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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作者“天下为公”,也即天下是全天下人共有的天下。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为大家所共有,只有实现天下为公,彻底铲除私天下带来的社会弊端,才能使社会不断向前,充满光明,人人得到幸福。他主张实行民族主义,即实行民族革命,推翻满洲贵族的统治,恢复中华,把一家一姓的天下变成“公天下”。
“天下为公”是孙中山先生提出来的吗?
天下为公不是孙中山首先提出来的。“天下为公”是孙中山先生平生最喜欢题写的内容,据统计,在孙中山的题词中,“仅目前所辑得的有受主姓氏的”“天下为公”,就达32件,其中有赠冯玉祥的,有赠张学良的。孙中山为何对“天下为公”情有独钟?我认为,这是他提倡和实行三民主义所企望达到的境界,或许可以这样说,他的理想,他的目标,他的思想体系的基本精神,都浓缩在“天下为公”这四字之中。
“天下为公”出典:1924年,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提出:“真正的三民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孔子向往的“大同”世界,即指《礼记·礼运》中所描叙的理想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这个社会里,“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这就是所谓“大同”。《礼运》篇托名孔子撰作,其实是战国末期或秦汉之际学者所编纂。它反映的是以孔子为创始人的儒家学派的政治理想和对未来社会的憧憬。孙中山“天下为公”的思想,其源头便是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即已编成的《礼记·礼运》篇。但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思想与儒家的“天下为公”思想有很大的不同,前者带有孙中山所处那个时代的印记。
它不但吸收了儒家思想的精华,而且融入了中国古代农民起义者的平等思想,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以及当时流行的社会主义理想;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天下为公”的“公”字,照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即是“共”的意思。“天下为公”,也即天下是全天下人共有的天下。到了孙中山那里,“天下为公”蕴含的内容更深邃,更宽广。
他说:“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一个“共”字,涵盖面是那么大,“国家”、“政治”、“利益”都在它的笼罩之下。国家为“人民所共有”,政治为“人民所共管”,所得的国家利益为“人民所共享”。
在孙中山的理想中的未来社会里,做国家主人的是全体人民,管理国家大事的是全体人民,享受平等幸福的是全体人民:“真正以人民为主”;“四万万人都有主权来管理国家的大事”;没有贫富悬殊和少数富人压迫多数穷人的不合理情况,全国人民“生活上幸福平等”。“民有”、“民治”、“民享”完全实现,确实做到了古人说的“公天下”。
孙中山满怀信心地对世人说,他理想中的未来社会,有欧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繁荣,而没有欧美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必然带来的种种弊端,以及阶级对抗和社会动荡。孙中山描绘的改造和建设中国的蓝图,当时确实使很多人怦然心动,并成为那个时代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实现“天下为公”的途径:孙中山力图通过实行三民主义,做到“公天下”。
他主张实行民族主义,即实行民族革命,推翻满洲贵族的统治,恢复中华,把一家一姓的天下变成“公天下”。并在清王朝覆亡之后,继续进行民族革命,反对官僚、军阀的专权,把官僚、军阀的天下,变成人民的天下。同时将国内各民族融合成一个很文明、很强大的统一中华民族,以便抵抗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从列强手中夺回失去的土地和利权,使中国成为独立、富强的国家。
他主张实行民权主义,即实行政治革命,“打破旧专制,提倡共和,建设一个新民国”。在这个“真中华民国”里,奉行主权在民、以民立国。辛亥革命以前,孙中山所说的民权是间接民权,国民只有选举权这一项权利,不能直接行使主权,而要由别人即代议士代为行使主权。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借鉴瑞士的办法,主张实行直接民权制。在这种制度下,国民有四大权利,即选举权、复决权、创制权、罢官权。
孙中山说:“人民而有此四大权也,乃能任用官吏,役使官吏,驾驭官吏,防范官吏,然后始得一国之主而无愧色也。”但孙中山又说,要把“权”与“能”、“政权”与“治权”分开。简单地说,就是有权的人,不要直接管事,可以委托有才能的人去管。他说:“讲到国家的政治,根本上要人民有权;至于管理政府的人,便要付之于有能的专门家。
”而且要把受人民委托管理政府的专门家看作是普通人,即使是民国的总统、总长,也要把他们看作是普通人。至于“政权”和“治权”分开的问题,孙中山是这样解释的:“要把国家的政治大权分成两个,一个是政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人民的手内,要人民有充分的权利可以直接去管理国事。这个政权,便是民权。一个是治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政府的机关之内,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事务。
这个治权,便是政府权。”孙中山设想得很好,真正实行起来未必简单。人民把管理政府的大权交给“有能的专门家”以后,既要放手让他们行使职权,又要监督他们,防止其反仆为主,公仆变老爷,这事谈何容易,他主张实行民生主义,即实行社会革命,以防止资本主义的弊端。辛亥以前,孙中山提出了“平均地权”。“平均地权”即土地“单一税制”,具体办法就是让地主自报土地价格,以后国家按地主自报的土地征收土地税;国家征用地主土地,也按地主自报地价收购。
土地因交通发达涨价的部分,当归国家。孙中山说,“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然永绝,这是最简便易行之法”。但他所主张的“平均地权”,只适用于“宅地”,不适用于“耕地”;只适用于城市及近郊,不适用于广大农村。孙中山晚年虽然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但对如何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没有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
而且这种主张不很现实。孙中山既想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又想用抑制资本主义发展的办法,防止其必然伴随的弊害,这是他思想上的一大矛盾。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又提出了“节制资本”的主张。他说,在欧美国家,资本为少数人所垄断,经济问题的解决,百十倍烦难于政治问题。中国当以欧美前车之覆为鉴。中国要及早预防即将出现的大资本家垄断资本。
办法是由国家掌握经济命脉,以国家之力发展经济,造福全社会。孙中山认为,这种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他把民生主义或称作社会主义,或称作国家社会主义,或称作集产社会主义,或称作共产主义。他的民生主义,也确有苏俄经济体制和政策(孙中山称为“共产制度”、“国家资本制度”)的影子。孙中山深知,为实现“天下为公”,必须跟以天下为私的人作斗争。
他指出:“共和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民国成立十年,那些公仆太坏了,把中国搅得不成样子……”孙中山所说的搅乱民国的所谓“公仆”,指的是袁世凯、张作霖、曹锟、龙济光等人,这些官僚、军阀把军队当作私有,把政权当作私有,把国家当作私有。所以他说:“以后不用革命精神来改造民国,再没有别的希望。
”对于全国统一、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将会出现的腐败现象,孙中山不会没有预料。他曾设想,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上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据他说,有了这样“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就可以“防止一切的流弊”,“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但是,“五权分立”到底能解决多大问题,实在是很难说的。
如何《看待风花雪月》这首歌中的“天下为公我为母”?
说白了,当下我们的境况是个“娛乐至死”的氛围,“天下为公我为母”无须去质疑它的字句含义,它为什么可以唱出去,要看唱者是谁,以怎样的律调问鼎于世。其实中文里无论你以何种方式都无法解释其含义,但牵强可有一万种说法,我敢断言,真要让其作唱者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代表的是那种意思,怕也只能是抓耳挠腮,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的,只是随其“人缘”在他口中唱出说出便有人喜欢罢了。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句儒家经典名言,该怎么理解?
您好谢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出自西汉.戴圣《礼记.礼运篇》。出处:西汉戴圣《礼记.礼运篇》:“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之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意思是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把品德高尚的人、有才能的人选出来,人人讲求诚信,培养和睦气氛,实现一种大同的理想社会。 大道之行也,是指执政者施行大道,则老百姓便可以生活在安定、和平的大同社会里。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为大家所共有,只有实现天下为公,彻底铲除私天下带来的社会弊端,才能使社会不断向前,充满光明,人人得到幸福。
《礼记》里面说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你是如何理解的?
《礼记》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与《周易》、《春秋》、《尚书》、《诗经》,并称为儒家五经。在《礼记》的《礼运》篇中.,全文借孔子对旁边的子游“喟然而叹”,论述了五帝三王时代“大同"与"小康"的治理方法,进一步阐明了“礼"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性。我曾说过解读古文不可“断章取义"或者是“望文生义",一定要联系上下文,全篇贯通才行。
那么“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句话是针对“大同"说的,这是上段。再看下段针对“小康”说的,原文是这样的:“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其实孔老夫子就在《礼运》全文当中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我的理解是:只有天下为公,康庄大道才能够真正推广实行。
什么是康庄大道呢?用我们今天社会发展的话讲,就是走正确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大同世界"。那么要想真正实现这个人类有史以来最文明、最伟大的目标,“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各人顾各人,自私自利,甚至损人私己,损公肥私,是不行的。那样子只能是和“大同世界"背道而驰,越走越远,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
为什么三国君主投降之后,魏称王,吴称侯,蜀称公?这之中有什么讲究?
刘禅的投降对象是魏国,当年曹丕篡汉,他给汉献帝的待遇是“公”。按照惯例,所以刘禅归顺后,也是“公”。先看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丕胁迫汉献帝禅位,建立魏国。篡汉之后,曹丕封汉献帝为山阳公,享有食邑一万户。虽然只是公爵,但献帝的地位排在诸侯王之上(如曹植、曹彰),可以有奏事不称臣,受诏不跪拜的待遇。
这些待遇都是曹魏宗亲不享有的。并且,汉献帝在封地内,可以以天子车服郊祀天地,献帝的宗庙、祖、腊皆如汉制,不必改为魏制。魏明帝青龙二年(234年),汉献帝刘协寿终正寝,魏明帝曹叡率群臣亲自哭祭。给予其极高的待遇。实事求是的说,曹丕对汉献帝可以了。虽然他篡了汉,但魏国的江山本来就是曹操自己打下来的,也没沾献帝多少光。
献帝在没有被曹操奉迎之前,形同破落户,连吃喝都没着落。他下半生的吃喝拉撒完全就是靠曹家人供养的。再看后主刘禅。景元五年(264年,蜀汉亡于263年)三月,司马昭以魏帝曹奂的名义册封刘禅为安乐县公,享有食邑一万户,赐绢一万匹,奴婢百余人。并且,刘禅的子孙,蜀汉的皇室成员也都有封赏,仅封侯者就有五十馀人。
从司马昭对刘禅的封赏来看,他在物资方面的待遇与汉献帝差不多。比如献帝是公,刘禅也是公;比如献帝享有食邑一万户,刘禅也是一万户。(东汉诸侯王在曹魏时期也是侯爵,跟蜀汉宗室投降后的待遇一样)但是,刘禅在地位和礼制方面不如献帝。比如汉献帝享有奏事不称臣,受诏不跪拜的特殊待遇,刘禅则没有。刘禅奏事要称臣,受诏时要跪拜接旨。
还比如汉献帝在封地内享有以天子车服郊祀天地的特权,这一点刘禅也没有。也就是说,汉献帝的公爵很特殊,刘禅的公爵很一般。那么,刘禅为什么投降后是公爵呢?我个人觉得,原因应该就是司马昭按照曹丕当年对汉献帝的待遇,也照猫画虎,给了后主刘禅一样的物资待遇。只不过,由于魏国继承了汉室的正统,必须要尊汉,以显示自己的正统地位,所以汉献帝享有很多特权;而刘禅只是割据小国,并不享有正统地位,所以刘禅的公爵只是普通公爵,只能享受普通的亡国之君待遇。
另外,刘禅投降时,蜀汉的南中都督霍弋还没有投降,东吴也还在对抗。司马昭优待刘禅可以一举双雕,既能招降霍弋,也能拿刘禅给东吴做榜样。接着看魏帝曹奂。咸熙二年(265年)晋武帝司马炎建立西晋,封曹奂为陈留王,享受食邑一万户,给予他上书不称臣,受诏不跪拜,使用天子旌旗,备五时副车(帝王专用的五色车架),在封地内行魏国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用魏制,可以不用晋制的待遇。
从司马炎给曹奂的待遇就可以看出,其实曹奂的待遇和汉献帝是一样的。他们都享有上书不称臣,受诏不跪拜,在封地内使用天子旌旗的特殊待遇。这说明,魏国因为继承了汉室的正统,所以它要尊汉,以显示自己的正统地位,所以汉献帝享有很多特权;晋朝因为继承了魏的正统,所以它也要尊魏,以显示自己的正统地位,所以曹奂也享有很多特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跟曹奂做对比的对象是汉献帝,而不是刘禅。那么,曹奂为什么是王呢?比汉献帝还要高一级呢?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结果。首先,曹魏江山是自己打下来的,曹氏并不亏欠汉献帝;而晋朝江山是篡来的,司马氏几代人都是曹魏臣子,现在篡夺了人家的江山,总要给予相当大的待遇才能安抚和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其次,曹丕封汉献帝为山阳公,这是魏国处置亡国之君的封爵标准。
刘禅被封公时,也是按魏国的标准封的公爵。现如今曹奂退位了,天下已经是晋朝了,曹奂如果再封一个公爵,不能显示晋朝的新朝新气象,给人一种晋朝模仿魏朝的感觉。并且,如果司马炎封曹奂王,也能说明他比曹丕更加的大度。最后是吴末主孙皓。公元280年,孙皓到洛阳投降时,司马炎赐孙皓为归命侯。进给衣服车乘,田三十顷,岁给谷五千斛,钱五十万,绢五百匹,绵五百斤。
注意了,这只是给孙皓的,东吴的其它宗室没有封爵,只能被封为中郎和郎中之类的闲散官位。从司马炎给孙皓的待遇来看,他压根不承认孙皓是亡国之君,晋朝也压根不承认东吴宗室成员的皇族地位。孙皓投降,等同于魏蜀宗室成员的地位,东吴宗室形同官吏。孙皓别说跟曹奂比了,就算是跟刘禅比起来也差的很远。那么,晋朝为什么这么“薄待”孙皓呢?我觉得这可能也是两方面因素导致的。
首先,孙皓投降时,海内皆降,东吴也完全投降了。司马炎没有需要拉拢的人,也没有拿孙皓做表率的必要。孙皓没有一点利用价值,身价自然就不高。其次,晋朝一直不承认东吴的地位。蜀汉在晋朝眼里,属于“伪政权”,因为真正的大汉已经禅位了。但伪政权也是一个政权;而东吴在晋朝眼里,属于魏国的叛逆,本来只是魏国的藩国,但却僭越称帝,魏国根本不承认吴国是个政权,连“伪政权”都算不上。
晋朝继承了魏的正统,自然也不承认孙皓的皇帝之位,只承认他是地方诸侯。所以孙皓投降时,他是按照诸侯的待遇,降封为侯。司马炎没给他任何特权,就给了一点点微薄土地,一点点谷物钱粮,相当于是一次性打包,就把他给打发了。另外,孙皓本身也是个烂人,臭名远扬。晋朝没有通过任何拉拢他,借他的名声安抚东吴故地老百姓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