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扎尔王子攻略视频,马克扎尔王子应该拉到什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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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扎尔王子应该拉到什么点
进去门靠右边的墙,然后法系玩家后背基本靠着门能打到的最远距离.要与MT同一队的SS把小鬼定到MT脚下,让小鬼隐身,别攻击.话说问主现在KLZ不是都收割了么~~~
2,卡拉赞的最终boss玛克扎尔王子攻略
第一阶段MT将Malchezaar拉至墙边,使他背对大家。他会给除MT外任意5个人一个名叫Enfeeble 的Debuff,使他们的最大生命为1,治疗效果和生命恢复为0,持续7秒。任何中Debuff的人要立即跑开直到Debuff消失。Malchezaar将会立即施放3秒吟唱的暗影Nova。造成3500伤害和击退效果。Debuff结束后生命回复成普通状态。每2分钟他会召唤一个Infernal在7个位置中的一个,3秒后他们开始施放地狱火。最多出现4个Infernal。Malchezaar会对MT施放暗言:痛。在60%生命时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Malchezaar将会双手挥舞斧头,造成很高的近战伤害。他会使用顺劈,破甲等技能。Malchezaar不会再施放暗言:痛和召唤Infernal,其他同第一阶段。30%生命时进入第三阶段第三阶段他会停止使用Enfeeble,投掷斧头。斧头会随机攻击目标,很快造成伤害。治疗需要注意,其他同第二阶段有用BuffMT魔法增效暗影防护给整个队伍Malchezaar身上上智慧审判各人任务MT/OT拉住Malchezaar 近战/远程DPSDPS Malchezaar 治疗前2阶段治疗MT,第三阶段治疗整个队伍
3,有没有哪些足球巨星的外号让你至今难忘
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马克·吐温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萧伯纳称马克·吐温是英语的语言大师;艾略特称他属于能使语言适应时代,从而“清除部落土语”的那一类不可多得的作家;海明威对马克·吐温的创作评价更高:“全部美国现代文学,都起源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一书。”马克·吐温(1835-1910)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苏里州弗罗里达镇一个律师家庭,12岁丧父而独立谋生,没有受过系统教育,先后当过报童、排字工人、领港员、矿工和新闻记者。1867年以马克·吐温的笔名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集《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及其它》,从此走上文坛。“马克·吐温”是水手的术语,意思是水深12英尺,表示船可以安全通过。马克·吐温的创作分三个时期:早期创作:60年代是马克·吐温的早期创作期,主要是短篇小说,特点是幽默诙谐,情节曲折离奇,人物滑稽可笑。例如《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我怎样编辑农业报》等。中期创作:70到90年代是作者的中期创作期,也是他创作的繁荣期。作品接触社会问题,出现讽刺成分,标志着马克·吐温走上了批评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代表作是《竞选州长》、《高尔斯密士的朋友再度出洋》等。其中《竞选州长》多次选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中学语文课本,影响较大。另外与华纳合著了长篇小说《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也是这个时期的重要作品,后者也是作者的代表作。后期创作: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头10年,是马克·吐温的第三个创作期。重要作品有历史小说《冉·达克》,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以及大量的政论。19世纪末,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马克·吐温积极参加反帝活动,1898年,63岁的马克·吐温成了“美国反帝国主义联盟”的领导人,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时,他仗义执言,公开宣布“我也是义和团”。他在政论和演说中多次赞扬和支持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1910年4月21日,马克·吐温病逝于康狄涅格州。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马克·吐温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萧伯纳称马克·吐温是英语的语言大师;艾略特称他属于能使语言适应时代,从而“清除部落土语”的那一类不可多得的作家;海明威对马克·吐温的创作评价更高:“全部美国现代文学,都起源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一书。”马克·吐温(1835-1910)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苏里州弗罗里达镇一个律师家庭,12岁丧父而独立谋生,没有受过系统教育,先后当过报童、排字工人、领港员、矿工和新闻记者。1867年以马克·吐温的笔名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集《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及其它》,从此走上文坛。“马克·吐温”是水手的术语,意思是水深12英尺,表示船可以安全通过。马克·吐温的创作分三个时期:早期创作:60年代是马克·吐温的早期创作期,主要是短篇小说,特点是幽默诙谐,情节曲折离奇,人物滑稽可笑。例如《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我怎样编辑农业报》等。中期创作:70到90年代是作者的中期创作期,也是他创作的繁荣期。作品接触社会问题,出现讽刺成分,标志着马克·吐温走上了批评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代表作是《竞选州长》、《高尔斯密士的朋友再度出洋》等。其中《竞选州长》多次选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中学语文课本,影响较大。另外与华纳合著了长篇小说《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也是这个时期的重要作品,后者也是作者的代表作。后期创作: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头10年,是马克·吐温的第三个创作期。重要作品有历史小说《冉·达克》,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以及大量的政论。19世纪末,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马克·吐温积极参加反帝活动,1898年,63岁的马克·吐温成了“美国反帝国主义联盟”的领导人,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时,他仗义执言,公开宣布“我也是义和团”。他在政论和演说中多次赞扬和支持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1910年4月21日,马克·吐温病逝于康狄涅格州。我我中国的几位大头李伟锋矮脚虎赵达裕。跑不死的李铁!;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马克·吐温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萧伯纳称马克·吐温是英语的语言大师;艾略特称他属于能使语言适应时代,从而“清除部落土语”的那一类不可多得的作家;海明威对马克·吐温的创作评价更高:“全部美国现代文学,都起源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一书。”马克·吐温(1835-1910)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苏里州弗罗里达镇一个律师家庭,12岁丧父而独立谋生,没有受过系统教育,先后当过报童、排字工人、领港员、矿工和新闻记者。1867年以马克·吐温的笔名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集《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及其它》,从此走上文坛。“马克·吐温”是水手的术语,意思是水深12英尺,表示船可以安全通过。马克·吐温的创作分三个时期:早期创作:60年代是马克·吐温的早期创作期,主要是短篇小说,特点是幽默诙谐,情节曲折离奇,人物滑稽可笑。例如《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我怎样编辑农业报》等。中期创作:70到90年代是作者的中期创作期,也是他创作的繁荣期。作品接触社会问题,出现讽刺成分,标志着马克·吐温走上了批评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代表作是《竞选州长》、《高尔斯密士的朋友再度出洋》等。其中《竞选州长》多次选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中学语文课本,影响较大。另外与华纳合著了长篇小说《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也是这个时期的重要作品,后者也是作者的代表作。后期创作: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头10年,是马克·吐温的第三个创作期。重要作品有历史小说《冉·达克》,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以及大量的政论。19世纪末,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马克·吐温积极参加反帝活动,1898年,63岁的马克·吐温成了“美国反帝国主义联盟”的领导人,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时,他仗义执言,公开宣布“我也是义和团”。他在政论和演说中多次赞扬和支持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1910年4月21日,马克·吐温病逝于康狄涅格州。我我中国的几位大头李伟锋矮脚虎赵达裕。跑不死的李铁!;我家孩子最喜欢看动画光头强,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是对光头强情有独钟。孩子现在已经七岁了,他出生前恐怕就有《熊出》没这个动画片了。在他还是五六个月的时候,他妈妈买回来一个搞怪光头强的气球,我们也是第一次接触,根本不知道是谁?后来到他一周岁多,孩子喜欢看动画片,可能是孩子的天性,我们无意中换台,屏幕中出现了光头强在伐树,熊大熊二在说保护森林熊熊有责,孩子非要看,无奈我们只好退出。这以后《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小猪佩奇》、《海底小中队》、《汪汪队》、《超级飞侠》这些动画片里面的所有人物的名字,他都能说的一清二楚。但他看的最多、最喜欢的还是《熊出没》。而且看完了喜欢找人复述刚刚看过的故事内容,故事里面的人物对话他会一句不落的全部说给你听。反正我是被他缠的头大,不管在什么时候,你得闲他就会缠着你讲他的故事,而且还让你扮演动画片里面的角色,和他进行互动。《熊出没》之前只有大时候的,后来有了小时候的,我们偏好喜欢让孩子看小时候的《熊出没》,两种版本的熊出没,孩子都喜欢看。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看到答案中有人用Y染色体的父系传递来给父权血统论张目,那就来掺合一下这个问题吧。现代生物学的某些知识成为血统论者最后的避难所,即决定男性性别的Y染色体。因为Y染色体从父亲传向儿子,绝不传向女儿,这在遗传学分析上,是一个很好用的确定父系祖先的道标,而这个遗传学分析用道标,就成为现代封建分子给自己狭隘的父权思想寻找到的“科学证据”,所实话对于父权体系而言,哪怕你直接说男人肌肉大暴力强,所以男权有理,也比去找这个所谓的Y染色体要靠谱得多。为什么?因为,构造一个完整的人需要数万基因,以及整整23对染色体(至少现在的人还是23对染色体,未来如何暂且不论),而Y染色体上仅仅数十个基因,并且主要功能就是将胚胎发育方向转往形成雄性的方向去而已。事实上,从一个人生存的角度而言,是不需要Y染色体的,想一想是不是这样?这世界上大约一半的人没有Y染色体活得也很好,但没有X染色体的人呢?一个都没有!而一个人值得骄傲的所有品行相关的基因,如果存在的话,也不是存在于Y染色体上,它还承担不了这样的重任和期望。而今天的顽固分子,将Y染色体推上神坛的举动,并不比几千年前搞出阳具崇拜的父系祖先们更加高明。最后说明一下,在母亲和女儿世袭中传递的是线粒体DNA,而人可以没有Y染色体,但每个人都需要X染色体和线粒体才能活下去呢。要从生物学和遗传学上给父权寻找所谓的“科学证据”,注定了是一件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事情。在私有产权制度下,是女儿还是儿子来继承家业,关键不在于性别,而在于后天的培养模式。而即便只说生物学,你的女儿生的娃,只要女儿是你的,那她的娃就肯定是你的外孙或者外孙女呢,而儿子是你的,也不能保证孙子或孙女是你的种。这个简单的事实能够说明,为啥父系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自由会极端的仇视。但相反母系女权社会并不在乎给以男性自由,比如泸沽湖的走婚制度就是明证。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看到答案中有人用Y染色体的父系传递来给父权血统论张目,那就来掺合一下这个问题吧。现代生物学的某些知识成为血统论者最后的避难所,即决定男性性别的Y染色体。因为Y染色体从父亲传向儿子,绝不传向女儿,这在遗传学分析上,是一个很好用的确定父系祖先的道标,而这个遗传学分析用道标,就成为现代封建分子给自己狭隘的父权思想寻找到的“科学证据”,所实话对于父权体系而言,哪怕你直接说男人肌肉大暴力强,所以男权有理,也比去找这个所谓的Y染色体要靠谱得多。为什么?因为,构造一个完整的人需要数万基因,以及整整23对染色体(至少现在的人还是23对染色体,未来如何暂且不论),而Y染色体上仅仅数十个基因,并且主要功能就是将胚胎发育方向转往形成雄性的方向去而已。事实上,从一个人生存的角度而言,是不需要Y染色体的,想一想是不是这样?这世界上大约一半的人没有Y染色体活得也很好,但没有X染色体的人呢?一个都没有!而一个人值得骄傲的所有品行相关的基因,如果存在的话,也不是存在于Y染色体上,它还承担不了这样的重任和期望。而今天的顽固分子,将Y染色体推上神坛的举动,并不比几千年前搞出阳具崇拜的父系祖先们更加高明。最后说明一下,在母亲和女儿世袭中传递的是线粒体DNA,而人可以没有Y染色体,但每个人都需要X染色体和线粒体才能活下去呢。要从生物学和遗传学上给父权寻找所谓的“科学证据”,注定了是一件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事情。在私有产权制度下,是女儿还是儿子来继承家业,关键不在于性别,而在于后天的培养模式。而即便只说生物学,你的女儿生的娃,只要女儿是你的,那她的娃就肯定是你的外孙或者外孙女呢,而儿子是你的,也不能保证孙子或孙女是你的种。这个简单的事实能够说明,为啥父系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自由会极端的仇视。但相反母系女权社会并不在乎给以男性自由,比如泸沽湖的走婚制度就是明证。马克·吐温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萧伯纳称马克·吐温是英语的语言大师;艾略特称他属于能使语言适应时代,从而“清除部落土语”的那一类不可多得的作家;海明威对马克·吐温的创作评价更高:“全部美国现代文学,都起源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一书。”马克·吐温(1835-1910)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苏里州弗罗里达镇一个律师家庭,12岁丧父而独立谋生,没有受过系统教育,先后当过报童、排字工人、领港员、矿工和新闻记者。1867年以马克·吐温的笔名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集《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及其它》,从此走上文坛。“马克·吐温”是水手的术语,意思是水深12英尺,表示船可以安全通过。马克·吐温的创作分三个时期:早期创作:60年代是马克·吐温的早期创作期,主要是短篇小说,特点是幽默诙谐,情节曲折离奇,人物滑稽可笑。例如《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我怎样编辑农业报》等。中期创作:70到90年代是作者的中期创作期,也是他创作的繁荣期。作品接触社会问题,出现讽刺成分,标志着马克·吐温走上了批评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代表作是《竞选州长》、《高尔斯密士的朋友再度出洋》等。其中《竞选州长》多次选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中学语文课本,影响较大。另外与华纳合著了长篇小说《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也是这个时期的重要作品,后者也是作者的代表作。后期创作: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头10年,是马克·吐温的第三个创作期。重要作品有历史小说《冉·达克》,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以及大量的政论。19世纪末,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马克·吐温积极参加反帝活动,1898年,63岁的马克·吐温成了“美国反帝国主义联盟”的领导人,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时,他仗义执言,公开宣布“我也是义和团”。他在政论和演说中多次赞扬和支持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1910年4月21日,马克·吐温病逝于康狄涅格州。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看到答案中有人用Y染色体的父系传递来给父权血统论张目,那就来掺合一下这个问题吧。现代生物学的某些知识成为血统论者最后的避难所,即决定男性性别的Y染色体。因为Y染色体从父亲传向儿子,绝不传向女儿,这在遗传学分析上,是一个很好用的确定父系祖先的道标,而这个遗传学分析用道标,就成为现代封建分子给自己狭隘的父权思想寻找到的“科学证据”,所实话对于父权体系而言,哪怕你直接说男人肌肉大暴力强,所以男权有理,也比去找这个所谓的Y染色体要靠谱得多。为什么?因为,构造一个完整的人需要数万基因,以及整整23对染色体(至少现在的人还是23对染色体,未来如何暂且不论),而Y染色体上仅仅数十个基因,并且主要功能就是将胚胎发育方向转往形成雄性的方向去而已。事实上,从一个人生存的角度而言,是不需要Y染色体的,想一想是不是这样?这世界上大约一半的人没有Y染色体活得也很好,但没有X染色体的人呢?一个都没有!而一个人值得骄傲的所有品行相关的基因,如果存在的话,也不是存在于Y染色体上,它还承担不了这样的重任和期望。而今天的顽固分子,将Y染色体推上神坛的举动,并不比几千年前搞出阳具崇拜的父系祖先们更加高明。最后说明一下,在母亲和女儿世袭中传递的是线粒体DNA,而人可以没有Y染色体,但每个人都需要X染色体和线粒体才能活下去呢。要从生物学和遗传学上给父权寻找所谓的“科学证据”,注定了是一件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事情。在私有产权制度下,是女儿还是儿子来继承家业,关键不在于性别,而在于后天的培养模式。而即便只说生物学,你的女儿生的娃,只要女儿是你的,那她的娃就肯定是你的外孙或者外孙女呢,而儿子是你的,也不能保证孙子或孙女是你的种。这个简单的事实能够说明,为啥父系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自由会极端的仇视。但相反母系女权社会并不在乎给以男性自由,比如泸沽湖的走婚制度就是明证。马克·吐温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萧伯纳称马克·吐温是英语的语言大师;艾略特称他属于能使语言适应时代,从而“清除部落土语”的那一类不可多得的作家;海明威对马克·吐温的创作评价更高:“全部美国现代文学,都起源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一书。”马克·吐温(1835-1910)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苏里州弗罗里达镇一个律师家庭,12岁丧父而独立谋生,没有受过系统教育,先后当过报童、排字工人、领港员、矿工和新闻记者。1867年以马克·吐温的笔名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集《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及其它》,从此走上文坛。“马克·吐温”是水手的术语,意思是水深12英尺,表示船可以安全通过。马克·吐温的创作分三个时期:早期创作:60年代是马克·吐温的早期创作期,主要是短篇小说,特点是幽默诙谐,情节曲折离奇,人物滑稽可笑。例如《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我怎样编辑农业报》等。中期创作:70到90年代是作者的中期创作期,也是他创作的繁荣期。作品接触社会问题,出现讽刺成分,标志着马克·吐温走上了批评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代表作是《竞选州长》、《高尔斯密士的朋友再度出洋》等。其中《竞选州长》多次选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中学语文课本,影响较大。另外与华纳合著了长篇小说《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也是这个时期的重要作品,后者也是作者的代表作。后期创作: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头10年,是马克·吐温的第三个创作期。重要作品有历史小说《冉·达克》,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以及大量的政论。19世纪末,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马克·吐温积极参加反帝活动,1898年,63岁的马克·吐温成了“美国反帝国主义联盟”的领导人,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时,他仗义执言,公开宣布“我也是义和团”。他在政论和演说中多次赞扬和支持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1910年4月21日,马克·吐温病逝于康狄涅格州。两岁以内穿的婴之谷,童泰,2-5岁穿的ABC,安奈儿,戴维贝拉,5岁以后穿的安奈儿,巴拉巴拉,以纯,安踏,我这人买东西比较固定地点和牌子,孩子衣服只在实体店买,特别是内衣只认安奈儿,衣拉拉,瑁恩瑁爱,主要害怕有甲醛超标这两天刚好重新读了这本书,就简单回答一下吧。《王子与乞丐》是马克·吐温的作品,读起来比较轻松,因为基本上就是一个偏童话的感觉。故事很简单:一个巧合的机会,英国伦敦底层的一个小乞丐汤姆和当时的王子爱德华相遇了,他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然后就是不小心丢失原有身份了。因为换装后的真王子被当作小乞丐被赶出皇宫,而假王子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不相信他是小乞丐,只认为是他得了疯病。为了维持皇家的体面,还得继续让这疯了的小王子继承皇位——刚好在两个孩子互换身份期间,老王亨利八世驾崩了。然后就是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因为身份互换而带来的种种荒唐和坎坷了。在此期间汤姆身不由己当上了新王,而爱德华则千方百计要回到皇室夺回他的位置。最后当然是美满结局:就在新王即将加冕的那一刻,爱德华终于出现,成功拿回了皇位,成为真正的爱德华六世。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偏童话风,是因为故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童话式的,虽有艰难险阻,但基本上都是有惊无险轻松化解。尤其是人物的性格一成不变,好人一好到底,主要人物也几乎没有坏人。比如汤姆虽然当上王子甚至国王,但是始终牢记自己的真正出身,一直想摆脱这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荣耀。虽然在加冕前的游行过程中他也一度迷失,品尝到了当一个被人民爱戴的国王的巨大成就感,但是当人群中他真正的母亲出现时,他还是瞬间被亲情击中,回复了不虚荣不贪功只想恢复原状的初心。所以当真正的爱德华出现时,是汤姆不遗余力地帮他证明他才是真王子、真国王,爱德华才能顺利坐回王位。又比如爱德华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真·王子的做派,不管处境多么艰难危险,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和意志分毫,也没有让他变得胆小怯懦。而且就像所有童话里真命天子必须有的配置那样,他在流浪过程中还很顺利地就遇到了一位即使把他当成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却依然对他没来由地喜欢和服从的真·绅士迈尔斯·亨顿,后者不但配合爱德华演出种种臣子的戏码,而且在爱德华遇到危险时真的可以以命相助。所以最后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真王子和真国王在经历了一番人间磨难后更加体恤下民了,施行了难得的仁政。而曾经当过几天假王子假国王的小乞丐也在这“作假”期间废除了不少严苛的法律,总之两个人阴差阳错地成为默契合作的关系,于国于民有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然是这么一个“童话故事”,那么题主问的书中的真王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很显然也只能用童话的眼光去看待:那就是一个童话中才有的完美的王子,仁慈而不失果决、善良而充满理性,有着坚韧的意志和清醒的头脑,年纪虽小却非常沉稳大气,处变不惊,完全符合一个完美国王的人设。故事中的爱德华王子,有着这样一些突出的品性:1.善良而没有门第之见王子和小乞丐汤姆的相遇,源于他无意中看见汤姆被自己的卫士驱赶,他出于义愤阻止,之后又因为好奇而和汤姆交换衣着。整个过程中,他对汤姆描述的底层生活只有好奇而没有鄙夷,对汤姆叙说的社会不公只有气愤而没有漠然,而且坐言起行,马上就要去替汤姆教训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完全忘了自己一身乞丐装扮反而会落入危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出场,爱德华王子就表现出了天性中的善良和公正意识。后来在他以乞丐身份到处流浪,被迫和各种社会底层的人混迹在一起,亲身经历各种不公和屈辱的时候,他还总是对别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气愤,并屡屡发誓要替人家讨回公道,完全忘记自己此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真正的小乞丐,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更遑论解救他人。而后来做回国王之后,他就履行了对自己的承诺,把流浪期间遇到的相干人事一一按照自己当初许下的誓愿进行了处置,这就足够证明他的善良与生俱来,并且不因环境恶劣所影响。正如书中所说的,尽管他的父亲亨利八世以严苛著称,但爱德华在位的短短几年却是施行了人人都称道的仁政,原因正是他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书中最后提到的他和那位反对修改法律的大臣的对话就很能代表他的观点:“你知道什么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你可不知道。”善良这种品质,书中两个主人公:王子爱德华和乞丐汤姆,都是拥有的。2.有着坚持原则的理性爱德华在流浪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管别人怎么质疑嘲笑,他都不肯改口,也不肯做出任何屈服的姿态。尽管为此他没少受折磨,只能一次次逃走,又一次次陷入危险之中,甚至连牢狱之灾都尝过了,也差点死在疯隐士手里,但整本书读下来,他就是一次都没有服过软认过怂。从童话的角度,这可以理解为真正的王子必须坚持的信仰和姿态,类似于豌豆公主那种,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是这种姿态上的坚持就是皇家脸面,在那个年代就是高于生命的荣誉,不能轻言放弃。也就是说,这是在展示他的信仰。坚持自己的身份,就是坚持自己要维持的体制秩序和要履行的君王职责,对一位王子而言,这当然是基本和根本的要求。当然,也好在书中故事是童话向,别人大多数时候只是当他说疯话,没有给他制造太多障碍。书中更安排了一个没有理由就表现死忠的绅士来帮助流浪的爱德华,更是相当童话的安排。否则,放在现实中,没有这种关键时候救危扶难的朋友,死守王子姿态不放弃的爱德华是举步维艰,不大可能走得下去的。有趣的是,面对这位死忠的绅士朋友,爱德华依然保持着国王的气派,非常自然地指挥他这样那样。这也是一种誓死不放弃君王体面的表现了,用现在的话叫做“爱惜羽毛”,本质上也可以算是坚持原则了。3.果决高效的思维行动王子流落民间,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艰难困苦。理论上,他回宫复位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的,毕竟有一位大家都认为是真王子的人代替他在皇宫里坐镇,而且这位“替身”也越来越熟悉和接受自己高贵的新身份了。按照常规故事套路发展下去,王子别说回宫了,很可能会被黑化的假王子派人灭口。就算脑子没那么好使的假王子一时半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受过精英训练的真王子自己不可能想不到,不可能不作防范吧。但这本书偏偏是一个有爱的童话故事,假王子没有黑化,真王子也没有片刻担心过自己的处境。从被赶出皇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谋划着要回去。尽管后来实际上是越走越远,有点往下沉沦难以自拔的意思了,他依然没有怀疑过这种可能性。但要说他是盲目乐观么,倒也不见得。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陆续听到了自己父亲驾崩以及那位假冒的王子将要登基的消息,但所有这些都没能动摇他的念头。他不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回去,而且还总是设想这个结局的美好和顺畅。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一边观察和体验着身边的疾苦人生,在心里许下一个又一个“回去以后我要怎样怎样处置这些人”的诺言,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着回去的方法和路线。可以简单理解为,战略上从未担心复位困难,战术上又不断精进突破,这样的王子怎么能不让人击节称赞呢?当然,要替这种品质找个合理解释也不太难,大概这位王子天性聪颖,又接受过良好的精英训练的缘故吧。4.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毅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书中的爱德华王子具有一位真正王子应有的勇气和担当、沉静和果毅。尽管他内心善良,但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怯懦。和善良并行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这就很难得了。年少天真的王子本来因为不了解底层真实生活,思想比较单纯,在流浪过程中,他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使他迅速成长,了解了真实生活的严酷。但即使如此,他摒弃的也是无知和单纯,而不是勇气和坚持。比如他以为那两位安慰过自己的女狱友只是被拉出去鞭打,结果却亲眼看见她们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那一刻王子的心肯定是碎成渣的。但书中只是很克制地描写他最后转过身去不忍再看,并没有点出这一幕是否让他害怕了。而后来王子的表现让读者知道,那一刻王子只是没有能力解救她们,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一名监狱中的被关押者。但王子并没有被这超出想象的一幕吓破了胆,而是牢记复位后一定要改掉这条法律,最后也说到做到了。这就是属于王子的勇毅。我个人还特别喜欢王子在加冕典礼上,因为无法提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时说的那番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用温和而尊严的态度说,“各位大臣和侍从,你们如果为了你们的合法的国王提不出这个证据来,就剥夺他的继承权,我也许不能阻挡你们,因为我毫无权力。但是……”尽管他还是愿意为自己辩解,但这番话显然表明他已经准备遵守程序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被迫放弃真正的身份了。如果真是这样,接下来他一定会被投入监牢,甚至问斩。可见王子爱德华多么有担当,这是一位王子不可多得的完美人设了。当然,大概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这样的人物,而书中也确实安排了同样怀抱着不变的赤子之心的小乞丐汤姆及时出言提示,帮王子找回了关键记忆,提供了切实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以上是头条号“海阔天空诗酒花”的回答。欢迎在今日头条APP关注“海阔天空诗酒花”,图文、问答、视频,海阔天空随便聊。看到答案中有人用Y染色体的父系传递来给父权血统论张目,那就来掺合一下这个问题吧。现代生物学的某些知识成为血统论者最后的避难所,即决定男性性别的Y染色体。因为Y染色体从父亲传向儿子,绝不传向女儿,这在遗传学分析上,是一个很好用的确定父系祖先的道标,而这个遗传学分析用道标,就成为现代封建分子给自己狭隘的父权思想寻找到的“科学证据”,所实话对于父权体系而言,哪怕你直接说男人肌肉大暴力强,所以男权有理,也比去找这个所谓的Y染色体要靠谱得多。为什么?因为,构造一个完整的人需要数万基因,以及整整23对染色体(至少现在的人还是23对染色体,未来如何暂且不论),而Y染色体上仅仅数十个基因,并且主要功能就是将胚胎发育方向转往形成雄性的方向去而已。事实上,从一个人生存的角度而言,是不需要Y染色体的,想一想是不是这样?这世界上大约一半的人没有Y染色体活得也很好,但没有X染色体的人呢?一个都没有!而一个人值得骄傲的所有品行相关的基因,如果存在的话,也不是存在于Y染色体上,它还承担不了这样的重任和期望。而今天的顽固分子,将Y染色体推上神坛的举动,并不比几千年前搞出阳具崇拜的父系祖先们更加高明。最后说明一下,在母亲和女儿世袭中传递的是线粒体DNA,而人可以没有Y染色体,但每个人都需要X染色体和线粒体才能活下去呢。要从生物学和遗传学上给父权寻找所谓的“科学证据”,注定了是一件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事情。在私有产权制度下,是女儿还是儿子来继承家业,关键不在于性别,而在于后天的培养模式。而即便只说生物学,你的女儿生的娃,只要女儿是你的,那她的娃就肯定是你的外孙或者外孙女呢,而儿子是你的,也不能保证孙子或孙女是你的种。这个简单的事实能够说明,为啥父系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自由会极端的仇视。但相反母系女权社会并不在乎给以男性自由,比如泸沽湖的走婚制度就是明证。马克·吐温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萧伯纳称马克·吐温是英语的语言大师;艾略特称他属于能使语言适应时代,从而“清除部落土语”的那一类不可多得的作家;海明威对马克·吐温的创作评价更高:“全部美国现代文学,都起源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一书。”马克·吐温(1835-1910)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苏里州弗罗里达镇一个律师家庭,12岁丧父而独立谋生,没有受过系统教育,先后当过报童、排字工人、领港员、矿工和新闻记者。1867年以马克·吐温的笔名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集《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及其它》,从此走上文坛。“马克·吐温”是水手的术语,意思是水深12英尺,表示船可以安全通过。马克·吐温的创作分三个时期:早期创作:60年代是马克·吐温的早期创作期,主要是短篇小说,特点是幽默诙谐,情节曲折离奇,人物滑稽可笑。例如《加利维拉县有名的跳蛙》、《我怎样编辑农业报》等。中期创作:70到90年代是作者的中期创作期,也是他创作的繁荣期。作品接触社会问题,出现讽刺成分,标志着马克·吐温走上了批评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代表作是《竞选州长》、《高尔斯密士的朋友再度出洋》等。其中《竞选州长》多次选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中学语文课本,影响较大。另外与华纳合著了长篇小说《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也是这个时期的重要作品,后者也是作者的代表作。后期创作: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头10年,是马克·吐温的第三个创作期。重要作品有历史小说《冉·达克》,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以及大量的政论。19世纪末,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马克·吐温积极参加反帝活动,1898年,63岁的马克·吐温成了“美国反帝国主义联盟”的领导人,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时,他仗义执言,公开宣布“我也是义和团”。他在政论和演说中多次赞扬和支持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1910年4月21日,马克·吐温病逝于康狄涅格州。两岁以内穿的婴之谷,童泰,2-5岁穿的ABC,安奈儿,戴维贝拉,5岁以后穿的安奈儿,巴拉巴拉,以纯,安踏,我这人买东西比较固定地点和牌子,孩子衣服只在实体店买,特别是内衣只认安奈儿,衣拉拉,瑁恩瑁爱,主要害怕有甲醛超标我我中国的几位大头李伟锋矮脚虎赵达裕。跑不死的李铁!;
4,用牺牲契约可以把卡拉赞的王子杀了吗
KLZ只有2个BOSS是必须杀才能到马克扎尔王子的 一个是剧场 另一个是象棋 其他BOSS都可以不杀 剧场是开后门的 象棋是开王子门的
5,魔法反制能反制马克扎尔王子的扭曲虚空吗
是同一个模型。同模型的匕首有4种。1、卡拉赞玛克扎尔王子掉落的【玛克扎尔匕首 】2、【夜色之刃】3、【暮色之刃】4、【暮光之刃】。其中后三种貌似可以在AH买到!!!!
6,如何得到T4装
T4一共五件,但并不全是KLZ出品。我给你说一下出处。
T4头:卡拉赞 马克扎尔王子
T4肩膀: 戈鲁尔之巢 莫加尔大王
T4衣服: 玛瑟里顿的巢穴 玛瑟里顿
T4手 : 卡拉赞 馆长
T4腿 : 戈鲁尔之巢 屠龙者格鲁尔
7,求 英雄联盟虚空先知马尔札哈攻略
打中 前期摩血 打肉主点 按比例掉血的技能 对面肉少 就主点q 在家放5此技能在出门 这样一开打 你就有个小螃蟹 6级 一套连续技 qeqw r 收人 注意 必须在小螃蟹狂暴的那几秒 那样他不死螃蟹会去追主加E技能 催化神石转时光然后直接奔帽子 杀T先池子然后大拉住 杀脆皮可以上个E 给个Q在来个大 满血的基本也得死了 前期补好兵 到6级可以利用游走GANK一波
马尔札哈这英雄还是无脑的在线上补兵
8,WOW卡拉赞玛克扎尔王子在哪里啊 我在副本里找了半天找不到他
klz 最后boss 需要先过象棋 然后进后面的门 最上层的房间里面 马克扎尔王子是卡拉赞最后一个BOSS,位置在象棋大厅侧翼的门进去的天台上,如果不击杀掉象棋,门是不会打开的。门打开后会看见几只血肉兽跑来跑去是最明显的特征。过掉国际象棋之后,后面会开一个门,进门右转,顺着楼梯走到顶就见到了象棋过了进门 有个旋转楼梯上去有个门 王子就在门后的天台
9,KLZ副本里出的 王子匕首
王子匕首不错呀 18耐15智203的法伤 0.85的爆击。只是样子太丑了。像个开瓶器一样。而且是老式的。也算是主流武器了,格穴还有血喉 但是掉率嘛(样子挺拉风的,爆击少王子的一点点),毒蛇盲眼也有海兽,耐智要再多8 9点的样子,法伤高20多点,爆击高0.23 样子比较拉风,可是很多法系都=着他呢,有些QS人家也有可能抢哦。。所以 比下来 王子匕首最容易入手!推荐去KLZ打一下。而且KLZ王子还掉 一个加法爆的链子,和一个命中看见 和T4头!相当不错的一个BOSS.现在很少有BOSS一次掉这么多适合各职业长期使用的东西了!暗步 可以在瞬间出现在敌人背后 伤害增加20% 伤害威胁值减少为一半 持续10秒 移动速度增加70%持续3秒
这个技能大家都很熟悉吧? ``很多贼现在离这个可爱的技能越来越远了 他们去冲动出血了
`这些人不知DZ的真正精髓所在。精髓不是说暗步技能 而是这DZ职业的风格。
DZ 中文名盗贼 现名潜行者 以其强大的DPS输出而文明于地球和火星
为什么DPS会这么高?攻高?NO。。。因为我们只能穿皮衣
技能特点就是牛?是的。。。这还算个理由~~
可大家是否真正明白 DZ的牛 牛就牛在他是依靠敏捷的 依据就是你看一个装备爽不爽
第一你就是看这装备的敏捷加几 暴机等级加几 `YES OR NO ?
你说NO 你就该去玩战士了。
(很多同学会说纫装的存在 是的这问题的确存在 是不是因为有纫装你就放弃走暴机路线?
如果你说是 那你就太没品质了 他有纫 你就不能爆的牛点 这就看装备了 如果人家超级纫 你全身白的 怎么教你都没用 这里就不想多解释 装备是一个点 但不是全部)
以上说的 就是要告诉大家 做贼 就要爆 所以 我们的右手都要拿起匕首
只有匕首才能让我们秒掉一个没顶盾的FS 只有匕首才能让别人看到我们的同时 只看到自己一半的血。。。。只有可爱的匕首 才会告诉我们 拥有出血冲动贼标准的装备 不拿匕首 真是太傻太无知太不激情`
暗步给了我们年轻的激情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爆 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要暗步的技能黑着?
毁伤是战士们做的事情
我们要预谋+暗步+伏击+出血+肾击+背次+制盲+背次=一条人命 何乐而不为?切,副手拿有什么不好玛克扎尔匕首
拾取绑定
唯一
单手 匕首
132 - 199 伤害 速度 1.80
(每秒伤害91.9)
+16 耐力
耐久度 75/75
需要等级 70
装备: 增加命中等级 15点。
装备: 攻击强度提高50点
不是DZ的难到还是ZS ,MS ,FS ,QS ,SM .XD,SS,LR拿啊这年头还有贼用匕首的?出来让我瞧瞧 你们是TBC的化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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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扎尔王子攻略视频 马克扎尔王子应该拉到什么点 马克 扎尔 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