叫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表示决不背这个锅!)后来,一位胆大的记者去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洗出来之后看到了可怕的人脸,然后记者就开枪自杀了。(这“价值连城”的照片自然也找不到了。)后来,大英博物馆受不了了,就把木乃伊送给了一位收藏家,收藏家找了个巫婆来驱魔,然后巫婆表示:这木乃伊道行太深,我不是对手,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木乃伊的诅咒继续着,还有人无端遇害。(当然,故事中都没有确实可查证的名字,反正说的很邪乎就是了。)最后,一位美国考古学家买下了它,然后准备搭乘轮船运到美国,结果,那艘船名叫“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的货物清单里,没有任何和木乃伊有关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多关于“诅咒”的故事,都是这个套路呢?(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好莱坞很喜欢)对,这是当时小报记者惯用的伎俩,像百慕大三角的故事、玛雅人的水晶头骨、海盗的财宝……都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是段子,娱乐而已。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确实对埃及木乃伊感兴趣,但是真正搞收藏的很少很少,花费几千英镑买个木乃伊,一般人也绝不会这么干。古代欧洲人有一种特殊的药物配料,沥青。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们都认为,把沥青加入酒和其他药物里,能够更好的治愈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延续着,被很多欧洲人奉若真理。不过,古代欧洲的沥青产量有限,根本不够大家吃的。后来,当少量欧洲人来到古埃及,发现了木乃伊之后,觉得这种“千年不腐”的干尸一定有着神奇的地方,再加上木乃伊身上会残留一些看似沥青的物质,所以他们就觉得,木乃伊可以入药。一些阿拉伯商人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于是从埃及大肆收购木乃伊,然后跑到欧洲去做宣传,说木乃伊多么多么神奇,可以治愈很多很多疾病。于是,从13世纪开始,源源不断的木乃伊被运到了欧洲,当时几乎每个药店都会准备一些木乃伊,而且价格比较低廉。人们不管生了什么病,头疼脑热、胃溃疡、白内障、擦伤、皮肤病……反正觉得不舒服,就会到药店买木乃伊。当然,不可能直接掰一块放嘴里啃,一般都是磨成粉,外敷或者内服。(木乃伊成了神药)因为非常流行,导致一些贵族聚会的时候,会专门准备一些,放到葡萄酒里大家一起享用。(来,干了这杯木乃伊!)早期埃及的木乃伊数量非常多,但是很快就会被欧洲人吃成了“濒危品”。以至于一些木乃伊贩子,把刚死去的人用沥青等物质快速处理,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制成“速成版”木乃伊卖到欧洲赚钱……故事中提到的1890年,服用木乃伊治病已经不是这么流行了,欧洲人对木乃伊的热情也没这么高了。当然,那时候木乃伊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也不可能随便在大街上看到兜售木乃伊的人。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仅仅是一个猎奇故事,好莱坞电影倒是很喜欢,咱们看个乐就行,别当真。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如果真有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可能早就被欧洲人磨成粉吃了,根本来不及诅咒……我们先把这个精彩的故事简单复述一下,咱们边讲故事边吐槽。和大多数关于“诅咒”的传说一样,亚曼拉公主是一位古埃及公主,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保存了下来。1890年的时候,4个英国人来到了埃及探险。其中最富有的一个年轻人,从一个走私贩子手中,花费了数千英镑买下来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结果,诅咒开始了。那个富有的年轻人,毫无理由的走进了沙漠,再也没有出来。剩下的三个人,也都遭了秧,其中一个遭到枪击,后来截肢;一个生了重病,沦落到在街头卖火柴;还有一个无缘无故的破产了……(无缘无故的破产?这也太扯了吧)后来的故事就像电影里一样,某位英国富豪买下了这个木乃伊,然后就遭遇了家人出车祸,房子着火……他害怕了,于是又把木乃伊转手给了大英博物馆。在转运过程中,又有几个工人离奇受伤或者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大英博物馆里,警卫们半夜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还有警卫执行任务时死去,大家纷纷表示干不下去了,辞职!(大英博物馆没收藏过名叫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表示决不背这个锅!)后来,一位胆大的记者去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洗出来之后看到了可怕的人脸,然后记者就开枪自杀了。(这“价值连城”的照片自然也找不到了。)后来,大英博物馆受不了了,就把木乃伊送给了一位收藏家,收藏家找了个巫婆来驱魔,然后巫婆表示:这木乃伊道行太深,我不是对手,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木乃伊的诅咒继续着,还有人无端遇害。(当然,故事中都没有确实可查证的名字,反正说的很邪乎就是了。)最后,一位美国考古学家买下了它,然后准备搭乘轮船运到美国,结果,那艘船名叫“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的货物清单里,没有任何和木乃伊有关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多关于“诅咒”的故事,都是这个套路呢?(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好莱坞很喜欢)对,这是当时小报记者惯用的伎俩,像百慕大三角的故事、玛雅人的水晶头骨、海盗的财宝……都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是段子,娱乐而已。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确实对埃及木乃伊感兴趣,但是真正搞收藏的很少很少,花费几千英镑买个木乃伊,一般人也绝不会这么干。古代欧洲人有一种特殊的药物配料,沥青。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们都认为,把沥青加入酒和其他药物里,能够更好的治愈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延续着,被很多欧洲人奉若真理。不过,古代欧洲的沥青产量有限,根本不够大家吃的。后来,当少量欧洲人来到古埃及,发现了木乃伊之后,觉得这种“千年不腐”的干尸一定有着神奇的地方,再加上木乃伊身上会残留一些看似沥青的物质,所以他们就觉得,木乃伊可以入药。一些阿拉伯商人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于是从埃及大肆收购木乃伊,然后跑到欧洲去做宣传,说木乃伊多么多么神奇,可以治愈很多很多疾病。于是,从13世纪开始,源源不断的木乃伊被运到了欧洲,当时几乎每个药店都会准备一些木乃伊,而且价格比较低廉。人们不管生了什么病,头疼脑热、胃溃疡、白内障、擦伤、皮肤病……反正觉得不舒服,就会到药店买木乃伊。当然,不可能直接掰一块放嘴里啃,一般都是磨成粉,外敷或者内服。(木乃伊成了神药)因为非常流行,导致一些贵族聚会的时候,会专门准备一些,放到葡萄酒里大家一起享用。(来,干了这杯木乃伊!)早期埃及的木乃伊数量非常多,但是很快就会被欧洲人吃成了“濒危品”。以至于一些木乃伊贩子,把刚死去的人用沥青等物质快速处理,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制成“速成版”木乃伊卖到欧洲赚钱……故事中提到的1890年,服用木乃伊治病已经不是这么流行了,欧洲人对木乃伊的热情也没这么高了。当然,那时候木乃伊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也不可能随便在大街上看到兜售木乃伊的人。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仅仅是一个猎奇故事,好莱坞电影倒是很喜欢,咱们看个乐就行,别当真。1.普普的真实死法。朱朝阳最想杀掉的人是普普,因为她了解真相。剧中普普是因为对猫过敏,张东升没有施救而死。可是就是朱朝阳再聪明,也不会算到刚好猫就跑出去了。所以可能根本就没有猫。剧中猫是张东升妻子的,可从头到尾妻子并未提起过猫。所以真相应该是朱朝阳在严良与张东升外出时,抓紧时间干掉了普普。2.爸爸与王瑶之死为什么爸爸和王瑶刚好会出现在冷库?为什么张东升会把爸爸绑起来却直接杀了王瑶?如果这放在朱朝阳身上倒说的通。是他约爸爸和王瑶在冷库拿钥匙,然后乘机杀死了王瑶。3.严良之死严良到底在冷库就死了还是在船上死的是一个迷。从后来警察看到张东升手上的机油判断张东升的确是到过冷库,并且最后放火烧冷库的是他。而朱朝阳在冷库起火后也的确被警察发现,他们两人当时的状态是不会联合烧冷库的,张东升完全可以单杀朱。所以朱朝阳能逃出来还是和严良合作一起推开冷库门跑的。所以严良并不是死在冷库,而是死在船上。从冷库逃出后,朱朝阳想除掉严良,就以普普下落为由,让严良拿卡去找张东升。严良应该是被张东升所杀。因为剧中张东升在和严良搏斗完才去找的朱朝阳,并说严良已经死了,然后严良又突然冲出来阻止朱和张的搏斗,随后落水获救。严良冲出来落水的画面是朱朝阳想让严良活下去而想象的童话。在他的想象中老陈也活着,实际上老陈应该死在了冷库。4.妈妈有没有发现朱朝阳妈妈最后应该是发现了,从最后朱朝阳和妈妈一起吃饭的画面,首先爸爸刚死,朱朝阳一点伤心的表现都没有;其次,朱晶晶,爸爸,王瑶,每次死人的时候朱朝阳都在,而且每次他都全身而退,妈妈心里自然会把他们的死与朱朝阳牵系上。从最后妈妈看朱朝阳担心的眼神就知道,妈妈应该是了解了。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如果真有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可能早就被欧洲人磨成粉吃了,根本来不及诅咒……我们先把这个精彩的故事简单复述一下,咱们边讲故事边吐槽。和大多数关于“诅咒”的传说一样,亚曼拉公主是一位古埃及公主,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保存了下来。1890年的时候,4个英国人来到了埃及探险。其中最富有的一个年轻人,从一个走私贩子手中,花费了数千英镑买下来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结果,诅咒开始了。那个富有的年轻人,毫无理由的走进了沙漠,再也没有出来。剩下的三个人,也都遭了秧,其中一个遭到枪击,后来截肢;一个生了重病,沦落到在街头卖火柴;还有一个无缘无故的破产了……(无缘无故的破产?这也太扯了吧)后来的故事就像电影里一样,某位英国富豪买下了这个木乃伊,然后就遭遇了家人出车祸,房子着火……他害怕了,于是又把木乃伊转手给了大英博物馆。在转运过程中,又有几个工人离奇受伤或者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大英博物馆里,警卫们半夜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还有警卫执行任务时死去,大家纷纷表示干不下去了,辞职!(大英博物馆没收藏过名叫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表示决不背这个锅!)后来,一位胆大的记者去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洗出来之后看到了可怕的人脸,然后记者就开枪自杀了。(这“价值连城”的照片自然也找不到了。)后来,大英博物馆受不了了,就把木乃伊送给了一位收藏家,收藏家找了个巫婆来驱魔,然后巫婆表示:这木乃伊道行太深,我不是对手,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木乃伊的诅咒继续着,还有人无端遇害。(当然,故事中都没有确实可查证的名字,反正说的很邪乎就是了。)最后,一位美国考古学家买下了它,然后准备搭乘轮船运到美国,结果,那艘船名叫“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的货物清单里,没有任何和木乃伊有关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多关于“诅咒”的故事,都是这个套路呢?(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好莱坞很喜欢)对,这是当时小报记者惯用的伎俩,像百慕大三角的故事、玛雅人的水晶头骨、海盗的财宝……都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是段子,娱乐而已。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确实对埃及木乃伊感兴趣,但是真正搞收藏的很少很少,花费几千英镑买个木乃伊,一般人也绝不会这么干。古代欧洲人有一种特殊的药物配料,沥青。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们都认为,把沥青加入酒和其他药物里,能够更好的治愈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延续着,被很多欧洲人奉若真理。不过,古代欧洲的沥青产量有限,根本不够大家吃的。后来,当少量欧洲人来到古埃及,发现了木乃伊之后,觉得这种“千年不腐”的干尸一定有着神奇的地方,再加上木乃伊身上会残留一些看似沥青的物质,所以他们就觉得,木乃伊可以入药。一些阿拉伯商人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于是从埃及大肆收购木乃伊,然后跑到欧洲去做宣传,说木乃伊多么多么神奇,可以治愈很多很多疾病。于是,从13世纪开始,源源不断的木乃伊被运到了欧洲,当时几乎每个药店都会准备一些木乃伊,而且价格比较低廉。人们不管生了什么病,头疼脑热、胃溃疡、白内障、擦伤、皮肤病……反正觉得不舒服,就会到药店买木乃伊。当然,不可能直接掰一块放嘴里啃,一般都是磨成粉,外敷或者内服。(木乃伊成了神药)因为非常流行,导致一些贵族聚会的时候,会专门准备一些,放到葡萄酒里大家一起享用。(来,干了这杯木乃伊!)早期埃及的木乃伊数量非常多,但是很快就会被欧洲人吃成了“濒危品”。以至于一些木乃伊贩子,把刚死去的人用沥青等物质快速处理,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制成“速成版”木乃伊卖到欧洲赚钱……故事中提到的1890年,服用木乃伊治病已经不是这么流行了,欧洲人对木乃伊的热情也没这么高了。当然,那时候木乃伊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也不可能随便在大街上看到兜售木乃伊的人。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仅仅是一个猎奇故事,好莱坞电影倒是很喜欢,咱们看个乐就行,别当真。1.普普的真实死法。朱朝阳最想杀掉的人是普普,因为她了解真相。剧中普普是因为对猫过敏,张东升没有施救而死。可是就是朱朝阳再聪明,也不会算到刚好猫就跑出去了。所以可能根本就没有猫。剧中猫是张东升妻子的,可从头到尾妻子并未提起过猫。所以真相应该是朱朝阳在严良与张东升外出时,抓紧时间干掉了普普。2.爸爸与王瑶之死为什么爸爸和王瑶刚好会出现在冷库?为什么张东升会把爸爸绑起来却直接杀了王瑶?如果这放在朱朝阳身上倒说的通。是他约爸爸和王瑶在冷库拿钥匙,然后乘机杀死了王瑶。3.严良之死严良到底在冷库就死了还是在船上死的是一个迷。从后来警察看到张东升手上的机油判断张东升的确是到过冷库,并且最后放火烧冷库的是他。而朱朝阳在冷库起火后也的确被警察发现,他们两人当时的状态是不会联合烧冷库的,张东升完全可以单杀朱。所以朱朝阳能逃出来还是和严良合作一起推开冷库门跑的。所以严良并不是死在冷库,而是死在船上。从冷库逃出后,朱朝阳想除掉严良,就以普普下落为由,让严良拿卡去找张东升。严良应该是被张东升所杀。因为剧中张东升在和严良搏斗完才去找的朱朝阳,并说严良已经死了,然后严良又突然冲出来阻止朱和张的搏斗,随后落水获救。严良冲出来落水的画面是朱朝阳想让严良活下去而想象的童话。在他的想象中老陈也活着,实际上老陈应该死在了冷库。4.妈妈有没有发现朱朝阳妈妈最后应该是发现了,从最后朱朝阳和妈妈一起吃饭的画面,首先爸爸刚死,朱朝阳一点伤心的表现都没有;其次,朱晶晶,爸爸,王瑶,每次死人的时候朱朝阳都在,而且每次他都全身而退,妈妈心里自然会把他们的死与朱朝阳牵系上。从最后妈妈看朱朝阳担心的眼神就知道,妈妈应该是了解了。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的第一款作品,相信朋友们都非常熟悉。王者荣耀三周年皮肤——杨玉环-遇见飞天。灵感源自莫高窟第423窟的天宫伎乐飞天,在其形象基础上融入敦煌元素进行再创作。最终这款倾注了敦煌研究院专家和王者荣耀设计师们满满的心血的作品,确实令我们王者荣耀的召唤师们感到惊艳!而最近一段时间,瑶即将推出新皮肤的消息也是在玩家圈中传的沸沸扬扬。瑶即将推出的新皮肤——遇见神鹿,是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再一次合作的产物,此皮肤将会参考敦煌257窟的壁画《鹿王本生》进行设计。或许有一部分朋友不了解鹿王本生所蕴含的故事,动画片《九色鹿》便是以此为原型创作出来的,讲述的是一个守护善良的故事。在王者荣耀中,我们的瑶妹将与敦煌神鹿发生怎样的故事呢?本次瑶新皮肤遇见神鹿将归类于“五五开黑节”标签下的专属皮肤上线,皮肤为史诗品质,首周价格710点券。透过爆料图来看,这款皮肤的建模还是非常不错的。尤其在武器上的点缀融入了大量的敦煌元素纹样,凸显出西域风情的高贵典雅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如果真有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可能早就被欧洲人磨成粉吃了,根本来不及诅咒……我们先把这个精彩的故事简单复述一下,咱们边讲故事边吐槽。和大多数关于“诅咒”的传说一样,亚曼拉公主是一位古埃及公主,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保存了下来。1890年的时候,4个英国人来到了埃及探险。其中最富有的一个年轻人,从一个走私贩子手中,花费了数千英镑买下来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结果,诅咒开始了。那个富有的年轻人,毫无理由的走进了沙漠,再也没有出来。剩下的三个人,也都遭了秧,其中一个遭到枪击,后来截肢;一个生了重病,沦落到在街头卖火柴;还有一个无缘无故的破产了……(无缘无故的破产?这也太扯了吧)后来的故事就像电影里一样,某位英国富豪买下了这个木乃伊,然后就遭遇了家人出车祸,房子着火……他害怕了,于是又把木乃伊转手给了大英博物馆。在转运过程中,又有几个工人离奇受伤或者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大英博物馆里,警卫们半夜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还有警卫执行任务时死去,大家纷纷表示干不下去了,辞职!(大英博物馆没收藏过名叫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表示决不背这个锅!)后来,一位胆大的记者去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洗出来之后看到了可怕的人脸,然后记者就开枪自杀了。(这“价值连城”的照片自然也找不到了。)后来,大英博物馆受不了了,就把木乃伊送给了一位收藏家,收藏家找了个巫婆来驱魔,然后巫婆表示:这木乃伊道行太深,我不是对手,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木乃伊的诅咒继续着,还有人无端遇害。(当然,故事中都没有确实可查证的名字,反正说的很邪乎就是了。)最后,一位美国考古学家买下了它,然后准备搭乘轮船运到美国,结果,那艘船名叫“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的货物清单里,没有任何和木乃伊有关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多关于“诅咒”的故事,都是这个套路呢?(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好莱坞很喜欢)对,这是当时小报记者惯用的伎俩,像百慕大三角的故事、玛雅人的水晶头骨、海盗的财宝……都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是段子,娱乐而已。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确实对埃及木乃伊感兴趣,但是真正搞收藏的很少很少,花费几千英镑买个木乃伊,一般人也绝不会这么干。古代欧洲人有一种特殊的药物配料,沥青。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们都认为,把沥青加入酒和其他药物里,能够更好的治愈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延续着,被很多欧洲人奉若真理。不过,古代欧洲的沥青产量有限,根本不够大家吃的。后来,当少量欧洲人来到古埃及,发现了木乃伊之后,觉得这种“千年不腐”的干尸一定有着神奇的地方,再加上木乃伊身上会残留一些看似沥青的物质,所以他们就觉得,木乃伊可以入药。一些阿拉伯商人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于是从埃及大肆收购木乃伊,然后跑到欧洲去做宣传,说木乃伊多么多么神奇,可以治愈很多很多疾病。于是,从13世纪开始,源源不断的木乃伊被运到了欧洲,当时几乎每个药店都会准备一些木乃伊,而且价格比较低廉。人们不管生了什么病,头疼脑热、胃溃疡、白内障、擦伤、皮肤病……反正觉得不舒服,就会到药店买木乃伊。当然,不可能直接掰一块放嘴里啃,一般都是磨成粉,外敷或者内服。(木乃伊成了神药)因为非常流行,导致一些贵族聚会的时候,会专门准备一些,放到葡萄酒里大家一起享用。(来,干了这杯木乃伊!)早期埃及的木乃伊数量非常多,但是很快就会被欧洲人吃成了“濒危品”。以至于一些木乃伊贩子,把刚死去的人用沥青等物质快速处理,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制成“速成版”木乃伊卖到欧洲赚钱……故事中提到的1890年,服用木乃伊治病已经不是这么流行了,欧洲人对木乃伊的热情也没这么高了。当然,那时候木乃伊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也不可能随便在大街上看到兜售木乃伊的人。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仅仅是一个猎奇故事,好莱坞电影倒是很喜欢,咱们看个乐就行,别当真。1.普普的真实死法。朱朝阳最想杀掉的人是普普,因为她了解真相。剧中普普是因为对猫过敏,张东升没有施救而死。可是就是朱朝阳再聪明,也不会算到刚好猫就跑出去了。所以可能根本就没有猫。剧中猫是张东升妻子的,可从头到尾妻子并未提起过猫。所以真相应该是朱朝阳在严良与张东升外出时,抓紧时间干掉了普普。2.爸爸与王瑶之死为什么爸爸和王瑶刚好会出现在冷库?为什么张东升会把爸爸绑起来却直接杀了王瑶?如果这放在朱朝阳身上倒说的通。是他约爸爸和王瑶在冷库拿钥匙,然后乘机杀死了王瑶。3.严良之死严良到底在冷库就死了还是在船上死的是一个迷。从后来警察看到张东升手上的机油判断张东升的确是到过冷库,并且最后放火烧冷库的是他。而朱朝阳在冷库起火后也的确被警察发现,他们两人当时的状态是不会联合烧冷库的,张东升完全可以单杀朱。所以朱朝阳能逃出来还是和严良合作一起推开冷库门跑的。所以严良并不是死在冷库,而是死在船上。从冷库逃出后,朱朝阳想除掉严良,就以普普下落为由,让严良拿卡去找张东升。严良应该是被张东升所杀。因为剧中张东升在和严良搏斗完才去找的朱朝阳,并说严良已经死了,然后严良又突然冲出来阻止朱和张的搏斗,随后落水获救。严良冲出来落水的画面是朱朝阳想让严良活下去而想象的童话。在他的想象中老陈也活着,实际上老陈应该死在了冷库。4.妈妈有没有发现朱朝阳妈妈最后应该是发现了,从最后朱朝阳和妈妈一起吃饭的画面,首先爸爸刚死,朱朝阳一点伤心的表现都没有;其次,朱晶晶,爸爸,王瑶,每次死人的时候朱朝阳都在,而且每次他都全身而退,妈妈心里自然会把他们的死与朱朝阳牵系上。从最后妈妈看朱朝阳担心的眼神就知道,妈妈应该是了解了。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的第一款作品,相信朋友们都非常熟悉。王者荣耀三周年皮肤——杨玉环-遇见飞天。灵感源自莫高窟第423窟的天宫伎乐飞天,在其形象基础上融入敦煌元素进行再创作。最终这款倾注了敦煌研究院专家和王者荣耀设计师们满满的心血的作品,确实令我们王者荣耀的召唤师们感到惊艳!而最近一段时间,瑶即将推出新皮肤的消息也是在玩家圈中传的沸沸扬扬。瑶即将推出的新皮肤——遇见神鹿,是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再一次合作的产物,此皮肤将会参考敦煌257窟的壁画《鹿王本生》进行设计。或许有一部分朋友不了解鹿王本生所蕴含的故事,动画片《九色鹿》便是以此为原型创作出来的,讲述的是一个守护善良的故事。在王者荣耀中,我们的瑶妹将与敦煌神鹿发生怎样的故事呢?本次瑶新皮肤遇见神鹿将归类于“五五开黑节”标签下的专属皮肤上线,皮肤为史诗品质,首周价格710点券。透过爆料图来看,这款皮肤的建模还是非常不错的。尤其在武器上的点缀融入了大量的敦煌元素纹样,凸显出西域风情的高贵典雅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1、热水会比冷水更快变成冰。2、蒙娜丽莎没有眉毛。3、“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这个句子使用英语中的每个字母。4、身体中最强壮的肌肉是舌头。5、蚂蚁在12小时内休息大约8分钟。6、“我是”是英语中最短的完整句子。7、可口可乐最初是绿色的。8、世界上最常见的名字是穆罕默德。9、当月亮正上方时,你的体重会稍微轻一点。10、骆驼有三个眼睑来保护自己免受沙漠风沙的侵袭。11岁、英语中只有“节制”和“幽默”两个单词的五个元音都是按顺序排列的。12、所有大陆的名称都以它们开头的同一个字母结尾。13、美国每个人都有两张信用卡。14、TYPEWRITER是用键盘上的一行字母能造出的最长的单词。15、零下40摄氏度和零下40华氏度完全一样。16、巧克力可以杀死狗,因为它含有可可碱,可可碱会影响狗的心脏和神经系统。17、女人眨眼的次数几乎是男人的两倍!18、你不能屏住呼吸自杀。19、舔你的肘部是不可能的。20、当你打喷嚏时,你的心脏会停止跳动一毫秒。21、猪不可能仰望天空。22、“第六个生病酋长的第六只羊生病了”据说是英语中最难对付的绕口令。23、“节奏”是没有元音的最长的英文单词。24、如果你打喷嚏太用力,你会折断一根肋骨。如果你试图抑制打喷嚏,你可能会使头部或颈部血管破裂而死亡。25、一副扑克牌中的每个国王都代表着历史上伟大的国王。黑桃-大卫王梅花——亚历山大大帝,红心——查理大帝方片——朱利叶斯·凯撒。26、111111111×111111111 = 1234567898765432127、如果公园里一个人骑在马上的雕像有两条腿悬在空中,这个人曾经在战斗中死去。如果马有一条前腿悬在空中,那人就死于战斗中受的伤。如果马的四条腿都在地上,这个人就会自然死亡。28、防弹背心、防火梯、挡风玻璃雨刷和激光打印机都有什么共同点?-都是女人发明的。29、鳄鱼不能伸出舌头。30、蜗牛可以睡三年。31、所有北极熊都是左撇子。32、1987年,美国航空公司通过从每份头等舱沙拉中剔除一个橄榄,节省了40000美元。33、蝴蝶用脚品尝。34、大象是唯一不会跳的动物。35、在过去的4000年里,没有新的动物被驯化。36、平均来说,人们认为蜘蛛比死亡更可怕。37、空姐是只用左手打字最长的英语单词。38、蚂蚁喝醉时总是向右跌倒。39、电椅是牙医发明的。40、在18个月内,两只老鼠可能会有超过百万的后代。41、戴一个小时耳机会让你耳朵里的细菌增加700倍。42、大多数口红含有鱼鳞。43、像指纹一样,每个人的舌印都不一样。44、99%的人会试着舔舔胳膊肘。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如果真有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可能早就被欧洲人磨成粉吃了,根本来不及诅咒……我们先把这个精彩的故事简单复述一下,咱们边讲故事边吐槽。和大多数关于“诅咒”的传说一样,亚曼拉公主是一位古埃及公主,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保存了下来。1890年的时候,4个英国人来到了埃及探险。其中最富有的一个年轻人,从一个走私贩子手中,花费了数千英镑买下来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结果,诅咒开始了。那个富有的年轻人,毫无理由的走进了沙漠,再也没有出来。剩下的三个人,也都遭了秧,其中一个遭到枪击,后来截肢;一个生了重病,沦落到在街头卖火柴;还有一个无缘无故的破产了……(无缘无故的破产?这也太扯了吧)后来的故事就像电影里一样,某位英国富豪买下了这个木乃伊,然后就遭遇了家人出车祸,房子着火……他害怕了,于是又把木乃伊转手给了大英博物馆。在转运过程中,又有几个工人离奇受伤或者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大英博物馆里,警卫们半夜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还有警卫执行任务时死去,大家纷纷表示干不下去了,辞职!(大英博物馆没收藏过名叫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表示决不背这个锅!)后来,一位胆大的记者去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洗出来之后看到了可怕的人脸,然后记者就开枪自杀了。(这“价值连城”的照片自然也找不到了。)后来,大英博物馆受不了了,就把木乃伊送给了一位收藏家,收藏家找了个巫婆来驱魔,然后巫婆表示:这木乃伊道行太深,我不是对手,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木乃伊的诅咒继续着,还有人无端遇害。(当然,故事中都没有确实可查证的名字,反正说的很邪乎就是了。)最后,一位美国考古学家买下了它,然后准备搭乘轮船运到美国,结果,那艘船名叫“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的货物清单里,没有任何和木乃伊有关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多关于“诅咒”的故事,都是这个套路呢?(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好莱坞很喜欢)对,这是当时小报记者惯用的伎俩,像百慕大三角的故事、玛雅人的水晶头骨、海盗的财宝……都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是段子,娱乐而已。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确实对埃及木乃伊感兴趣,但是真正搞收藏的很少很少,花费几千英镑买个木乃伊,一般人也绝不会这么干。古代欧洲人有一种特殊的药物配料,沥青。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们都认为,把沥青加入酒和其他药物里,能够更好的治愈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延续着,被很多欧洲人奉若真理。不过,古代欧洲的沥青产量有限,根本不够大家吃的。后来,当少量欧洲人来到古埃及,发现了木乃伊之后,觉得这种“千年不腐”的干尸一定有着神奇的地方,再加上木乃伊身上会残留一些看似沥青的物质,所以他们就觉得,木乃伊可以入药。一些阿拉伯商人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于是从埃及大肆收购木乃伊,然后跑到欧洲去做宣传,说木乃伊多么多么神奇,可以治愈很多很多疾病。于是,从13世纪开始,源源不断的木乃伊被运到了欧洲,当时几乎每个药店都会准备一些木乃伊,而且价格比较低廉。人们不管生了什么病,头疼脑热、胃溃疡、白内障、擦伤、皮肤病……反正觉得不舒服,就会到药店买木乃伊。当然,不可能直接掰一块放嘴里啃,一般都是磨成粉,外敷或者内服。(木乃伊成了神药)因为非常流行,导致一些贵族聚会的时候,会专门准备一些,放到葡萄酒里大家一起享用。(来,干了这杯木乃伊!)早期埃及的木乃伊数量非常多,但是很快就会被欧洲人吃成了“濒危品”。以至于一些木乃伊贩子,把刚死去的人用沥青等物质快速处理,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制成“速成版”木乃伊卖到欧洲赚钱……故事中提到的1890年,服用木乃伊治病已经不是这么流行了,欧洲人对木乃伊的热情也没这么高了。当然,那时候木乃伊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也不可能随便在大街上看到兜售木乃伊的人。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仅仅是一个猎奇故事,好莱坞电影倒是很喜欢,咱们看个乐就行,别当真。1.普普的真实死法。朱朝阳最想杀掉的人是普普,因为她了解真相。剧中普普是因为对猫过敏,张东升没有施救而死。可是就是朱朝阳再聪明,也不会算到刚好猫就跑出去了。所以可能根本就没有猫。剧中猫是张东升妻子的,可从头到尾妻子并未提起过猫。所以真相应该是朱朝阳在严良与张东升外出时,抓紧时间干掉了普普。2.爸爸与王瑶之死为什么爸爸和王瑶刚好会出现在冷库?为什么张东升会把爸爸绑起来却直接杀了王瑶?如果这放在朱朝阳身上倒说的通。是他约爸爸和王瑶在冷库拿钥匙,然后乘机杀死了王瑶。3.严良之死严良到底在冷库就死了还是在船上死的是一个迷。从后来警察看到张东升手上的机油判断张东升的确是到过冷库,并且最后放火烧冷库的是他。而朱朝阳在冷库起火后也的确被警察发现,他们两人当时的状态是不会联合烧冷库的,张东升完全可以单杀朱。所以朱朝阳能逃出来还是和严良合作一起推开冷库门跑的。所以严良并不是死在冷库,而是死在船上。从冷库逃出后,朱朝阳想除掉严良,就以普普下落为由,让严良拿卡去找张东升。严良应该是被张东升所杀。因为剧中张东升在和严良搏斗完才去找的朱朝阳,并说严良已经死了,然后严良又突然冲出来阻止朱和张的搏斗,随后落水获救。严良冲出来落水的画面是朱朝阳想让严良活下去而想象的童话。在他的想象中老陈也活着,实际上老陈应该死在了冷库。4.妈妈有没有发现朱朝阳妈妈最后应该是发现了,从最后朱朝阳和妈妈一起吃饭的画面,首先爸爸刚死,朱朝阳一点伤心的表现都没有;其次,朱晶晶,爸爸,王瑶,每次死人的时候朱朝阳都在,而且每次他都全身而退,妈妈心里自然会把他们的死与朱朝阳牵系上。从最后妈妈看朱朝阳担心的眼神就知道,妈妈应该是了解了。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的第一款作品,相信朋友们都非常熟悉。王者荣耀三周年皮肤——杨玉环-遇见飞天。灵感源自莫高窟第423窟的天宫伎乐飞天,在其形象基础上融入敦煌元素进行再创作。最终这款倾注了敦煌研究院专家和王者荣耀设计师们满满的心血的作品,确实令我们王者荣耀的召唤师们感到惊艳!而最近一段时间,瑶即将推出新皮肤的消息也是在玩家圈中传的沸沸扬扬。瑶即将推出的新皮肤——遇见神鹿,是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再一次合作的产物,此皮肤将会参考敦煌257窟的壁画《鹿王本生》进行设计。或许有一部分朋友不了解鹿王本生所蕴含的故事,动画片《九色鹿》便是以此为原型创作出来的,讲述的是一个守护善良的故事。在王者荣耀中,我们的瑶妹将与敦煌神鹿发生怎样的故事呢?本次瑶新皮肤遇见神鹿将归类于“五五开黑节”标签下的专属皮肤上线,皮肤为史诗品质,首周价格710点券。透过爆料图来看,这款皮肤的建模还是非常不错的。尤其在武器上的点缀融入了大量的敦煌元素纹样,凸显出西域风情的高贵典雅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1、热水会比冷水更快变成冰。2、蒙娜丽莎没有眉毛。3、“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这个句子使用英语中的每个字母。4、身体中最强壮的肌肉是舌头。5、蚂蚁在12小时内休息大约8分钟。6、“我是”是英语中最短的完整句子。7、可口可乐最初是绿色的。8、世界上最常见的名字是穆罕默德。9、当月亮正上方时,你的体重会稍微轻一点。10、骆驼有三个眼睑来保护自己免受沙漠风沙的侵袭。11岁、英语中只有“节制”和“幽默”两个单词的五个元音都是按顺序排列的。12、所有大陆的名称都以它们开头的同一个字母结尾。13、美国每个人都有两张信用卡。14、TYPEWRITER是用键盘上的一行字母能造出的最长的单词。15、零下40摄氏度和零下40华氏度完全一样。16、巧克力可以杀死狗,因为它含有可可碱,可可碱会影响狗的心脏和神经系统。17、女人眨眼的次数几乎是男人的两倍!18、你不能屏住呼吸自杀。19、舔你的肘部是不可能的。20、当你打喷嚏时,你的心脏会停止跳动一毫秒。21、猪不可能仰望天空。22、“第六个生病酋长的第六只羊生病了”据说是英语中最难对付的绕口令。23、“节奏”是没有元音的最长的英文单词。24、如果你打喷嚏太用力,你会折断一根肋骨。如果你试图抑制打喷嚏,你可能会使头部或颈部血管破裂而死亡。25、一副扑克牌中的每个国王都代表着历史上伟大的国王。黑桃-大卫王梅花——亚历山大大帝,红心——查理大帝方片——朱利叶斯·凯撒。26、111111111×111111111 = 1234567898765432127、如果公园里一个人骑在马上的雕像有两条腿悬在空中,这个人曾经在战斗中死去。如果马有一条前腿悬在空中,那人就死于战斗中受的伤。如果马的四条腿都在地上,这个人就会自然死亡。28、防弹背心、防火梯、挡风玻璃雨刷和激光打印机都有什么共同点?-都是女人发明的。29、鳄鱼不能伸出舌头。30、蜗牛可以睡三年。31、所有北极熊都是左撇子。32、1987年,美国航空公司通过从每份头等舱沙拉中剔除一个橄榄,节省了40000美元。33、蝴蝶用脚品尝。34、大象是唯一不会跳的动物。35、在过去的4000年里,没有新的动物被驯化。36、平均来说,人们认为蜘蛛比死亡更可怕。37、空姐是只用左手打字最长的英语单词。38、蚂蚁喝醉时总是向右跌倒。39、电椅是牙医发明的。40、在18个月内,两只老鼠可能会有超过百万的后代。41、戴一个小时耳机会让你耳朵里的细菌增加700倍。42、大多数口红含有鱼鳞。43、像指纹一样,每个人的舌印都不一样。44、99%的人会试着舔舔胳膊肘。荣寿固伦公主,是恭亲王奕?的女儿。这位大姐可不简单,敢直接跟慈禧硬扛,而且常常痛骂慈禧太后,慈禧虽贵为一国领袖,却也只能低头忍受。当年肃顺等顾命八大臣在辛酉政变中,被慈禧和恭亲王奕?联手拿下后,慈禧为了感谢奕?帮她夺取权力,所以就把他的大女儿封为荣寿固伦公主,并且接入了宫中。荣寿固伦公主长得显老,死了丈夫以后,成了慈禧的噩梦。荣寿固伦公主虽说是锦衣玉食,但是这张脸据说十分成熟,十七八岁的人,却长的跟个三十多岁的人一样。在她12岁的时候,慈禧因为格外疼爱她,将她嫁给了高富帅富察·志端,一听富察氏,我们应该就很熟悉了,志端就是乾隆的白月光富察皇后家的人,在清朝那可是大族。志端长得相貌堂堂,而荣寿固伦公主却一副老妈子的样子,这让志端有些绝望啊,结果仅仅5年的婚后时光,这位高富帅就提前下课了。志端去世以后,慈禧可怜荣寿固伦公主,才17岁就守了寡,所以就再次将她接回自己身边照料,结果慈禧的噩梦就这么来了。慈禧万万没想到,小时候聪明乖巧的荣寿固伦公主,经历了5年婚后时光后,居然变成了一个毒舌的“泼妇”!她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所以她也不准其他人太好看了。慈禧太后貌美如花,当时岁数也不是很大,所以她特别喜欢穿华丽的衣服,可是荣寿固伦公主来了以后,每次看到这种情景,都会破口大骂:一个老寡妇,还敢穿这么妖艳,真是让人笑死!这话要是换其他人说出口,早就被慈禧大卸八块了,可是荣寿固伦公主这么一说,慈禧偏偏还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慈禧尴尬地笑了笑,就把衣服给换了。从此以后,每次要去见荣寿固伦公主的时候,慈禧都会换一身简单的衣服,而且也不敢化浓妆。慈禧太后花了大价钱搞到一件靓丽的袍子,还没打算穿,就嘱咐手下人不要告诉荣寿固伦公主。结果还是走漏了风声,荣寿固伦公主跑来把慈禧痛斥一番后,顺带着把这袍子给收走了,慈禧两手一摊也不敢跟荣寿固伦公主顶嘴。荣寿固伦公主一句话,便能够拯救光绪全家的性命。戊戌变法表面上是为了富国强兵,实际上光绪就是为了从慈禧手里夺取政权。他希望能够自己做主,用变法派的大臣,取代李鸿章这帮老臣。慈禧太后觉得自己的利益遭到了光绪的侵犯,她当然不能轻饶了光绪。在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慈禧太后打算收拾光绪。最初慈禧的态度是弄死光绪帝,包括他的那个珍妃一起弄死。可是荣寿固伦公主知道这件事以后,觉得事情不能这么搞。皇帝被搞死了,这天下岂不是要大乱?因此荣寿固伦公主前去向慈禧求情,保住了光绪夫妻俩的小命。要是换成其他人,这种求情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可是荣寿固伦公主在慈禧跟前的面子那是相当大的,因此才可以保全光绪。当然了,慈禧也需要从大局出发,当时杀掉光绪以后,皇位的继承权又成了一个新问题,而且杀掉皇帝改立皇帝,这在历朝历代来看,都是亡国的征兆,实在是不吉利。再加上荣寿固伦公主的求情,所以慈禧放过光绪,是从多方面角度考虑的,不仅仅是看在她一个人的面子上。荣寿固伦公主跟慈禧的关系,其实是很好的。慈禧为什么处处要让着荣寿固伦公主呢?还不是真的心疼她吗?慈禧自己是个寡妇,年纪轻轻就死了丈夫。所以她深知没有丈夫的女人,到底有多么可怜。况且荣寿固伦公主当时才17岁就没了丈夫,而且还没有留个孩子,这比慈禧可是要惨多了。为此当荣寿固伦公主骂慈禧为清朝老寡妇的时候,其实慈禧明白,她这也是在骂自己,毕竟她自己也是个长相比较老的寡妇。慈禧心疼这个小丫头,自然是不会发作的。而且慈禧看着荣寿固伦公主长大,早就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看待了。在同治皇帝死了以后,慈禧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自然会把荣寿固伦公主看得更加重要。什么好看的衣服,好吃好喝的,慈禧都会先想着荣寿固伦公主。我认为那件华丽的袍子,其实就是慈禧为荣寿固伦公主准备的,这消息也是慈禧故意透露给荣寿固伦公主的。而荣寿固伦公主岂能不知道慈禧的用心?所以她对慈禧那是相当孝顺的,一直陪伴在慈禧太后的身边。当慈禧和光绪去世以后,本来摄政王载沣没有安排他们俩的丧事,荣寿固伦公主跑过去把载沣臭骂了一顿以后,载沣这才将慈禧和光绪风光大葬。慈禧的丧事基本上都是荣寿固伦公主亲手操办的,可见她们俩的关系的确很好。总结:荣寿固伦公主是唯一一个在慈禧跟前有面子的人。谁见了慈禧都是低头哈腰,哪怕是光绪皇帝,对慈禧都是唯唯诺诺。唯独荣寿固伦公主,一直都是理直气壮,从来不因为私事去拍慈禧的马屁。正是因为荣寿固伦公主的这种耿直性格,慈禧才越发喜爱她。毕竟身边的人大多都在演戏,真实的人少之又少,自然是弥足珍贵了。荣寿固伦公主还是《清史稿》中所记载的最后一位公主,这位传奇的公主,一直活到了1924年,寿达71岁。参考资料:《清史稿》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如果真有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可能早就被欧洲人磨成粉吃了,根本来不及诅咒……我们先把这个精彩的故事简单复述一下,咱们边讲故事边吐槽。和大多数关于“诅咒”的传说一样,亚曼拉公主是一位古埃及公主,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保存了下来。1890年的时候,4个英国人来到了埃及探险。其中最富有的一个年轻人,从一个走私贩子手中,花费了数千英镑买下来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结果,诅咒开始了。那个富有的年轻人,毫无理由的走进了沙漠,再也没有出来。剩下的三个人,也都遭了秧,其中一个遭到枪击,后来截肢;一个生了重病,沦落到在街头卖火柴;还有一个无缘无故的破产了……(无缘无故的破产?这也太扯了吧)后来的故事就像电影里一样,某位英国富豪买下了这个木乃伊,然后就遭遇了家人出车祸,房子着火……他害怕了,于是又把木乃伊转手给了大英博物馆。在转运过程中,又有几个工人离奇受伤或者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大英博物馆里,警卫们半夜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还有警卫执行任务时死去,大家纷纷表示干不下去了,辞职!(大英博物馆没收藏过名叫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表示决不背这个锅!)后来,一位胆大的记者去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洗出来之后看到了可怕的人脸,然后记者就开枪自杀了。(这“价值连城”的照片自然也找不到了。)后来,大英博物馆受不了了,就把木乃伊送给了一位收藏家,收藏家找了个巫婆来驱魔,然后巫婆表示:这木乃伊道行太深,我不是对手,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木乃伊的诅咒继续着,还有人无端遇害。(当然,故事中都没有确实可查证的名字,反正说的很邪乎就是了。)最后,一位美国考古学家买下了它,然后准备搭乘轮船运到美国,结果,那艘船名叫“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的货物清单里,没有任何和木乃伊有关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多关于“诅咒”的故事,都是这个套路呢?(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好莱坞很喜欢)对,这是当时小报记者惯用的伎俩,像百慕大三角的故事、玛雅人的水晶头骨、海盗的财宝……都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是段子,娱乐而已。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确实对埃及木乃伊感兴趣,但是真正搞收藏的很少很少,花费几千英镑买个木乃伊,一般人也绝不会这么干。古代欧洲人有一种特殊的药物配料,沥青。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们都认为,把沥青加入酒和其他药物里,能够更好的治愈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延续着,被很多欧洲人奉若真理。不过,古代欧洲的沥青产量有限,根本不够大家吃的。后来,当少量欧洲人来到古埃及,发现了木乃伊之后,觉得这种“千年不腐”的干尸一定有着神奇的地方,再加上木乃伊身上会残留一些看似沥青的物质,所以他们就觉得,木乃伊可以入药。一些阿拉伯商人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于是从埃及大肆收购木乃伊,然后跑到欧洲去做宣传,说木乃伊多么多么神奇,可以治愈很多很多疾病。于是,从13世纪开始,源源不断的木乃伊被运到了欧洲,当时几乎每个药店都会准备一些木乃伊,而且价格比较低廉。人们不管生了什么病,头疼脑热、胃溃疡、白内障、擦伤、皮肤病……反正觉得不舒服,就会到药店买木乃伊。当然,不可能直接掰一块放嘴里啃,一般都是磨成粉,外敷或者内服。(木乃伊成了神药)因为非常流行,导致一些贵族聚会的时候,会专门准备一些,放到葡萄酒里大家一起享用。(来,干了这杯木乃伊!)早期埃及的木乃伊数量非常多,但是很快就会被欧洲人吃成了“濒危品”。以至于一些木乃伊贩子,把刚死去的人用沥青等物质快速处理,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制成“速成版”木乃伊卖到欧洲赚钱……故事中提到的1890年,服用木乃伊治病已经不是这么流行了,欧洲人对木乃伊的热情也没这么高了。当然,那时候木乃伊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也不可能随便在大街上看到兜售木乃伊的人。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仅仅是一个猎奇故事,好莱坞电影倒是很喜欢,咱们看个乐就行,别当真。1.普普的真实死法。朱朝阳最想杀掉的人是普普,因为她了解真相。剧中普普是因为对猫过敏,张东升没有施救而死。可是就是朱朝阳再聪明,也不会算到刚好猫就跑出去了。所以可能根本就没有猫。剧中猫是张东升妻子的,可从头到尾妻子并未提起过猫。所以真相应该是朱朝阳在严良与张东升外出时,抓紧时间干掉了普普。2.爸爸与王瑶之死为什么爸爸和王瑶刚好会出现在冷库?为什么张东升会把爸爸绑起来却直接杀了王瑶?如果这放在朱朝阳身上倒说的通。是他约爸爸和王瑶在冷库拿钥匙,然后乘机杀死了王瑶。3.严良之死严良到底在冷库就死了还是在船上死的是一个迷。从后来警察看到张东升手上的机油判断张东升的确是到过冷库,并且最后放火烧冷库的是他。而朱朝阳在冷库起火后也的确被警察发现,他们两人当时的状态是不会联合烧冷库的,张东升完全可以单杀朱。所以朱朝阳能逃出来还是和严良合作一起推开冷库门跑的。所以严良并不是死在冷库,而是死在船上。从冷库逃出后,朱朝阳想除掉严良,就以普普下落为由,让严良拿卡去找张东升。严良应该是被张东升所杀。因为剧中张东升在和严良搏斗完才去找的朱朝阳,并说严良已经死了,然后严良又突然冲出来阻止朱和张的搏斗,随后落水获救。严良冲出来落水的画面是朱朝阳想让严良活下去而想象的童话。在他的想象中老陈也活着,实际上老陈应该死在了冷库。4.妈妈有没有发现朱朝阳妈妈最后应该是发现了,从最后朱朝阳和妈妈一起吃饭的画面,首先爸爸刚死,朱朝阳一点伤心的表现都没有;其次,朱晶晶,爸爸,王瑶,每次死人的时候朱朝阳都在,而且每次他都全身而退,妈妈心里自然会把他们的死与朱朝阳牵系上。从最后妈妈看朱朝阳担心的眼神就知道,妈妈应该是了解了。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的第一款作品,相信朋友们都非常熟悉。王者荣耀三周年皮肤——杨玉环-遇见飞天。灵感源自莫高窟第423窟的天宫伎乐飞天,在其形象基础上融入敦煌元素进行再创作。最终这款倾注了敦煌研究院专家和王者荣耀设计师们满满的心血的作品,确实令我们王者荣耀的召唤师们感到惊艳!而最近一段时间,瑶即将推出新皮肤的消息也是在玩家圈中传的沸沸扬扬。瑶即将推出的新皮肤——遇见神鹿,是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再一次合作的产物,此皮肤将会参考敦煌257窟的壁画《鹿王本生》进行设计。或许有一部分朋友不了解鹿王本生所蕴含的故事,动画片《九色鹿》便是以此为原型创作出来的,讲述的是一个守护善良的故事。在王者荣耀中,我们的瑶妹将与敦煌神鹿发生怎样的故事呢?本次瑶新皮肤遇见神鹿将归类于“五五开黑节”标签下的专属皮肤上线,皮肤为史诗品质,首周价格710点券。透过爆料图来看,这款皮肤的建模还是非常不错的。尤其在武器上的点缀融入了大量的敦煌元素纹样,凸显出西域风情的高贵典雅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1、热水会比冷水更快变成冰。2、蒙娜丽莎没有眉毛。3、“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这个句子使用英语中的每个字母。4、身体中最强壮的肌肉是舌头。5、蚂蚁在12小时内休息大约8分钟。6、“我是”是英语中最短的完整句子。7、可口可乐最初是绿色的。8、世界上最常见的名字是穆罕默德。9、当月亮正上方时,你的体重会稍微轻一点。10、骆驼有三个眼睑来保护自己免受沙漠风沙的侵袭。11岁、英语中只有“节制”和“幽默”两个单词的五个元音都是按顺序排列的。12、所有大陆的名称都以它们开头的同一个字母结尾。13、美国每个人都有两张信用卡。14、TYPEWRITER是用键盘上的一行字母能造出的最长的单词。15、零下40摄氏度和零下40华氏度完全一样。16、巧克力可以杀死狗,因为它含有可可碱,可可碱会影响狗的心脏和神经系统。17、女人眨眼的次数几乎是男人的两倍!18、你不能屏住呼吸自杀。19、舔你的肘部是不可能的。20、当你打喷嚏时,你的心脏会停止跳动一毫秒。21、猪不可能仰望天空。22、“第六个生病酋长的第六只羊生病了”据说是英语中最难对付的绕口令。23、“节奏”是没有元音的最长的英文单词。24、如果你打喷嚏太用力,你会折断一根肋骨。如果你试图抑制打喷嚏,你可能会使头部或颈部血管破裂而死亡。25、一副扑克牌中的每个国王都代表着历史上伟大的国王。黑桃-大卫王梅花——亚历山大大帝,红心——查理大帝方片——朱利叶斯·凯撒。26、111111111×111111111 = 1234567898765432127、如果公园里一个人骑在马上的雕像有两条腿悬在空中,这个人曾经在战斗中死去。如果马有一条前腿悬在空中,那人就死于战斗中受的伤。如果马的四条腿都在地上,这个人就会自然死亡。28、防弹背心、防火梯、挡风玻璃雨刷和激光打印机都有什么共同点?-都是女人发明的。29、鳄鱼不能伸出舌头。30、蜗牛可以睡三年。31、所有北极熊都是左撇子。32、1987年,美国航空公司通过从每份头等舱沙拉中剔除一个橄榄,节省了40000美元。33、蝴蝶用脚品尝。34、大象是唯一不会跳的动物。35、在过去的4000年里,没有新的动物被驯化。36、平均来说,人们认为蜘蛛比死亡更可怕。37、空姐是只用左手打字最长的英语单词。38、蚂蚁喝醉时总是向右跌倒。39、电椅是牙医发明的。40、在18个月内,两只老鼠可能会有超过百万的后代。41、戴一个小时耳机会让你耳朵里的细菌增加700倍。42、大多数口红含有鱼鳞。43、像指纹一样,每个人的舌印都不一样。44、99%的人会试着舔舔胳膊肘。荣寿固伦公主,是恭亲王奕?的女儿。这位大姐可不简单,敢直接跟慈禧硬扛,而且常常痛骂慈禧太后,慈禧虽贵为一国领袖,却也只能低头忍受。当年肃顺等顾命八大臣在辛酉政变中,被慈禧和恭亲王奕?联手拿下后,慈禧为了感谢奕?帮她夺取权力,所以就把他的大女儿封为荣寿固伦公主,并且接入了宫中。荣寿固伦公主长得显老,死了丈夫以后,成了慈禧的噩梦。荣寿固伦公主虽说是锦衣玉食,但是这张脸据说十分成熟,十七八岁的人,却长的跟个三十多岁的人一样。在她12岁的时候,慈禧因为格外疼爱她,将她嫁给了高富帅富察·志端,一听富察氏,我们应该就很熟悉了,志端就是乾隆的白月光富察皇后家的人,在清朝那可是大族。志端长得相貌堂堂,而荣寿固伦公主却一副老妈子的样子,这让志端有些绝望啊,结果仅仅5年的婚后时光,这位高富帅就提前下课了。志端去世以后,慈禧可怜荣寿固伦公主,才17岁就守了寡,所以就再次将她接回自己身边照料,结果慈禧的噩梦就这么来了。慈禧万万没想到,小时候聪明乖巧的荣寿固伦公主,经历了5年婚后时光后,居然变成了一个毒舌的“泼妇”!她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所以她也不准其他人太好看了。慈禧太后貌美如花,当时岁数也不是很大,所以她特别喜欢穿华丽的衣服,可是荣寿固伦公主来了以后,每次看到这种情景,都会破口大骂:一个老寡妇,还敢穿这么妖艳,真是让人笑死!这话要是换其他人说出口,早就被慈禧大卸八块了,可是荣寿固伦公主这么一说,慈禧偏偏还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慈禧尴尬地笑了笑,就把衣服给换了。从此以后,每次要去见荣寿固伦公主的时候,慈禧都会换一身简单的衣服,而且也不敢化浓妆。慈禧太后花了大价钱搞到一件靓丽的袍子,还没打算穿,就嘱咐手下人不要告诉荣寿固伦公主。结果还是走漏了风声,荣寿固伦公主跑来把慈禧痛斥一番后,顺带着把这袍子给收走了,慈禧两手一摊也不敢跟荣寿固伦公主顶嘴。荣寿固伦公主一句话,便能够拯救光绪全家的性命。戊戌变法表面上是为了富国强兵,实际上光绪就是为了从慈禧手里夺取政权。他希望能够自己做主,用变法派的大臣,取代李鸿章这帮老臣。慈禧太后觉得自己的利益遭到了光绪的侵犯,她当然不能轻饶了光绪。在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慈禧太后打算收拾光绪。最初慈禧的态度是弄死光绪帝,包括他的那个珍妃一起弄死。可是荣寿固伦公主知道这件事以后,觉得事情不能这么搞。皇帝被搞死了,这天下岂不是要大乱?因此荣寿固伦公主前去向慈禧求情,保住了光绪夫妻俩的小命。要是换成其他人,这种求情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可是荣寿固伦公主在慈禧跟前的面子那是相当大的,因此才可以保全光绪。当然了,慈禧也需要从大局出发,当时杀掉光绪以后,皇位的继承权又成了一个新问题,而且杀掉皇帝改立皇帝,这在历朝历代来看,都是亡国的征兆,实在是不吉利。再加上荣寿固伦公主的求情,所以慈禧放过光绪,是从多方面角度考虑的,不仅仅是看在她一个人的面子上。荣寿固伦公主跟慈禧的关系,其实是很好的。慈禧为什么处处要让着荣寿固伦公主呢?还不是真的心疼她吗?慈禧自己是个寡妇,年纪轻轻就死了丈夫。所以她深知没有丈夫的女人,到底有多么可怜。况且荣寿固伦公主当时才17岁就没了丈夫,而且还没有留个孩子,这比慈禧可是要惨多了。为此当荣寿固伦公主骂慈禧为清朝老寡妇的时候,其实慈禧明白,她这也是在骂自己,毕竟她自己也是个长相比较老的寡妇。慈禧心疼这个小丫头,自然是不会发作的。而且慈禧看着荣寿固伦公主长大,早就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看待了。在同治皇帝死了以后,慈禧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自然会把荣寿固伦公主看得更加重要。什么好看的衣服,好吃好喝的,慈禧都会先想着荣寿固伦公主。我认为那件华丽的袍子,其实就是慈禧为荣寿固伦公主准备的,这消息也是慈禧故意透露给荣寿固伦公主的。而荣寿固伦公主岂能不知道慈禧的用心?所以她对慈禧那是相当孝顺的,一直陪伴在慈禧太后的身边。当慈禧和光绪去世以后,本来摄政王载沣没有安排他们俩的丧事,荣寿固伦公主跑过去把载沣臭骂了一顿以后,载沣这才将慈禧和光绪风光大葬。慈禧的丧事基本上都是荣寿固伦公主亲手操办的,可见她们俩的关系的确很好。总结:荣寿固伦公主是唯一一个在慈禧跟前有面子的人。谁见了慈禧都是低头哈腰,哪怕是光绪皇帝,对慈禧都是唯唯诺诺。唯独荣寿固伦公主,一直都是理直气壮,从来不因为私事去拍慈禧的马屁。正是因为荣寿固伦公主的这种耿直性格,慈禧才越发喜爱她。毕竟身边的人大多都在演戏,真实的人少之又少,自然是弥足珍贵了。荣寿固伦公主还是《清史稿》中所记载的最后一位公主,这位传奇的公主,一直活到了1924年,寿达71岁。参考资料:《清史稿》娱乐圈的女明星长得漂亮的有很多,但并不见得所有人都能驾驭住红色的衣服。红色的衣服本身颜色比较重,如果是长得黑的女明星穿上去的话会显得更黑,所以敢穿红色衣服的女明星,一定是身材好皮肤白的。柳岩说起柳岩,她可以说是娱乐圈独一无二的存在。一开始做主持人的时候无人问津,结果后来转行做了演员却是一炮而红,成为话题性最强的女明星之一。因为柳岩的身材和皮肤都保持得很好,所以她穿上红色衣服是非常高贵大方的,而且还十分显身材。其他女明星和柳岩站在一起,真的很容易会被比下去的。佟丽娅刚出道的时候,佟丽娅给人的感觉皮肤还是比较黑的,不过经过这些年的保养和调整,如今的佟丽娅已经是今非昔比了。还是新人那会,佟丽娅的妆容没有那么精致皮肤也比较粗糙,而如今的她却是皮肤白皙,身材气质各方面都十分突出。得益于这样的好条件,佟丽娅身穿红色礼服就显得非常好看了。刘亦菲在很多观众眼里,刘亦菲就是神仙姐姐,她是自带仙气的。所以对于刘亦菲来说,基本上没有她不能驾驭的漂亮衣服,除非那些衣服是特别土气掉档次的。因为本身气质很好,刘亦菲即便是穿着红色礼服,给人的感觉依旧是没有烟火气息,还是那股小仙女的模样,让人看着情不自禁地就会喜欢上她。范冰冰客观来说,范冰冰的气质和颜值在娱乐圈还是很出挑的,这也是她为什么能火这么多年的重要原因。平时也许是疏于锻炼,范冰冰有时候会显得发福,但是一旦她认真起来穿上礼服,还真没几个女明星能追得上她的强大气场。可以说,范冰冰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红色衣服在她身上也显得非常漂亮。多读书多看报,就关注“查娱日爆”。谢谢邀请!作为一个过来人,接触过无数的犯人,也了解了无数犯人背后的故事,如果说杀人犯的犯罪经历已经让我麻木,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即便是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不禁冒冷汗。这个人50岁左右,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小老头。之所以认识他还是我在做外劳的时候,某一天某个狱友给我说某个“监室”来了狠角色,我问怎么个狠法?他说“吃了3个人”。利用外劳帮“监室”收物料的机会,我见识到了这个“狠角色”,当时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完全不像是这么变态的样子,很瘦小,很老实,吓唬他一下,他都能发抖的那种。最后我找了他“监室”的头头,知道了关于他的来龙去脉。这个人48岁,一直单身,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那种,没能力,好吃懒做,收入来源就是帮别人做点小工,自己租了个小出租房,而他可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嫖娼,他的所有收入,大部分都是花在这个上面。某一天,叫了个风俗女上门服务,完事后,因为嫖资的事情引发了冲突,急火攻心,用榔头将小姐砸死。等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害怕了,面对尸体,怎么办?想要处理,又没办法,只能先藏在床底下,还好,由于是冬天,尸体不怎么会变臭。这样,尸体藏在了他床底下10天左右,期间他又找了几个风俗女上门,在他的床上办事,而谁也不知道,有一具尸体就在他的床底下。这具尸体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病,不可能一直放在床底下吧,怎么处理?于是他买了个二手冰柜,把尸体分尸,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存在冰柜里面。但一直这样也不行,抛尸又没这个能耐,于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吃了”,听他说吃完花了“1个月”,味道就像“鸡肉”,而骨头都被他用榔头砸碎,冲进了厕所。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杀了3人,吃了2个半。最后风俗女的老板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他说,为什么给他上门的小姐都不见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而且还陪同这个老板,一起去警察局报了警。直到半个月后,警方觉得他又嫌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搜查他的出租房,才看到了藏在冰柜里的“半个人”。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给我的感受就是,越老实越内向看起来越柔弱的人,往往最为危险。相反,看起来很凶猛,时常叫的很欢的人,往往最没胆子,这些人顶多敢打你一顿,但让他们杀人,是没胆的。反之,越老实的人,他们是真敢杀人的。如果真有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可能早就被欧洲人磨成粉吃了,根本来不及诅咒……我们先把这个精彩的故事简单复述一下,咱们边讲故事边吐槽。和大多数关于“诅咒”的传说一样,亚曼拉公主是一位古埃及公主,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保存了下来。1890年的时候,4个英国人来到了埃及探险。其中最富有的一个年轻人,从一个走私贩子手中,花费了数千英镑买下来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结果,诅咒开始了。那个富有的年轻人,毫无理由的走进了沙漠,再也没有出来。剩下的三个人,也都遭了秧,其中一个遭到枪击,后来截肢;一个生了重病,沦落到在街头卖火柴;还有一个无缘无故的破产了……(无缘无故的破产?这也太扯了吧)后来的故事就像电影里一样,某位英国富豪买下了这个木乃伊,然后就遭遇了家人出车祸,房子着火……他害怕了,于是又把木乃伊转手给了大英博物馆。在转运过程中,又有几个工人离奇受伤或者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大英博物馆里,警卫们半夜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还有警卫执行任务时死去,大家纷纷表示干不下去了,辞职!(大英博物馆没收藏过名叫亚曼拉公主的木乃伊,表示决不背这个锅!)后来,一位胆大的记者去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洗出来之后看到了可怕的人脸,然后记者就开枪自杀了。(这“价值连城”的照片自然也找不到了。)后来,大英博物馆受不了了,就把木乃伊送给了一位收藏家,收藏家找了个巫婆来驱魔,然后巫婆表示:这木乃伊道行太深,我不是对手,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木乃伊的诅咒继续着,还有人无端遇害。(当然,故事中都没有确实可查证的名字,反正说的很邪乎就是了。)最后,一位美国考古学家买下了它,然后准备搭乘轮船运到美国,结果,那艘船名叫“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的货物清单里,没有任何和木乃伊有关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多关于“诅咒”的故事,都是这个套路呢?(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好莱坞很喜欢)对,这是当时小报记者惯用的伎俩,像百慕大三角的故事、玛雅人的水晶头骨、海盗的财宝……都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是段子,娱乐而已。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确实对埃及木乃伊感兴趣,但是真正搞收藏的很少很少,花费几千英镑买个木乃伊,一般人也绝不会这么干。古代欧洲人有一种特殊的药物配料,沥青。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们都认为,把沥青加入酒和其他药物里,能够更好的治愈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延续着,被很多欧洲人奉若真理。不过,古代欧洲的沥青产量有限,根本不够大家吃的。后来,当少量欧洲人来到古埃及,发现了木乃伊之后,觉得这种“千年不腐”的干尸一定有着神奇的地方,再加上木乃伊身上会残留一些看似沥青的物质,所以他们就觉得,木乃伊可以入药。一些阿拉伯商人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于是从埃及大肆收购木乃伊,然后跑到欧洲去做宣传,说木乃伊多么多么神奇,可以治愈很多很多疾病。于是,从13世纪开始,源源不断的木乃伊被运到了欧洲,当时几乎每个药店都会准备一些木乃伊,而且价格比较低廉。人们不管生了什么病,头疼脑热、胃溃疡、白内障、擦伤、皮肤病……反正觉得不舒服,就会到药店买木乃伊。当然,不可能直接掰一块放嘴里啃,一般都是磨成粉,外敷或者内服。(木乃伊成了神药)因为非常流行,导致一些贵族聚会的时候,会专门准备一些,放到葡萄酒里大家一起享用。(来,干了这杯木乃伊!)早期埃及的木乃伊数量非常多,但是很快就会被欧洲人吃成了“濒危品”。以至于一些木乃伊贩子,把刚死去的人用沥青等物质快速处理,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制成“速成版”木乃伊卖到欧洲赚钱……故事中提到的1890年,服用木乃伊治病已经不是这么流行了,欧洲人对木乃伊的热情也没这么高了。当然,那时候木乃伊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也不可能随便在大街上看到兜售木乃伊的人。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仅仅是一个猎奇故事,好莱坞电影倒是很喜欢,咱们看个乐就行,别当真。1.普普的真实死法。朱朝阳最想杀掉的人是普普,因为她了解真相。剧中普普是因为对猫过敏,张东升没有施救而死。可是就是朱朝阳再聪明,也不会算到刚好猫就跑出去了。所以可能根本就没有猫。剧中猫是张东升妻子的,可从头到尾妻子并未提起过猫。所以真相应该是朱朝阳在严良与张东升外出时,抓紧时间干掉了普普。2.爸爸与王瑶之死为什么爸爸和王瑶刚好会出现在冷库?为什么张东升会把爸爸绑起来却直接杀了王瑶?如果这放在朱朝阳身上倒说的通。是他约爸爸和王瑶在冷库拿钥匙,然后乘机杀死了王瑶。3.严良之死严良到底在冷库就死了还是在船上死的是一个迷。从后来警察看到张东升手上的机油判断张东升的确是到过冷库,并且最后放火烧冷库的是他。而朱朝阳在冷库起火后也的确被警察发现,他们两人当时的状态是不会联合烧冷库的,张东升完全可以单杀朱。所以朱朝阳能逃出来还是和严良合作一起推开冷库门跑的。所以严良并不是死在冷库,而是死在船上。从冷库逃出后,朱朝阳想除掉严良,就以普普下落为由,让严良拿卡去找张东升。严良应该是被张东升所杀。因为剧中张东升在和严良搏斗完才去找的朱朝阳,并说严良已经死了,然后严良又突然冲出来阻止朱和张的搏斗,随后落水获救。严良冲出来落水的画面是朱朝阳想让严良活下去而想象的童话。在他的想象中老陈也活着,实际上老陈应该死在了冷库。4.妈妈有没有发现朱朝阳妈妈最后应该是发现了,从最后朱朝阳和妈妈一起吃饭的画面,首先爸爸刚死,朱朝阳一点伤心的表现都没有;其次,朱晶晶,爸爸,王瑶,每次死人的时候朱朝阳都在,而且每次他都全身而退,妈妈心里自然会把他们的死与朱朝阳牵系上。从最后妈妈看朱朝阳担心的眼神就知道,妈妈应该是了解了。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的第一款作品,相信朋友们都非常熟悉。王者荣耀三周年皮肤——杨玉环-遇见飞天。灵感源自莫高窟第423窟的天宫伎乐飞天,在其形象基础上融入敦煌元素进行再创作。最终这款倾注了敦煌研究院专家和王者荣耀设计师们满满的心血的作品,确实令我们王者荣耀的召唤师们感到惊艳!而最近一段时间,瑶即将推出新皮肤的消息也是在玩家圈中传的沸沸扬扬。瑶即将推出的新皮肤——遇见神鹿,是王者荣耀与敦煌研究院再一次合作的产物,此皮肤将会参考敦煌257窟的壁画《鹿王本生》进行设计。或许有一部分朋友不了解鹿王本生所蕴含的故事,动画片《九色鹿》便是以此为原型创作出来的,讲述的是一个守护善良的故事。在王者荣耀中,我们的瑶妹将与敦煌神鹿发生怎样的故事呢?本次瑶新皮肤遇见神鹿将归类于“五五开黑节”标签下的专属皮肤上线,皮肤为史诗品质,首周价格710点券。透过爆料图来看,这款皮肤的建模还是非常不错的。尤其在武器上的点缀融入了大量的敦煌元素纹样,凸显出西域风情的高贵典雅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1、热水会比冷水更快变成冰。2、蒙娜丽莎没有眉毛。3、“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这个句子使用英语中的每个字母。4、身体中最强壮的肌肉是舌头。5、蚂蚁在12小时内休息大约8分钟。6、“我是”是英语中最短的完整句子。7、可口可乐最初是绿色的。8、世界上最常见的名字是穆罕默德。9、当月亮正上方时,你的体重会稍微轻一点。10、骆驼有三个眼睑来保护自己免受沙漠风沙的侵袭。11岁、英语中只有“节制”和“幽默”两个单词的五个元音都是按顺序排列的。12、所有大陆的名称都以它们开头的同一个字母结尾。13、美国每个人都有两张信用卡。14、TYPEWRITER是用键盘上的一行字母能造出的最长的单词。15、零下40摄氏度和零下40华氏度完全一样。16、巧克力可以杀死狗,因为它含有可可碱,可可碱会影响狗的心脏和神经系统。17、女人眨眼的次数几乎是男人的两倍!18、你不能屏住呼吸自杀。19、舔你的肘部是不可能的。20、当你打喷嚏时,你的心脏会停止跳动一毫秒。21、猪不可能仰望天空。22、“第六个生病酋长的第六只羊生病了”据说是英语中最难对付的绕口令。23、“节奏”是没有元音的最长的英文单词。24、如果你打喷嚏太用力,你会折断一根肋骨。如果你试图抑制打喷嚏,你可能会使头部或颈部血管破裂而死亡。25、一副扑克牌中的每个国王都代表着历史上伟大的国王。黑桃-大卫王梅花——亚历山大大帝,红心——查理大帝方片——朱利叶斯·凯撒。26、111111111×111111111 = 1234567898765432127、如果公园里一个人骑在马上的雕像有两条腿悬在空中,这个人曾经在战斗中死去。如果马有一条前腿悬在空中,那人就死于战斗中受的伤。如果马的四条腿都在地上,这个人就会自然死亡。28、防弹背心、防火梯、挡风玻璃雨刷和激光打印机都有什么共同点?-都是女人发明的。29、鳄鱼不能伸出舌头。30、蜗牛可以睡三年。31、所有北极熊都是左撇子。32、1987年,美国航空公司通过从每份头等舱沙拉中剔除一个橄榄,节省了40000美元。33、蝴蝶用脚品尝。34、大象是唯一不会跳的动物。35、在过去的4000年里,没有新的动物被驯化。36、平均来说,人们认为蜘蛛比死亡更可怕。37、空姐是只用左手打字最长的英语单词。38、蚂蚁喝醉时总是向右跌倒。39、电椅是牙医发明的。40、在18个月内,两只老鼠可能会有超过百万的后代。41、戴一个小时耳机会让你耳朵里的细菌增加700倍。42、大多数口红含有鱼鳞。43、像指纹一样,每个人的舌印都不一样。44、99%的人会试着舔舔胳膊肘。荣寿固伦公主,是恭亲王奕?的女儿。这位大姐可不简单,敢直接跟慈禧硬扛,而且常常痛骂慈禧太后,慈禧虽贵为一国领袖,却也只能低头忍受。当年肃顺等顾命八大臣在辛酉政变中,被慈禧和恭亲王奕?联手拿下后,慈禧为了感谢奕?帮她夺取权力,所以就把他的大女儿封为荣寿固伦公主,并且接入了宫中。荣寿固伦公主长得显老,死了丈夫以后,成了慈禧的噩梦。荣寿固伦公主虽说是锦衣玉食,但是这张脸据说十分成熟,十七八岁的人,却长的跟个三十多岁的人一样。在她12岁的时候,慈禧因为格外疼爱她,将她嫁给了高富帅富察·志端,一听富察氏,我们应该就很熟悉了,志端就是乾隆的白月光富察皇后家的人,在清朝那可是大族。志端长得相貌堂堂,而荣寿固伦公主却一副老妈子的样子,这让志端有些绝望啊,结果仅仅5年的婚后时光,这位高富帅就提前下课了。志端去世以后,慈禧可怜荣寿固伦公主,才17岁就守了寡,所以就再次将她接回自己身边照料,结果慈禧的噩梦就这么来了。慈禧万万没想到,小时候聪明乖巧的荣寿固伦公主,经历了5年婚后时光后,居然变成了一个毒舌的“泼妇”!她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所以她也不准其他人太好看了。慈禧太后貌美如花,当时岁数也不是很大,所以她特别喜欢穿华丽的衣服,可是荣寿固伦公主来了以后,每次看到这种情景,都会破口大骂:一个老寡妇,还敢穿这么妖艳,真是让人笑死!这话要是换其他人说出口,早就被慈禧大卸八块了,可是荣寿固伦公主这么一说,慈禧偏偏还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慈禧尴尬地笑了笑,就把衣服给换了。从此以后,每次要去见荣寿固伦公主的时候,慈禧都会换一身简单的衣服,而且也不敢化浓妆。慈禧太后花了大价钱搞到一件靓丽的袍子,还没打算穿,就嘱咐手下人不要告诉荣寿固伦公主。结果还是走漏了风声,荣寿固伦公主跑来把慈禧痛斥一番后,顺带着把这袍子给收走了,慈禧两手一摊也不敢跟荣寿固伦公主顶嘴。荣寿固伦公主一句话,便能够拯救光绪全家的性命。戊戌变法表面上是为了富国强兵,实际上光绪就是为了从慈禧手里夺取政权。他希望能够自己做主,用变法派的大臣,取代李鸿章这帮老臣。慈禧太后觉得自己的利益遭到了光绪的侵犯,她当然不能轻饶了光绪。在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慈禧太后打算收拾光绪。最初慈禧的态度是弄死光绪帝,包括他的那个珍妃一起弄死。可是荣寿固伦公主知道这件事以后,觉得事情不能这么搞。皇帝被搞死了,这天下岂不是要大乱?因此荣寿固伦公主前去向慈禧求情,保住了光绪夫妻俩的小命。要是换成其他人,这种求情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可是荣寿固伦公主在慈禧跟前的面子那是相当大的,因此才可以保全光绪。当然了,慈禧也需要从大局出发,当时杀掉光绪以后,皇位的继承权又成了一个新问题,而且杀掉皇帝改立皇帝,这在历朝历代来看,都是亡国的征兆,实在是不吉利。再加上荣寿固伦公主的求情,所以慈禧放过光绪,是从多方面角度考虑的,不仅仅是看在她一个人的面子上。荣寿固伦公主跟慈禧的关系,其实是很好的。慈禧为什么处处要让着荣寿固伦公主呢?还不是真的心疼她吗?慈禧自己是个寡妇,年纪轻轻就死了丈夫。所以她深知没有丈夫的女人,到底有多么可怜。况且荣寿固伦公主当时才17岁就没了丈夫,而且还没有留个孩子,这比慈禧可是要惨多了。为此当荣寿固伦公主骂慈禧为清朝老寡妇的时候,其实慈禧明白,她这也是在骂自己,毕竟她自己也是个长相比较老的寡妇。慈禧心疼这个小丫头,自然是不会发作的。而且慈禧看着荣寿固伦公主长大,早就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看待了。在同治皇帝死了以后,慈禧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自然会把荣寿固伦公主看得更加重要。什么好看的衣服,好吃好喝的,慈禧都会先想着荣寿固伦公主。我认为那件华丽的袍子,其实就是慈禧为荣寿固伦公主准备的,这消息也是慈禧故意透露给荣寿固伦公主的。而荣寿固伦公主岂能不知道慈禧的用心?所以她对慈禧那是相当孝顺的,一直陪伴在慈禧太后的身边。当慈禧和光绪去世以后,本来摄政王载沣没有安排他们俩的丧事,荣寿固伦公主跑过去把载沣臭骂了一顿以后,载沣这才将慈禧和光绪风光大葬。慈禧的丧事基本上都是荣寿固伦公主亲手操办的,可见她们俩的关系的确很好。总结:荣寿固伦公主是唯一一个在慈禧跟前有面子的人。谁见了慈禧都是低头哈腰,哪怕是光绪皇帝,对慈禧都是唯唯诺诺。唯独荣寿固伦公主,一直都是理直气壮,从来不因为私事去拍慈禧的马屁。正是因为荣寿固伦公主的这种耿直性格,慈禧才越发喜爱她。毕竟身边的人大多都在演戏,真实的人少之又少,自然是弥足珍贵了。荣寿固伦公主还是《清史稿》中所记载的最后一位公主,这位传奇的公主,一直活到了1924年,寿达71岁。参考资料:《清史稿》娱乐圈的女明星长得漂亮的有很多,但并不见得所有人都能驾驭住红色的衣服。红色的衣服本身颜色比较重,如果是长得黑的女明星穿上去的话会显得更黑,所以敢穿红色衣服的女明星,一定是身材好皮肤白的。柳岩说起柳岩,她可以说是娱乐圈独一无二的存在。一开始做主持人的时候无人问津,结果后来转行做了演员却是一炮而红,成为话题性最强的女明星之一。因为柳岩的身材和皮肤都保持得很好,所以她穿上红色衣服是非常高贵大方的,而且还十分显身材。其他女明星和柳岩站在一起,真的很容易会被比下去的。佟丽娅刚出道的时候,佟丽娅给人的感觉皮肤还是比较黑的,不过经过这些年的保养和调整,如今的佟丽娅已经是今非昔比了。还是新人那会,佟丽娅的妆容没有那么精致皮肤也比较粗糙,而如今的她却是皮肤白皙,身材气质各方面都十分突出。得益于这样的好条件,佟丽娅身穿红色礼服就显得非常好看了。刘亦菲在很多观众眼里,刘亦菲就是神仙姐姐,她是自带仙气的。所以对于刘亦菲来说,基本上没有她不能驾驭的漂亮衣服,除非那些衣服是特别土气掉档次的。因为本身气质很好,刘亦菲即便是穿着红色礼服,给人的感觉依旧是没有烟火气息,还是那股小仙女的模样,让人看着情不自禁地就会喜欢上她。范冰冰客观来说,范冰冰的气质和颜值在娱乐圈还是很出挑的,这也是她为什么能火这么多年的重要原因。平时也许是疏于锻炼,范冰冰有时候会显得发福,但是一旦她认真起来穿上礼服,还真没几个女明星能追得上她的强大气场。可以说,范冰冰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红色衣服在她身上也显得非常漂亮。多读书多看报,就关注“查娱日爆”。刑罚之中以死刑为最。在电视剧中,经常看到各种各样的刑罚,比如凌迟、斩首等,更有甚者扒皮、菹醢、车裂等,不过电视剧是为了热闹,真正历史中,死刑花样多的很从古到今死刑的方式不断汇集进步,可以形成一本百科全书了。如火烧、杵、炮烙、剖心、剔刳、醢、脯刑、腰斩、车裂、磔、磬、踣、阬、定杀、戮、凿颠、绞、枭首、烹、凌迟等,有些称呼不太一样但效果差不多。1、杵看着刑罚名字就知道是上古时期的特色刑罚,具有质朴的感觉,杵刑顾名思义就是把人放到臼中,用杵捣到死。火烧、炮烙、剖心看名字就知道,老妖也不多说2、剔刳剔:把肉从骨头上剖下来;刳:剖开。这也是剖杀的刑罚,割取人肉。《封神演义》中纣王与妲己,让人剖开怀孕女人肚子猜男女,这种刑罚就叫剔刳。3、醢(hai)与脯醢刑:就是把人剁成肉酱,汉代之后菹醢刑罚不写入常法,但是作为非常刑罚,也从没断过。《新唐书》中:剧贼高玉啖人数千,后擒获,会赦,代宗将贷其死,公卿议请为菹醢脯刑:就跟果脯一样,果脯是把水果晒干,作为刑罚就是把人杀死后做成肉干。这么说的话,我们吃的牛肉干都是对牛实施脯刑了?4、磔看这个字,就算不认识也知道也是一个酷刑。zhe,就是肢解的意思,俗称剐刑,剐的多了就成凌迟了。5、磬磬应该是这些刑罚中唯一从字看上去就不像酷刑的刑罚。磬就是缢死,为什么叫磬的,因为古人看着缢死之人,像乐器磬一样挂在那,就非常形象的取了一个名字。6、踣(bo)陈尸展览7、定杀这个刑罚不常见,从字面也难看出是什么刑罚。实际上这是秦朝专门对麻风病人犯罪后,实施的一种刑罚,即投入水中淹死。8、凿颠这个也不太容易从字面看出刑罚来据说这是商鞅定下的刑罚,用铁器从人头顶凿入。跟菹醢一样虽然后世不见于常刑,但是作为杂刑或非常之刑一直没有断过。从汉朝开始,很多非常残酷的死刑基本不作为常刑使用,使用最多的死刑如斩,弃市(在闹市中执行死刑),枭首(砍下头挂起来示众)腰斩,绞等。从宋仁宗开始凌迟正式上场,从此作为重大罪行的特别刑罚一直存在。而明朝时期发明的如弹琵琶、梳洗、抽肠等刑罚并不是正常刑罚,明朝常规死刑只有绞、斩、枭首、凌迟四种。还是后世花样多,城会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