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武审判,欧洲中世纪真的存在比武审判吗
作者:本站作者
1,欧洲中世纪真的存在比武审判吗
2,比武审判到底有什么意义
这是西方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在西方,如果两个上流社会人之间发生了冲突,他们的法律允许他们进行决斗:一方向另一方丢手套,这样就等于发出决斗挑战,另一方如果还想保住自己上流社会的尊严就必须应战,约好时间地点,请好裁判,到时候双方站在规定的距离上,在裁判的命令下同时持枪向对方射击,或者持剑冲杀,直到一方丧失战斗力,决斗被神为神的意志。不论那一方死伤,其家属都都不得追究对方找后账。对于犯罪人员的审判这也是一种被认为公正的方式。大家一般认为,如果犯罪的人取胜了,就可以表明自己是无辜的,或者其的罪恶被神赦免了,如果死了,就证明是罪有应得,人神共愤。在古代这种审判的变种很多。比如让罪犯走过火炭,如果不被烧伤,就认为是无罪的。在《西门豹治耶》中,西门以神判的方式把神棍扔到河里,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说起来,中国古代还是比较注重法治的,私下殴斗是要被官府治罪的,皇帝要杀人,也要把它交给开封府、大理寺之类审判,重要罪犯还需要交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堂会审,大多案子都是可以上诉,三审定谳,判处死刑以后,还有刑部稽核,按院巡察,这种刑事制度比起西方中世纪,不知道要先进多少倍!
3,审判长不讲理上诉要不要交上诉费
您好!上诉是要缴纳上诉费用的,不过胜诉后可以由被告承担。
4,权利的游戏里为什么能够要求比武审判
尚武的表现。当时的时代背景,动荡的局势中,武力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说白了,就是,谁拳头大,谁就有道理。剧集中,也并不是总可以通过比武来解决问题,当家人决定不给机会的时候,也就直接干掉了。所以,这个是剧情需要。多恩亲王 红毒蛇”奥伯伦?马泰尔 魔山奸杀了亲王的什么亲属,亲王想比武中报仇,顺便给兰尼斯特家族难看,结果太轻敌了,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典范。
5,拿到判决书时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律师回答如下: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从次日起计算,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在上诉期内原被告均没有上诉,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暂时中止,以后是否生效要根据二审的结果来确定。这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上诉被二审裁定驳回,维持原判。该一审判决书立即生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2、上诉由二审审理,并做出新的判决(即二审判决)。该案二审((即终审)判决书生效,该进入执行阶段,一审判决失效;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一般十多天,执行需要判决书生效后。
6,一审取证不利官司输了二审证据确凿能否推翻一次开庭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如果二审证据确凿,那么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审判决。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法律以事实为依据,当然可以推翻,祝你成功。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上帝既爱世人为何容许恶人得享福乐欺压好人而好人却苦难多多
因为上帝本身就是个坏人!对坏人(它的朋友)只有原谅和宽容!对好人总是不理不采!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恶人享福义人受苦,跟义人享福恶人受苦都是存在的,但是上帝是正直公平的,他会审问人一切所行的,不管过去未来、贫穷富有、男女老幼,他叫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他降雨给相信的人也降雨给不承认他的人。他为千万人存留慈爱,给人悔改的机会和心灵,只不过人愿意不愿意的问题,上帝没有问题。世界所有的问题是因为人类的叛逆和罪性引起,恶人享福义人受苦都是暂时的。恶人长寿是因为上帝给他更多机会悔悟,如果他死不悔改,将来的永苦他无话可说;义人受苦也是存在的,是暂时的,将来的福乐才是永远的,义人受苦还能行为正直,那他就可以永居天堂。上帝首先是把这个世界交给人类管理,可惜人犯罪了,失去了管理的能力。人互相欺压、彼此践踏,都是罪性使然。
8,什么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通常指普通法院。从广义上说,也包括行政法院、特别法院和军事法院等审判机关。国家审判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通常指普通法院。从广义上说,也包括行政法院、特别法院和军事法院等审判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判、镇压阶级敌人的反抗,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专政及其阶级利益。它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行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之一。在我国,审判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组成,受它监督,对它负责。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实行依法独立审判、公开审判、合议制、对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等审判原则。工作职责世界上不同法系的国家,法院体制存在着很大差别。我国的审判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秩序,保护公民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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