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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权 被绑架 攻略,王权Reigns被议员绑架的逃生路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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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权Reigns被议员绑架的逃生路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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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权 被绑架 攻略,王权Reigns被议员绑架的逃生路怎么走

2,明初猛将蓝玉备受朱元璋青睐为何却被锦衣卫蒋瓛揭发谋反被杀

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
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
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
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后期的时候,东方月初不是当上了盟主,这个时候王家可能会自动的把剑拿出来,因为他王权富贵是东方月初的心腹及兄弟。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王家要拿出王权剑,因为王家也是一个世家,而联盟就是他们世家所组成的,所以当初东方月初把他救出来的时候,谁又能想到东方月初能当上盟主。而且就算是王家不想拿出王权剑,已王老爷子的性格,以及东方月初玩弄人性的套路,你认为王权剑还不是手到擒来。还有还有种可能就是作者自己画着画着就顺手就画出来了,有时候在画作作品的时候心血来潮,真的会忘了以前干过的一些设定啊,事情之类。
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后期的时候,东方月初不是当上了盟主,这个时候王家可能会自动的把剑拿出来,因为他王权富贵是东方月初的心腹及兄弟。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王家要拿出王权剑,因为王家也是一个世家,而联盟就是他们世家所组成的,所以当初东方月初把他救出来的时候,谁又能想到东方月初能当上盟主。而且就算是王家不想拿出王权剑,已王老爷子的性格,以及东方月初玩弄人性的套路,你认为王权剑还不是手到擒来。还有还有种可能就是作者自己画着画着就顺手就画出来了,有时候在画作作品的时候心血来潮,真的会忘了以前干过的一些设定啊,事情之类。众所周知,在三国演义中,作为一国主宰、九五之尊的汉献帝似乎一直都是一个十分悲催的人物,先是被奸臣董卓立为了傀儡。后来司徒王允用美人计成功的说服吕布和董卓反目,并除掉了董卓,汉献帝自以为从此可以大权独揽高枕无忧了。然而,不曾想刚脱离虎口,又掉入了狼窝,由于王允不接受董卓旧部李榷、郭汜等人的归降,导致了李榷、郭汜等人孤注一掷再次起兵反叛。这次反叛的结果就是王允被杀,汉献帝先后成为了李榷、郭汜手中的玩物。公元195年,由于李榷、郭汜两人分赃不均导致双方在长安城内进行了火并,汉献帝刘协趁乱在太尉杨彪以及朝中忠于皇室的一些大臣的保护下趁机从长安逃回了洛阳。回到洛阳之后的汉献帝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身边根本没有一支可以调动的军事力量。就在这个时候,时任兖州刺史的曹操成为了第一个率军进驻洛阳护驾勤王的诸侯,这让汉献帝仿佛看到了汉室中兴的希望。针对曹操这一个极不寻常的做法,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曹操听从了自己首席谋士荀彧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建议。然而,历史事实真的如此吗?曹操将汉献帝放在自己身边真的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吗?其实不尽然,真实的历史令人大跌眼镜,只因为真相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汉献帝不是傻瓜,在曹操借口“军中无粮”强迫他从洛阳迁都许昌的那一刻,这位时年15岁的少年立刻就产生了一丝警觉:“这位看似忠贞护主的曹操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董卓呢”??虽然,曹操后来的所作所为也多多少少印证了汉献帝的猜想,可是曹操终究还是秉持了所谓的“君臣大义”,在天下万民面前依旧尊奉汉献帝刘协为正统皇帝,给予了汉献帝作为一国之君应有的地位和尊严。曹操控制汉献帝,固然有一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成分在里面,可是双方更多的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印证。首先,曹操在每次朝见汉献帝的时候,身边都会带上很多甲士,这些甲士的作用毋庸置疑就是为了保护曹操的安全。如果汉献帝是曹操傀儡的话,那么皇宫之中必然也都是曹操的势力,曹操再带甲士进宫不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吗?那么,有且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曹操并没有控制汉献帝,在汉献帝周围依旧还存在有很多忠于“皇帝”的势力存在,在这些势力面前曹操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选择和汉献帝之间的“君臣合作”。其次,作为政敌的刘备和孙权在公元221年和公元229年先后称帝,可是作为平定了叛乱、统一了北方,为大汉王朝立下了不世功勋的曹操却至死没有称帝。并不是曹操不想称帝,也不是曹操没有能力称帝,毕竟在那个时候曹操的很多部下都已经有意无意的暗示曹操上乘天意,下顺民心改朝换代登基称帝了。可是,曹操拒绝了,给出的理由是:“假若天命在孤,孤愿为周文王”。其实,在曹操的内心之中还是认可汉献帝的,毕竟打着“汉献帝”的名义已经让曹操在这乱世之中得到了太多太多。而且自己的三个女儿也都成为了汉献帝的妻子,如果再将汉献帝仅有的皇位拿走的话,这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难免会受到后世的诟病。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开场白中曾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就是说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虽然从事的工作各有不同,但是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曹操自然也不例外,他一生败袁绍,擒吕布,破乌桓,定辽东,桩桩件件都足以让他名垂青史了,他可不想在晚年落得一个“欺主乱国”的千古骂名。所以,曹操在和汉献帝的接触过程中一直都是小心谨慎,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由此可知,曹操作为汉末乱世之中的枭雄之一,其之所以会将汉献帝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不仅仅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除了实实在在的东西之外,曹操更看重则是自己百年后后人对自己的评价,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名声”。?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众所周知,在三国演义中,作为一国主宰、九五之尊的汉献帝似乎一直都是一个十分悲催的人物,先是被奸臣董卓立为了傀儡。后来司徒王允用美人计成功的说服吕布和董卓反目,并除掉了董卓,汉献帝自以为从此可以大权独揽高枕无忧了。然而,不曾想刚脱离虎口,又掉入了狼窝,由于王允不接受董卓旧部李榷、郭汜等人的归降,导致了李榷、郭汜等人孤注一掷再次起兵反叛。这次反叛的结果就是王允被杀,汉献帝先后成为了李榷、郭汜手中的玩物。公元195年,由于李榷、郭汜两人分赃不均导致双方在长安城内进行了火并,汉献帝刘协趁乱在太尉杨彪以及朝中忠于皇室的一些大臣的保护下趁机从长安逃回了洛阳。回到洛阳之后的汉献帝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身边根本没有一支可以调动的军事力量。就在这个时候,时任兖州刺史的曹操成为了第一个率军进驻洛阳护驾勤王的诸侯,这让汉献帝仿佛看到了汉室中兴的希望。针对曹操这一个极不寻常的做法,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曹操听从了自己首席谋士荀彧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建议。然而,历史事实真的如此吗?曹操将汉献帝放在自己身边真的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吗?其实不尽然,真实的历史令人大跌眼镜,只因为真相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汉献帝不是傻瓜,在曹操借口“军中无粮”强迫他从洛阳迁都许昌的那一刻,这位时年15岁的少年立刻就产生了一丝警觉:“这位看似忠贞护主的曹操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董卓呢”??虽然,曹操后来的所作所为也多多少少印证了汉献帝的猜想,可是曹操终究还是秉持了所谓的“君臣大义”,在天下万民面前依旧尊奉汉献帝刘协为正统皇帝,给予了汉献帝作为一国之君应有的地位和尊严。曹操控制汉献帝,固然有一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成分在里面,可是双方更多的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印证。首先,曹操在每次朝见汉献帝的时候,身边都会带上很多甲士,这些甲士的作用毋庸置疑就是为了保护曹操的安全。如果汉献帝是曹操傀儡的话,那么皇宫之中必然也都是曹操的势力,曹操再带甲士进宫不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吗?那么,有且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曹操并没有控制汉献帝,在汉献帝周围依旧还存在有很多忠于“皇帝”的势力存在,在这些势力面前曹操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选择和汉献帝之间的“君臣合作”。其次,作为政敌的刘备和孙权在公元221年和公元229年先后称帝,可是作为平定了叛乱、统一了北方,为大汉王朝立下了不世功勋的曹操却至死没有称帝。并不是曹操不想称帝,也不是曹操没有能力称帝,毕竟在那个时候曹操的很多部下都已经有意无意的暗示曹操上乘天意,下顺民心改朝换代登基称帝了。可是,曹操拒绝了,给出的理由是:“假若天命在孤,孤愿为周文王”。其实,在曹操的内心之中还是认可汉献帝的,毕竟打着“汉献帝”的名义已经让曹操在这乱世之中得到了太多太多。而且自己的三个女儿也都成为了汉献帝的妻子,如果再将汉献帝仅有的皇位拿走的话,这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难免会受到后世的诟病。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开场白中曾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就是说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虽然从事的工作各有不同,但是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曹操自然也不例外,他一生败袁绍,擒吕布,破乌桓,定辽东,桩桩件件都足以让他名垂青史了,他可不想在晚年落得一个“欺主乱国”的千古骂名。所以,曹操在和汉献帝的接触过程中一直都是小心谨慎,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由此可知,曹操作为汉末乱世之中的枭雄之一,其之所以会将汉献帝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不仅仅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除了实实在在的东西之外,曹操更看重则是自己百年后后人对自己的评价,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名声”。?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众所周知,在三国演义中,作为一国主宰、九五之尊的汉献帝似乎一直都是一个十分悲催的人物,先是被奸臣董卓立为了傀儡。后来司徒王允用美人计成功的说服吕布和董卓反目,并除掉了董卓,汉献帝自以为从此可以大权独揽高枕无忧了。然而,不曾想刚脱离虎口,又掉入了狼窝,由于王允不接受董卓旧部李榷、郭汜等人的归降,导致了李榷、郭汜等人孤注一掷再次起兵反叛。这次反叛的结果就是王允被杀,汉献帝先后成为了李榷、郭汜手中的玩物。公元195年,由于李榷、郭汜两人分赃不均导致双方在长安城内进行了火并,汉献帝刘协趁乱在太尉杨彪以及朝中忠于皇室的一些大臣的保护下趁机从长安逃回了洛阳。回到洛阳之后的汉献帝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身边根本没有一支可以调动的军事力量。就在这个时候,时任兖州刺史的曹操成为了第一个率军进驻洛阳护驾勤王的诸侯,这让汉献帝仿佛看到了汉室中兴的希望。针对曹操这一个极不寻常的做法,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曹操听从了自己首席谋士荀彧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建议。然而,历史事实真的如此吗?曹操将汉献帝放在自己身边真的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吗?其实不尽然,真实的历史令人大跌眼镜,只因为真相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汉献帝不是傻瓜,在曹操借口“军中无粮”强迫他从洛阳迁都许昌的那一刻,这位时年15岁的少年立刻就产生了一丝警觉:“这位看似忠贞护主的曹操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董卓呢”??虽然,曹操后来的所作所为也多多少少印证了汉献帝的猜想,可是曹操终究还是秉持了所谓的“君臣大义”,在天下万民面前依旧尊奉汉献帝刘协为正统皇帝,给予了汉献帝作为一国之君应有的地位和尊严。曹操控制汉献帝,固然有一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成分在里面,可是双方更多的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印证。首先,曹操在每次朝见汉献帝的时候,身边都会带上很多甲士,这些甲士的作用毋庸置疑就是为了保护曹操的安全。如果汉献帝是曹操傀儡的话,那么皇宫之中必然也都是曹操的势力,曹操再带甲士进宫不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吗?那么,有且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曹操并没有控制汉献帝,在汉献帝周围依旧还存在有很多忠于“皇帝”的势力存在,在这些势力面前曹操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选择和汉献帝之间的“君臣合作”。其次,作为政敌的刘备和孙权在公元221年和公元229年先后称帝,可是作为平定了叛乱、统一了北方,为大汉王朝立下了不世功勋的曹操却至死没有称帝。并不是曹操不想称帝,也不是曹操没有能力称帝,毕竟在那个时候曹操的很多部下都已经有意无意的暗示曹操上乘天意,下顺民心改朝换代登基称帝了。可是,曹操拒绝了,给出的理由是:“假若天命在孤,孤愿为周文王”。其实,在曹操的内心之中还是认可汉献帝的,毕竟打着“汉献帝”的名义已经让曹操在这乱世之中得到了太多太多。而且自己的三个女儿也都成为了汉献帝的妻子,如果再将汉献帝仅有的皇位拿走的话,这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难免会受到后世的诟病。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开场白中曾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就是说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虽然从事的工作各有不同,但是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曹操自然也不例外,他一生败袁绍,擒吕布,破乌桓,定辽东,桩桩件件都足以让他名垂青史了,他可不想在晚年落得一个“欺主乱国”的千古骂名。所以,曹操在和汉献帝的接触过程中一直都是小心谨慎,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由此可知,曹操作为汉末乱世之中的枭雄之一,其之所以会将汉献帝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不仅仅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除了实实在在的东西之外,曹操更看重则是自己百年后后人对自己的评价,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名声”。?汉代末年,天下纷争,诸侯争霸,汉献帝刘协被曹操挟持“挟天子以令诸侯”,一直到了220年,曹操死后,已经被挟持24年之久的汉献帝将皇位禅让给了曹丕,在大多数人中的印象中,汉献帝刘协是一个碌碌无为,委曲求全之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汉献帝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知道汉代的江山已经保不住了,能让自己活下来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于是他在一个刚刚好的时间点,选择禅让给曹丕,既能保住自己的命,又可以让皇室尊严不至于颜面扫地。汉献帝早年被董卓所挟持,逃出来之后又颠沛流离了一段时间,原本以为被曹操迎奉过去后能过上好日子吧,可没有想到曹操是要利用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了曹操傀儡的汉献帝也曾经不甘心,暗自给董承下了衣带诏要其想办法诛杀曹操,但无奈事件败露了。多年的傀儡生活也使得汉献帝成长了不少,知道自己更应该做的是保全身家性命,而不是整天想着去以卵击石,而汉献帝得以善终有以下这3个原因。第一个就是汉献帝是主动禅位于曹丕的,虽然这个过程中带有点逼迫的味道在里面,但是汉献帝还算是比较配合的。当时曹彰听到曹操逝世的消息之后正急丛丛地赶回来,貌似不是因为伤心曹操的离世,而是像赶回来争夺魏国王位的。曹彰是何人?曹操重多儿子中最勇猛的一个,如果在他回来之前魏国还没有安定下来,被他一搅事情就更复杂了。而这个时候汉献帝却十分爽快地禅位于自己,所以曹丕对汉献帝是心存感激的。第二个就是自东汉末年董卓之乱后,人们对于汉朝的思念之情随着时间的发展已经消失殆尽了,而且汉献帝一直是个傀儡而已,在魏国并没有任何的实权,魏国也没有谁会去支持汉献帝后抗自己。这个时候篡汉最合适的时机了,汉献帝也没有办法调动一兵一卒,根本就不用担心他对自己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之下杀了汉献帝只会损坏自己的名声,给刘备、孙权等人留下声讨魏国的口柄,徒添麻烦而已!第三个就是复杂的亲戚亲系。当年曹操为了进一步控制汉献帝,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嫁给了他,其中曹节为皇后。这个曹节也是个厉害人物,当时面对兄长曹丕的篡位一事,她怒砸玺印,甚至诅咒自己的兄长江山不会长久,碰上这么个厉害妹妹估记曹丕也是很无奈吧?曹丕继位之后,汉献帝刘协把自己两个女儿送给了他当妃子,至于她们有没有得到曹丕的宠爱不太清楚,但是这么多重亲戚关系在里面,曹丕更加没有必要杀一个没有威肋的汉献帝了。虽然汉献帝被逼迫退位了,但是对于一个做了大半辈子傀儡的他来说,又未偿不是一种解脱呢?公元234年,汉献帝刘协逝世了,魏明帝曹叡亲自带领大臣前往哭祭,用汉朝天子的礼仪为他下葬,谥号为孝献皇帝!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众所周知,在三国演义中,作为一国主宰、九五之尊的汉献帝似乎一直都是一个十分悲催的人物,先是被奸臣董卓立为了傀儡。后来司徒王允用美人计成功的说服吕布和董卓反目,并除掉了董卓,汉献帝自以为从此可以大权独揽高枕无忧了。然而,不曾想刚脱离虎口,又掉入了狼窝,由于王允不接受董卓旧部李榷、郭汜等人的归降,导致了李榷、郭汜等人孤注一掷再次起兵反叛。这次反叛的结果就是王允被杀,汉献帝先后成为了李榷、郭汜手中的玩物。公元195年,由于李榷、郭汜两人分赃不均导致双方在长安城内进行了火并,汉献帝刘协趁乱在太尉杨彪以及朝中忠于皇室的一些大臣的保护下趁机从长安逃回了洛阳。回到洛阳之后的汉献帝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身边根本没有一支可以调动的军事力量。就在这个时候,时任兖州刺史的曹操成为了第一个率军进驻洛阳护驾勤王的诸侯,这让汉献帝仿佛看到了汉室中兴的希望。针对曹操这一个极不寻常的做法,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曹操听从了自己首席谋士荀彧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建议。然而,历史事实真的如此吗?曹操将汉献帝放在自己身边真的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吗?其实不尽然,真实的历史令人大跌眼镜,只因为真相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汉献帝不是傻瓜,在曹操借口“军中无粮”强迫他从洛阳迁都许昌的那一刻,这位时年15岁的少年立刻就产生了一丝警觉:“这位看似忠贞护主的曹操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董卓呢”??虽然,曹操后来的所作所为也多多少少印证了汉献帝的猜想,可是曹操终究还是秉持了所谓的“君臣大义”,在天下万民面前依旧尊奉汉献帝刘协为正统皇帝,给予了汉献帝作为一国之君应有的地位和尊严。曹操控制汉献帝,固然有一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成分在里面,可是双方更多的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印证。首先,曹操在每次朝见汉献帝的时候,身边都会带上很多甲士,这些甲士的作用毋庸置疑就是为了保护曹操的安全。如果汉献帝是曹操傀儡的话,那么皇宫之中必然也都是曹操的势力,曹操再带甲士进宫不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吗?那么,有且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曹操并没有控制汉献帝,在汉献帝周围依旧还存在有很多忠于“皇帝”的势力存在,在这些势力面前曹操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选择和汉献帝之间的“君臣合作”。其次,作为政敌的刘备和孙权在公元221年和公元229年先后称帝,可是作为平定了叛乱、统一了北方,为大汉王朝立下了不世功勋的曹操却至死没有称帝。并不是曹操不想称帝,也不是曹操没有能力称帝,毕竟在那个时候曹操的很多部下都已经有意无意的暗示曹操上乘天意,下顺民心改朝换代登基称帝了。可是,曹操拒绝了,给出的理由是:“假若天命在孤,孤愿为周文王”。其实,在曹操的内心之中还是认可汉献帝的,毕竟打着“汉献帝”的名义已经让曹操在这乱世之中得到了太多太多。而且自己的三个女儿也都成为了汉献帝的妻子,如果再将汉献帝仅有的皇位拿走的话,这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难免会受到后世的诟病。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开场白中曾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就是说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虽然从事的工作各有不同,但是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曹操自然也不例外,他一生败袁绍,擒吕布,破乌桓,定辽东,桩桩件件都足以让他名垂青史了,他可不想在晚年落得一个“欺主乱国”的千古骂名。所以,曹操在和汉献帝的接触过程中一直都是小心谨慎,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由此可知,曹操作为汉末乱世之中的枭雄之一,其之所以会将汉献帝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不仅仅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除了实实在在的东西之外,曹操更看重则是自己百年后后人对自己的评价,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名声”。?汉代末年,天下纷争,诸侯争霸,汉献帝刘协被曹操挟持“挟天子以令诸侯”,一直到了220年,曹操死后,已经被挟持24年之久的汉献帝将皇位禅让给了曹丕,在大多数人中的印象中,汉献帝刘协是一个碌碌无为,委曲求全之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汉献帝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知道汉代的江山已经保不住了,能让自己活下来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于是他在一个刚刚好的时间点,选择禅让给曹丕,既能保住自己的命,又可以让皇室尊严不至于颜面扫地。汉献帝早年被董卓所挟持,逃出来之后又颠沛流离了一段时间,原本以为被曹操迎奉过去后能过上好日子吧,可没有想到曹操是要利用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了曹操傀儡的汉献帝也曾经不甘心,暗自给董承下了衣带诏要其想办法诛杀曹操,但无奈事件败露了。多年的傀儡生活也使得汉献帝成长了不少,知道自己更应该做的是保全身家性命,而不是整天想着去以卵击石,而汉献帝得以善终有以下这3个原因。第一个就是汉献帝是主动禅位于曹丕的,虽然这个过程中带有点逼迫的味道在里面,但是汉献帝还算是比较配合的。当时曹彰听到曹操逝世的消息之后正急丛丛地赶回来,貌似不是因为伤心曹操的离世,而是像赶回来争夺魏国王位的。曹彰是何人?曹操重多儿子中最勇猛的一个,如果在他回来之前魏国还没有安定下来,被他一搅事情就更复杂了。而这个时候汉献帝却十分爽快地禅位于自己,所以曹丕对汉献帝是心存感激的。第二个就是自东汉末年董卓之乱后,人们对于汉朝的思念之情随着时间的发展已经消失殆尽了,而且汉献帝一直是个傀儡而已,在魏国并没有任何的实权,魏国也没有谁会去支持汉献帝后抗自己。这个时候篡汉最合适的时机了,汉献帝也没有办法调动一兵一卒,根本就不用担心他对自己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之下杀了汉献帝只会损坏自己的名声,给刘备、孙权等人留下声讨魏国的口柄,徒添麻烦而已!第三个就是复杂的亲戚亲系。当年曹操为了进一步控制汉献帝,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嫁给了他,其中曹节为皇后。这个曹节也是个厉害人物,当时面对兄长曹丕的篡位一事,她怒砸玺印,甚至诅咒自己的兄长江山不会长久,碰上这么个厉害妹妹估记曹丕也是很无奈吧?曹丕继位之后,汉献帝刘协把自己两个女儿送给了他当妃子,至于她们有没有得到曹丕的宠爱不太清楚,但是这么多重亲戚关系在里面,曹丕更加没有必要杀一个没有威肋的汉献帝了。虽然汉献帝被逼迫退位了,但是对于一个做了大半辈子傀儡的他来说,又未偿不是一种解脱呢?公元234年,汉献帝刘协逝世了,魏明帝曹叡亲自带领大臣前往哭祭,用汉朝天子的礼仪为他下葬,谥号为孝献皇帝!世界上没有什么神仙和皇帝,也没有救世主,只有我们自己。而泰国的皇帝还不顾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不顾自己国家的新冠病毒疫情泛滥成灾,自己带着嫔妃美女到德国去尽情挥霍着泰国人民的财富,并遭到了德国人民的抗义。因此可见,泰国国王拉玛十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世界的政治大潮,早就已经是民主政治了。而泰国的国王却还不顾一切的至高无上,严重的违背了新时代的国际政治大潮。而且,因为。因为自己的糜烂生活,更导致了派过年轻人的反感。所以,在王室与年轻人之间出现的对峙,还将会是长期性的,甚至是永久性的,直到王权完全被彻底推翻为止。必竞谁都不需要一个不顾民众疾苦,高高在上,生活糜烂的国王。而人人平等,自由和民主,才是世界潮流。所以,推翻封建统制,建立一个没有王权的新国家,才是泰国年轻人的心声。而泰国王室不可动摇的地位,已经彻底地动摇了。在年轻人的心里,可能推翻王权,才是他们的初衷。当然,如果拉玛十世体恤民情,洁身自爱,那又怎么可能有人反对呢?必竞老百姓是以食为天。当泰国出现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的时候,贫穷的老百姓,是希望泰国国王拉玛十世能够和他们一同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的。但是,事实上拉玛十世不是和国人一起抗疫,而是带着众多嫔妃和国家的财宝,跑到德国去享受着自己奢靡的生活,挥霍无度,从而招致了泰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对。而泰国的年轻人,因此而对拉玛十世产生了憎恨之心。既然国王的心中没有老百姓,那么,老百姓的心中,为什么要有国王呢?这就是为什么泰国的年轻人,反对泰国王权的最根本原因和最基本的道理。个人观点,切勿上心,谢谢阅读,欢迎评论。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众所周知,在三国演义中,作为一国主宰、九五之尊的汉献帝似乎一直都是一个十分悲催的人物,先是被奸臣董卓立为了傀儡。后来司徒王允用美人计成功的说服吕布和董卓反目,并除掉了董卓,汉献帝自以为从此可以大权独揽高枕无忧了。然而,不曾想刚脱离虎口,又掉入了狼窝,由于王允不接受董卓旧部李榷、郭汜等人的归降,导致了李榷、郭汜等人孤注一掷再次起兵反叛。这次反叛的结果就是王允被杀,汉献帝先后成为了李榷、郭汜手中的玩物。公元195年,由于李榷、郭汜两人分赃不均导致双方在长安城内进行了火并,汉献帝刘协趁乱在太尉杨彪以及朝中忠于皇室的一些大臣的保护下趁机从长安逃回了洛阳。回到洛阳之后的汉献帝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身边根本没有一支可以调动的军事力量。就在这个时候,时任兖州刺史的曹操成为了第一个率军进驻洛阳护驾勤王的诸侯,这让汉献帝仿佛看到了汉室中兴的希望。针对曹操这一个极不寻常的做法,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曹操听从了自己首席谋士荀彧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建议。然而,历史事实真的如此吗?曹操将汉献帝放在自己身边真的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吗?其实不尽然,真实的历史令人大跌眼镜,只因为真相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汉献帝不是傻瓜,在曹操借口“军中无粮”强迫他从洛阳迁都许昌的那一刻,这位时年15岁的少年立刻就产生了一丝警觉:“这位看似忠贞护主的曹操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董卓呢”??虽然,曹操后来的所作所为也多多少少印证了汉献帝的猜想,可是曹操终究还是秉持了所谓的“君臣大义”,在天下万民面前依旧尊奉汉献帝刘协为正统皇帝,给予了汉献帝作为一国之君应有的地位和尊严。曹操控制汉献帝,固然有一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成分在里面,可是双方更多的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印证。首先,曹操在每次朝见汉献帝的时候,身边都会带上很多甲士,这些甲士的作用毋庸置疑就是为了保护曹操的安全。如果汉献帝是曹操傀儡的话,那么皇宫之中必然也都是曹操的势力,曹操再带甲士进宫不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吗?那么,有且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曹操并没有控制汉献帝,在汉献帝周围依旧还存在有很多忠于“皇帝”的势力存在,在这些势力面前曹操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选择和汉献帝之间的“君臣合作”。其次,作为政敌的刘备和孙权在公元221年和公元229年先后称帝,可是作为平定了叛乱、统一了北方,为大汉王朝立下了不世功勋的曹操却至死没有称帝。并不是曹操不想称帝,也不是曹操没有能力称帝,毕竟在那个时候曹操的很多部下都已经有意无意的暗示曹操上乘天意,下顺民心改朝换代登基称帝了。可是,曹操拒绝了,给出的理由是:“假若天命在孤,孤愿为周文王”。其实,在曹操的内心之中还是认可汉献帝的,毕竟打着“汉献帝”的名义已经让曹操在这乱世之中得到了太多太多。而且自己的三个女儿也都成为了汉献帝的妻子,如果再将汉献帝仅有的皇位拿走的话,这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难免会受到后世的诟病。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开场白中曾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就是说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虽然从事的工作各有不同,但是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曹操自然也不例外,他一生败袁绍,擒吕布,破乌桓,定辽东,桩桩件件都足以让他名垂青史了,他可不想在晚年落得一个“欺主乱国”的千古骂名。所以,曹操在和汉献帝的接触过程中一直都是小心谨慎,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由此可知,曹操作为汉末乱世之中的枭雄之一,其之所以会将汉献帝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不仅仅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除了实实在在的东西之外,曹操更看重则是自己百年后后人对自己的评价,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名声”。?汉代末年,天下纷争,诸侯争霸,汉献帝刘协被曹操挟持“挟天子以令诸侯”,一直到了220年,曹操死后,已经被挟持24年之久的汉献帝将皇位禅让给了曹丕,在大多数人中的印象中,汉献帝刘协是一个碌碌无为,委曲求全之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汉献帝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知道汉代的江山已经保不住了,能让自己活下来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于是他在一个刚刚好的时间点,选择禅让给曹丕,既能保住自己的命,又可以让皇室尊严不至于颜面扫地。汉献帝早年被董卓所挟持,逃出来之后又颠沛流离了一段时间,原本以为被曹操迎奉过去后能过上好日子吧,可没有想到曹操是要利用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了曹操傀儡的汉献帝也曾经不甘心,暗自给董承下了衣带诏要其想办法诛杀曹操,但无奈事件败露了。多年的傀儡生活也使得汉献帝成长了不少,知道自己更应该做的是保全身家性命,而不是整天想着去以卵击石,而汉献帝得以善终有以下这3个原因。第一个就是汉献帝是主动禅位于曹丕的,虽然这个过程中带有点逼迫的味道在里面,但是汉献帝还算是比较配合的。当时曹彰听到曹操逝世的消息之后正急丛丛地赶回来,貌似不是因为伤心曹操的离世,而是像赶回来争夺魏国王位的。曹彰是何人?曹操重多儿子中最勇猛的一个,如果在他回来之前魏国还没有安定下来,被他一搅事情就更复杂了。而这个时候汉献帝却十分爽快地禅位于自己,所以曹丕对汉献帝是心存感激的。第二个就是自东汉末年董卓之乱后,人们对于汉朝的思念之情随着时间的发展已经消失殆尽了,而且汉献帝一直是个傀儡而已,在魏国并没有任何的实权,魏国也没有谁会去支持汉献帝后抗自己。这个时候篡汉最合适的时机了,汉献帝也没有办法调动一兵一卒,根本就不用担心他对自己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之下杀了汉献帝只会损坏自己的名声,给刘备、孙权等人留下声讨魏国的口柄,徒添麻烦而已!第三个就是复杂的亲戚亲系。当年曹操为了进一步控制汉献帝,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嫁给了他,其中曹节为皇后。这个曹节也是个厉害人物,当时面对兄长曹丕的篡位一事,她怒砸玺印,甚至诅咒自己的兄长江山不会长久,碰上这么个厉害妹妹估记曹丕也是很无奈吧?曹丕继位之后,汉献帝刘协把自己两个女儿送给了他当妃子,至于她们有没有得到曹丕的宠爱不太清楚,但是这么多重亲戚关系在里面,曹丕更加没有必要杀一个没有威肋的汉献帝了。虽然汉献帝被逼迫退位了,但是对于一个做了大半辈子傀儡的他来说,又未偿不是一种解脱呢?公元234年,汉献帝刘协逝世了,魏明帝曹叡亲自带领大臣前往哭祭,用汉朝天子的礼仪为他下葬,谥号为孝献皇帝!世界上没有什么神仙和皇帝,也没有救世主,只有我们自己。而泰国的皇帝还不顾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不顾自己国家的新冠病毒疫情泛滥成灾,自己带着嫔妃美女到德国去尽情挥霍着泰国人民的财富,并遭到了德国人民的抗义。因此可见,泰国国王拉玛十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世界的政治大潮,早就已经是民主政治了。而泰国的国王却还不顾一切的至高无上,严重的违背了新时代的国际政治大潮。而且,因为。因为自己的糜烂生活,更导致了派过年轻人的反感。所以,在王室与年轻人之间出现的对峙,还将会是长期性的,甚至是永久性的,直到王权完全被彻底推翻为止。必竞谁都不需要一个不顾民众疾苦,高高在上,生活糜烂的国王。而人人平等,自由和民主,才是世界潮流。所以,推翻封建统制,建立一个没有王权的新国家,才是泰国年轻人的心声。而泰国王室不可动摇的地位,已经彻底地动摇了。在年轻人的心里,可能推翻王权,才是他们的初衷。当然,如果拉玛十世体恤民情,洁身自爱,那又怎么可能有人反对呢?必竞老百姓是以食为天。当泰国出现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的时候,贫穷的老百姓,是希望泰国国王拉玛十世能够和他们一同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的。但是,事实上拉玛十世不是和国人一起抗疫,而是带着众多嫔妃和国家的财宝,跑到德国去享受着自己奢靡的生活,挥霍无度,从而招致了泰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对。而泰国的年轻人,因此而对拉玛十世产生了憎恨之心。既然国王的心中没有老百姓,那么,老百姓的心中,为什么要有国王呢?这就是为什么泰国的年轻人,反对泰国王权的最根本原因和最基本的道理。个人观点,切勿上心,谢谢阅读,欢迎评论。凡事无绝对,一切皆有可能。如果泰国政坛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大美女英拉完全有重返泰国政坛,再次出任总理的可能。而目前的泰国局势正在急剧动荡中,不仅巴育政府正在经受着下台的压力,即便是高高在上的王室也面临着存亡的选择。自2016年10月13日泰国九世国王普密蓬去世后,每年的10月13日,泰国王室都要举行纪念活动。尽管现在的十世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常年逗留在德国,但在这一天,他也会赶回泰国参加活动。过去,哇集拉隆功回到泰国时,总会受到民众山呼海啸般的欢迎和虔诚的顶礼膜拜。然而,今年却不同往昔了。当十世拉玛在曼谷出现时,迎接他的却是满含激愤的抗议人群。10月14日,曼谷街头又出现了抗议活动,当王后苏提拉的车队出现时,甚至遭到围堵。抗议群众举着泰国国旗,并模仿电影《饥饿游戏》中的动作,伸出“三指”表达着政治诉求。泰国民众的这个动作指的是“三个要求”。一是要求巴育政府下台。二是要求修宪。三是要求改革王室,限制王权。泰国是个佛系国家,王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其“尊严”自然是不容冒犯,并因此制定了严苛的律例,凡有冒犯王室的言行,皆会被处以重刑。鉴于泰国民众的这次抗议活动已经超越了“底线”,所以,一向借助王室权威的巴育政府采取行动了,不仅逮捕了集会组织者,而且宣布从10月15日起在曼谷实施“非常紧急状态”。若在过去,一旦借助王室权威,并实施紧急状态,动用军警力量的话,这类抗议活动基本上都能被“平息”。然而,这次,巴育的策略却失灵了。在巴育政府宣布“非常紧急状态”后,不仅没能平息事态,反而激起了更大规模的抗议活动。10月16日,足足有10万民众走上了曼谷街头,要求释放被捕人员,要求巴育立即下台,要求修宪和对王室进行改革。抗议示威者喊出了“泰国属于人民,不属于王室”的口号。不仅是曼谷如此,即便是曼谷以外的泰国各地州府也发生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巴育的“招数”为什么不灵了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泰国这次的抗议活动主体变了。二是诉求变了。在过去的抗议活动中,大多都是草根层与精英层的对抗,而参与抗议的民众大多都是普通民众,而这一次,抗议的主力却换成了学生,不仅有大学生和高中生,而且很多初中生也参加了。试想,如果王室和巴育政府过度使用武力的话,必然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不仅会遭到国际社会的指责,即便是在国内,他们也无法交代。比如,这些孩子的背后都有父母和家人,而且,这些学生的家长什么阶层的人都有,如果动了他们的孩子,他们肯定会“拼命”。所以,王室和巴育政府“犯难”了。泰国这次抗议活动与以往相比的另一个不同是“诉求变了”。过去的抗议活动大多都是对政府不满,无非就是要求政府在具体事项上倾听他们的呼声,严重的也不过是要求政府下台或重新选举一类的诉求。然而,这次抗议活动的诉求不仅要求巴育政府下台,最重要的是还要求修宪和改革王室。这样的诉求已经超出了巴育政府所能承受的底线。如果巴育政府再使用过去的方式方法,不仅无法平息事态,反而极有可能会使局势恶化到无法预测的程度,甚至于会动了泰国的立国根基。所以,舆论普遍认为,目前的泰国正面临着自1932年实行君主立宪制以来最大的一次宪政危机,泰国政局有着出现“颠覆性”变化的可能。在2019年泰国大选及选举后的政党博弈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但结果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尽管有波折,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可是,这次为什么难以控制了呢?其实,除了上述所说的抗议群体和诉求发生变化外,还有两个与一年前不一样的“现实因素”,即疫情对泰国经济的冲击和民众对王室的失望。泰国是一个以农业和旅游业为主的国家,其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粮食出口和吸引国际游客。然而,新冠疫情爆发后,泰国的这两个行业均受到了严重冲击。近几年来,由于巴育政府曾以“大米收购案”将英拉判刑并推翻英拉的民选政府,从英拉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中获益的农民,其种粮的积极性本来已经受到打击,而在疫情发生后,出口又受到影响,泰国农业经济自然遭遇了重大冲击,不仅使农民怨声载道,也使泰国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在旅游业上,疫情爆发以来,泰国的旅游收入下降了77.6%,甚至于,连供游客欣赏和互动的大象都无法养活了,大批“象园”倒闭,象园主不得不放任大象在街头溜达。显而易见,泰国经济已经大不如前,民众的生活面临了困境。然而,此情此景下,高高在上的泰国王室,特别是十世国王哇集拉隆功却在德国过着极度奢华的生活。这种反差自然使部分泰国民众愤怒,也使具有普世思想的学生,学者及部分民众“醒”了,也就导致了这次方兴未艾的“三个诉求”抗议活动。自2016年以来,除了王室的重大活动外,泰国十世拉玛都是在德国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疫情以来,十世拉玛更是带着20多位后宫佳丽在德国自娱自乐。甚至于将去年才废掉的贵妃诗琳娜从监狱中特赦,并用专机将其接到德国团聚。而此时,泰国民众却在疫情的煎熬中过着清苦的生活。这样的“反差”,自然会使一向顺从的民众有所触动。所以,导致现如今这场规模巨大,且韧劲十足的要求政府下台和改革王室的抗议活动也是有原因的。观察目前的泰国局势,不由自主的会使人们想起“十世而亡”的传言。相传,中泰混血的郑信曾赶走了缅甸入侵者,建立了吞武王朝。然而,却被他的女婿“弑君夺位”而建立了拉玛王朝。据说,在郑信被刺杀时说了句一直流传至今的谶言,即“灭我朝者,十世而亡”。现在的泰王正是十世,会一语成谶吗?在泰国政坛,除了王室,军方和精英层外,他信自然也是个无法忽视的人物。清迈西那瓦家族出身的他信不仅在泰国建立了商业帝国,而且在政治上也织就了势力网络,组建了自己的政党。然而,由于担心他信的势力做大,泰国的几股势力在2006年合力将他信推翻,并迫使他信流亡海外。此后,在泰国国内继承他信政治资源的重任就落在了英拉身上。作为他信最小妹妹的英拉,不负长兄他信的重托,从政仅80多天就带领以草根阶层为主组成的为泰党奇迹般的在2011年的泰国大选中获胜,英拉也于同年8月成为了泰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理。担任泰国总理后的英拉,在内政上兑现着竞选承诺,实行了多项倾斜普通民众的政策,其中就包括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大米收购”保护价政策。英拉的政策获得了草根阶层的认可,英拉也深受普通民众的喜爱。在对外交往中,英拉以她清新脱俗形象,以她的美丽和内涵游刃于国际交往中,无论是与普京,奥巴马这些大国领导人的互动,还是与一般国家的交流,都颇受赞誉。那时的英拉仿佛成了泰国的“名片”,其在泰国的影响力可谓是直逼王室和军方。但是,这也成为了英拉政治生涯的隐患。在过去的泰国,是不会允许有政治人物的影响力超越王室和军方的。而英拉不断提高的影响力自然触怒了泰国权贵及精英阶层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于是,一场针对英拉的黄衫军抗议活动在泰国兴起了,而支持和喜爱英拉的草根阶层也组织了红衫军与之抗衡。这时,时任泰国陆军司令的巴育代表那几股力量要求英拉下台,并于2014年5月发动军事政变直接推翻了英拉的民选政府。此后又以“大米收购案”的渎职罪判处英拉5年徒刑,被逼无奈的英拉只好步其哥哥他信的后尘离开泰国,流亡海外。在赶走他信和英拉,并在英拉2019年1月20日宣布退出泰国政坛后,巴育也就放心举行了时隔五年的泰国大选,经过一系列操作后,巴育终于如愿以偿的成为了泰国“民选总理”。巴育以为大势已定了!然而,一场疫情却使泰国经济迅速见底,也同时使泰国的根本矛盾暴露无余,并终于引发了这场随时都有可能使泰国政坛发生颠覆性变化的“三个诉求”抗议示威活动。而此时,曾遭遇不公的英拉也隔空发声,要求巴育为了泰国的国家稳定,顺应民意,主动辞职。对于英拉的再次发声,有人提出了英拉是否还有机会重返泰国政坛,继续领导泰国政府的问题。有人认为,英拉已经获得了塞尔维亚国籍,且巴育政府和王室必然会将这次抗议活动打压下去,基于此,英拉很难有重返泰国政坛的机会。其实,以泰国的现实局势以及英拉个人的特殊情况而言,如果泰国出现颠覆性改革或变化的话,英拉完全存在着再次重返泰国政坛的可能。目前,泰国的这次抗议活动仍然在继续,而且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趋势。面对这种局势,巴育政府和王室都感受到了危机,并作出了妥协。巴育不仅宣布取消了10月15日实行的“非常紧急状态”,还公开表示“愿意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而王室也开始频繁的对底层民众展开慰问工作。显然,他们想通过态度软化的方式解决这次危机。可是,他们会有实质性妥协吗?如若不能满足民众诉求,局势仍然不可能好转,颠覆性变化的可能性仍然不能排除。如果民众的本次诉求得到满足,那么,泰国必然会重新举行更加公平的大选。果真如此,以他信和英拉在泰国的政治资源,加之英拉的个人形象及影响力,为泰党在选举中获胜应该不成问题,而英拉重返泰国政坛也是顺理成章。至于国籍问题,以及英拉被判刑问题,那都不是障碍,从程序上取消就是了。而如果巴育及王室不能满足民众的诉求,那么,则可能会应验那个一语成谶的传言,到那时,英拉的回归就更加没有障碍了。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一、高标准、严要求英国的王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橡皮图章,国王也不是如今天这般,天生就是吉祥物。从王位继承的法统上来说,现代英国起源于1066年“征服者”威廉,当时威廉实现了改朝换代、建章立国,基本是个英国版的“秦始皇“。当年的威廉实际上实行的是大大强化王权的改良版封建制。传统的西欧封建制度,封臣只对直接封君负责,自国王而下,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因此“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家规模越大,资源反而越分散,国王越容易被架空。和我国的分封制是一个道理,而威廉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分封的形式,集权到中央,到王权上来。威廉的改革是彻底的改革,强令所有受封人都必须向国王效忠。1086年的《索尔兹伯里誓约》规定,封臣在领受土地时要向领主宣誓:“因为领有了您的土地,我将效忠于您”,但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除了向国王效忠以外”。为了进一步推行政策,威廉派出了大量的钦差对全国进行了地毯式的经济普查,汇编成为《土地赋役调查书》,又称《末日审判书》或《最终税册》,以此牢牢掌控全国的财税大权。1181年,后继的亨利二世又发布了著名的《军事敕令》,规定国家军队由国王亲自征召,不再委托贵族代召,贵族也不得再豢养家族武装;还进行了司法改革,平民只要交够上诉费,就可以将案件从领主那里上诉到国王法庭去。至此,无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独揽于国王一身,英格兰的王权登峰造极。此时英格兰国王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期的法兰西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然而,蛋糕就这么大,贵族们眼看自己的利益被王权鲸吞蚕食,能善罢甘休吗?2 《大宪章》的法治精神和议会制度在封建王朝,贵族才是国王和王权最危险也最持久的敌人,假如国王是“秦始皇”,还基本能hold住,但要换成是“秦二世”呢?1199年上台的英王约翰一世,就是一个草包集大成者,对外屡战屡败,丢光了欧洲大陆上的领地,成为声名狼藉的“失地王”,对内则横征暴敛,人心丧尽。终于在1215年的6月,贵族们带领民众占领伦敦,强迫约翰签署了《大宪章》。简单来说,《大宪章》是一份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对王权进行限制和说明,例如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国民享有政治协商权、国民有权反抗国王暴政、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处刑等等。显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很多条款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是,《大宪章》确立了一个标榜史册的根本原则——“王在法下”,其意义之深远,怎么说都不为过。在此我打个比方吧,这是英国法治观念的开始,依法治国,其根本是法在一切之上,而不是王大于法。比如我国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不是法治观念,而是人治观念。因为皇权大于一切,皇权大于法。这个原则的意义有多大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老百姓去打官司。在法治社会,不管你告谁,哪怕是总统,只要你证据确凿,你有理,你就可以告赢,而法院可以宣判总统有罪。在人治社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法律,如果这个法律老百姓相信,那么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乱,因为通过法律可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但是如果法律是人治,时间长了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你的法律,那么最终利益诉求只能通过造反来解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500年社会没有发生过大动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基本300年的历史周期律一直没有走出来,这里面有很什么的借鉴意义。除了法治精神以外,+另一块基石是议会制度。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在贵族们的压力下,召开了由12位内臣和12位男爵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商国是,史称“牛津议会”。会上通过了《牛津条例》,内容诸如限制国王的财产权,国王没收或分封土地都必须经议会批准,限制国王对外宣战的外交权等等,还有一项关键成果,就是确立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蒙特福特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开议会,史称“西门议会”。这届议会跳出了以往贵族会议的窠臼,首次吸收了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有了国民议会的雏形,被认为是英国现代议会的起源。但是,和历史上任何反动势力都一样,王权会怎么甘心地放弃自己的权力么?答案是,显然不会。3 在大风暴之前,总是平静的蒙特福特伯爵就是在“西门议会”召开的当年,被国王军打败,死于乱军之中。然而后继的国王们越来越发现,其实议会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有效工具,国王和贵族与其兵戎相见,倒不如通过不流血的议会来进行博弈。尤其是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借助议会的平台,修订颁布了大量成文法律,汇编为《成文法记录卷》。由此,爱德华一世被誉为是“英国的查士丁尼”,他治下的议会也被称为“模范议会”。当然,这其中也不乏给王权喂补药的小动作,例如在《温切斯特法令》中,规定所有贵族均须接受国王法庭的质询,以裁定其职权和特权的合法性等等。但总体来说,“西门议会”之后的几百年,王权被限制且逐步收缩,议会逐渐由国王的咨议机构转变为国家的代议机关。而在议会内部,传统大贵族和教士的力量逐渐没落,新兴中小贵族和工商业者的力量不断增强。4.外来户引起的流血革命1603年伊丽莎白去世,英格兰都铎王朝绝嗣,算来算去,只好由女王一个远房侄女的儿子现任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继任,称詹姆斯一世。英格兰和苏格兰就这样戏剧性地无痛合体了。到了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作为外来户二代,就没这么拘谨了,因为与议会的激烈冲突,查理一度解散议会,实行了长达11年的王权专制统治。但该来的总会来,因为打仗缺钱,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两度召集议会,向工商贵族和资产阶级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事,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就讲得很多了。国王要多收钱、不放权,议会要少交钱、多抓权,双方积怨已深,于是内战爆发。继而,强人克伦威尔崛起,组织“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英格兰破天荒地成立了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然而处死了国王,克伦威尔又称为了新的独裁者,对英国内部实行了8年的独裁统治,搞得各层都呜呼哀哉,今天杀这伙人,明天杀那伙人,只要是他看不惯的,就杀杀杀,一时间血流成河。5. 荷兰外来户与“光荣革命”革命闹得如此血腥,连国王也给砍了,根本原因是选错了人。苏格兰蛮荒之地,自然秉持“君权神授”的理念,这样的人掌了权,就像小孩玩大人的枪,不走火才怪。所以下次议会再想搞事情,必须选对人。1688年,议会两党秘密集会,决定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时任荷兰执政的威廉来英国,帮忙“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带着妻子,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率兵登陆,里应外合之下,上演了一段“董卓进京”,赶走了国王老丈人。如此,威廉就能抢班夺权了吧?这时议会发话了,先等等——人是我请来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想登基先得约法三章。这个“法”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大宪章》以来王权与议会几百年博弈的终极判决,标志着国家最高权力的最终归属。法案本身并不长,只有13条,主要包括:非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维持常备军,全体国民有请愿权,议会保有选举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等。照此实施,国王真就成了虚位元首,实际权力都归于议会所有了。如果换作本地人,大概还要掰扯一下,但威廉是被议会请来的,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威廉身为荷兰执政,人家荷兰那边其实已经是君主立宪的玩法,早把王权关进了笼子,威廉从一个笼子跳进另一个笼子,倒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于是,1689年2月,威廉夫妻俩一同登基,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这一次的江山易主,虽是大兵压境,但没发生任何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国体的剧变,“光荣革命”是英国由封建君主制转为君主立宪制的标志性事件。你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政治智慧,但也可以说,是几百年来制度博弈的惯性使然。06 所谓乔治,就是“瞧着”你们“治”《权利法案》毕竟短小精悍,很多细节还有待落实。比如内阁的主持权,阁员的选任权等等,如无说明,习惯上还得有劳国王陛下。但机缘巧合,“瞧着”你们“治”的乔治国王们,很快就来了。1714年,本土王位继承人又死绝了,英国人只好翻着族谱再去欧洲大陆找,请来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路易继任,这便是乔治一世。已经54岁的乔治一世说了大半辈子德语,而且也过了学外语的“黄金期”,来英国后语言不通,只好和大臣们用书面报告,来回翻译着交流。老头子实在厌烦了,干脆从内阁大臣中选出一位,代为主持内阁会议,这个代理会议主席慢慢就发展成今天的首相。后期,乔治一世干脆也不看译文,对着原件只签名了事,英国国王做吉祥物的传统,自此肇始。直到乔治三世时,国王才能熟练说英语了,但这位三世晚年又得了间歇性精神病,长期不能理政,连“瞧着”别人“治”都干不了。你退我就进。到1832年,议会通过了《大改革方案》,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有代表性,同时明确了,由议会来决定首相人选并批准组阁。国王的蛋糕被切得所剩无几。多年后,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当政,王权终于不再“瞧治”了,然而女王中年丧夫,悲恸之下离开伦敦,过了一段多年的隐居生涯。原本,首相和内阁在大事上还要请示一下国王,现在国王躲猫猫了,这道流程也就慢慢荒废,首相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政府首脑,英国的虚君共和制度也就更进一步了。至今,英王手里也就只剩下象征性的橡皮图章了。07 保守的革新世界上的事情,从大方向上说,不外乎两种玩法,一种是“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建树;另一种就是英国式的渐进改良,一点点把王权哄下楼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往往指的是前一种道路,而英国的路线则被称为“保守主义”。不过细细想来,这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有时大破大立不一定快,保守渐进也未必慢。根据历史的一时一势,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中国的老祖宗不是也说过,“积跬步”、“至千里”吗?附:本文中涉及人名、文名较多,篇幅也比较长,为帮助理解,特将思维导图附录于下,以飨读者。这个问题要问孔圣人,现代大儒怎么说不重要。雍正实力不及八阿哥而最终上位做了皇帝,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有一群好幕僚。四爷文有邬思道,武有十三爷,这两个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而八爷身边的那群人,虽然不缺乏忠心和聪明,但在审时、度势、做事的谋定上,是不及四爷他们这帮人的。二,有一个好儿子。雄才大略的康熙对朝廷的谋划,既忧一世、虑后世、又希翼千秋万代。四阿哥的儿子弘历表现非凡,深得康熙欢心,由此而促成康熙把继承人的砝码放在四阿哥身上,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三,有一身好干才。四阿哥最终成功上位,与自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四阿哥做“孤臣”、烧“百官行述”、笼络老十四等等等等,想事做事都是谋定而动,十分老到的。结论:四阿哥让父亲看到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在皇权争夺战中,老四胜出,出人意料的上位了。众所周知,在三国演义中,作为一国主宰、九五之尊的汉献帝似乎一直都是一个十分悲催的人物,先是被奸臣董卓立为了傀儡。后来司徒王允用美人计成功的说服吕布和董卓反目,并除掉了董卓,汉献帝自以为从此可以大权独揽高枕无忧了。然而,不曾想刚脱离虎口,又掉入了狼窝,由于王允不接受董卓旧部李榷、郭汜等人的归降,导致了李榷、郭汜等人孤注一掷再次起兵反叛。这次反叛的结果就是王允被杀,汉献帝先后成为了李榷、郭汜手中的玩物。公元195年,由于李榷、郭汜两人分赃不均导致双方在长安城内进行了火并,汉献帝刘协趁乱在太尉杨彪以及朝中忠于皇室的一些大臣的保护下趁机从长安逃回了洛阳。回到洛阳之后的汉献帝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身边根本没有一支可以调动的军事力量。就在这个时候,时任兖州刺史的曹操成为了第一个率军进驻洛阳护驾勤王的诸侯,这让汉献帝仿佛看到了汉室中兴的希望。针对曹操这一个极不寻常的做法,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曹操听从了自己首席谋士荀彧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建议。然而,历史事实真的如此吗?曹操将汉献帝放在自己身边真的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吗?其实不尽然,真实的历史令人大跌眼镜,只因为真相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汉献帝不是傻瓜,在曹操借口“军中无粮”强迫他从洛阳迁都许昌的那一刻,这位时年15岁的少年立刻就产生了一丝警觉:“这位看似忠贞护主的曹操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董卓呢”??虽然,曹操后来的所作所为也多多少少印证了汉献帝的猜想,可是曹操终究还是秉持了所谓的“君臣大义”,在天下万民面前依旧尊奉汉献帝刘协为正统皇帝,给予了汉献帝作为一国之君应有的地位和尊严。曹操控制汉献帝,固然有一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成分在里面,可是双方更多的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印证。首先,曹操在每次朝见汉献帝的时候,身边都会带上很多甲士,这些甲士的作用毋庸置疑就是为了保护曹操的安全。如果汉献帝是曹操傀儡的话,那么皇宫之中必然也都是曹操的势力,曹操再带甲士进宫不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吗?那么,有且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曹操并没有控制汉献帝,在汉献帝周围依旧还存在有很多忠于“皇帝”的势力存在,在这些势力面前曹操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选择和汉献帝之间的“君臣合作”。其次,作为政敌的刘备和孙权在公元221年和公元229年先后称帝,可是作为平定了叛乱、统一了北方,为大汉王朝立下了不世功勋的曹操却至死没有称帝。并不是曹操不想称帝,也不是曹操没有能力称帝,毕竟在那个时候曹操的很多部下都已经有意无意的暗示曹操上乘天意,下顺民心改朝换代登基称帝了。可是,曹操拒绝了,给出的理由是:“假若天命在孤,孤愿为周文王”。其实,在曹操的内心之中还是认可汉献帝的,毕竟打着“汉献帝”的名义已经让曹操在这乱世之中得到了太多太多。而且自己的三个女儿也都成为了汉献帝的妻子,如果再将汉献帝仅有的皇位拿走的话,这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难免会受到后世的诟病。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开场白中曾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就是说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虽然从事的工作各有不同,但是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曹操自然也不例外,他一生败袁绍,擒吕布,破乌桓,定辽东,桩桩件件都足以让他名垂青史了,他可不想在晚年落得一个“欺主乱国”的千古骂名。所以,曹操在和汉献帝的接触过程中一直都是小心谨慎,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由此可知,曹操作为汉末乱世之中的枭雄之一,其之所以会将汉献帝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不仅仅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除了实实在在的东西之外,曹操更看重则是自己百年后后人对自己的评价,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名声”。?汉代末年,天下纷争,诸侯争霸,汉献帝刘协被曹操挟持“挟天子以令诸侯”,一直到了220年,曹操死后,已经被挟持24年之久的汉献帝将皇位禅让给了曹丕,在大多数人中的印象中,汉献帝刘协是一个碌碌无为,委曲求全之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汉献帝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知道汉代的江山已经保不住了,能让自己活下来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于是他在一个刚刚好的时间点,选择禅让给曹丕,既能保住自己的命,又可以让皇室尊严不至于颜面扫地。汉献帝早年被董卓所挟持,逃出来之后又颠沛流离了一段时间,原本以为被曹操迎奉过去后能过上好日子吧,可没有想到曹操是要利用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了曹操傀儡的汉献帝也曾经不甘心,暗自给董承下了衣带诏要其想办法诛杀曹操,但无奈事件败露了。多年的傀儡生活也使得汉献帝成长了不少,知道自己更应该做的是保全身家性命,而不是整天想着去以卵击石,而汉献帝得以善终有以下这3个原因。第一个就是汉献帝是主动禅位于曹丕的,虽然这个过程中带有点逼迫的味道在里面,但是汉献帝还算是比较配合的。当时曹彰听到曹操逝世的消息之后正急丛丛地赶回来,貌似不是因为伤心曹操的离世,而是像赶回来争夺魏国王位的。曹彰是何人?曹操重多儿子中最勇猛的一个,如果在他回来之前魏国还没有安定下来,被他一搅事情就更复杂了。而这个时候汉献帝却十分爽快地禅位于自己,所以曹丕对汉献帝是心存感激的。第二个就是自东汉末年董卓之乱后,人们对于汉朝的思念之情随着时间的发展已经消失殆尽了,而且汉献帝一直是个傀儡而已,在魏国并没有任何的实权,魏国也没有谁会去支持汉献帝后抗自己。这个时候篡汉最合适的时机了,汉献帝也没有办法调动一兵一卒,根本就不用担心他对自己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之下杀了汉献帝只会损坏自己的名声,给刘备、孙权等人留下声讨魏国的口柄,徒添麻烦而已!第三个就是复杂的亲戚亲系。当年曹操为了进一步控制汉献帝,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嫁给了他,其中曹节为皇后。这个曹节也是个厉害人物,当时面对兄长曹丕的篡位一事,她怒砸玺印,甚至诅咒自己的兄长江山不会长久,碰上这么个厉害妹妹估记曹丕也是很无奈吧?曹丕继位之后,汉献帝刘协把自己两个女儿送给了他当妃子,至于她们有没有得到曹丕的宠爱不太清楚,但是这么多重亲戚关系在里面,曹丕更加没有必要杀一个没有威肋的汉献帝了。虽然汉献帝被逼迫退位了,但是对于一个做了大半辈子傀儡的他来说,又未偿不是一种解脱呢?公元234年,汉献帝刘协逝世了,魏明帝曹叡亲自带领大臣前往哭祭,用汉朝天子的礼仪为他下葬,谥号为孝献皇帝!世界上没有什么神仙和皇帝,也没有救世主,只有我们自己。而泰国的皇帝还不顾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不顾自己国家的新冠病毒疫情泛滥成灾,自己带着嫔妃美女到德国去尽情挥霍着泰国人民的财富,并遭到了德国人民的抗义。因此可见,泰国国王拉玛十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世界的政治大潮,早就已经是民主政治了。而泰国的国王却还不顾一切的至高无上,严重的违背了新时代的国际政治大潮。而且,因为。因为自己的糜烂生活,更导致了派过年轻人的反感。所以,在王室与年轻人之间出现的对峙,还将会是长期性的,甚至是永久性的,直到王权完全被彻底推翻为止。必竞谁都不需要一个不顾民众疾苦,高高在上,生活糜烂的国王。而人人平等,自由和民主,才是世界潮流。所以,推翻封建统制,建立一个没有王权的新国家,才是泰国年轻人的心声。而泰国王室不可动摇的地位,已经彻底地动摇了。在年轻人的心里,可能推翻王权,才是他们的初衷。当然,如果拉玛十世体恤民情,洁身自爱,那又怎么可能有人反对呢?必竞老百姓是以食为天。当泰国出现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的时候,贫穷的老百姓,是希望泰国国王拉玛十世能够和他们一同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的。但是,事实上拉玛十世不是和国人一起抗疫,而是带着众多嫔妃和国家的财宝,跑到德国去享受着自己奢靡的生活,挥霍无度,从而招致了泰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对。而泰国的年轻人,因此而对拉玛十世产生了憎恨之心。既然国王的心中没有老百姓,那么,老百姓的心中,为什么要有国王呢?这就是为什么泰国的年轻人,反对泰国王权的最根本原因和最基本的道理。个人观点,切勿上心,谢谢阅读,欢迎评论。凡事无绝对,一切皆有可能。如果泰国政坛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大美女英拉完全有重返泰国政坛,再次出任总理的可能。而目前的泰国局势正在急剧动荡中,不仅巴育政府正在经受着下台的压力,即便是高高在上的王室也面临着存亡的选择。自2016年10月13日泰国九世国王普密蓬去世后,每年的10月13日,泰国王室都要举行纪念活动。尽管现在的十世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常年逗留在德国,但在这一天,他也会赶回泰国参加活动。过去,哇集拉隆功回到泰国时,总会受到民众山呼海啸般的欢迎和虔诚的顶礼膜拜。然而,今年却不同往昔了。当十世拉玛在曼谷出现时,迎接他的却是满含激愤的抗议人群。10月14日,曼谷街头又出现了抗议活动,当王后苏提拉的车队出现时,甚至遭到围堵。抗议群众举着泰国国旗,并模仿电影《饥饿游戏》中的动作,伸出“三指”表达着政治诉求。泰国民众的这个动作指的是“三个要求”。一是要求巴育政府下台。二是要求修宪。三是要求改革王室,限制王权。泰国是个佛系国家,王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其“尊严”自然是不容冒犯,并因此制定了严苛的律例,凡有冒犯王室的言行,皆会被处以重刑。鉴于泰国民众的这次抗议活动已经超越了“底线”,所以,一向借助王室权威的巴育政府采取行动了,不仅逮捕了集会组织者,而且宣布从10月15日起在曼谷实施“非常紧急状态”。若在过去,一旦借助王室权威,并实施紧急状态,动用军警力量的话,这类抗议活动基本上都能被“平息”。然而,这次,巴育的策略却失灵了。在巴育政府宣布“非常紧急状态”后,不仅没能平息事态,反而激起了更大规模的抗议活动。10月16日,足足有10万民众走上了曼谷街头,要求释放被捕人员,要求巴育立即下台,要求修宪和对王室进行改革。抗议示威者喊出了“泰国属于人民,不属于王室”的口号。不仅是曼谷如此,即便是曼谷以外的泰国各地州府也发生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巴育的“招数”为什么不灵了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泰国这次的抗议活动主体变了。二是诉求变了。在过去的抗议活动中,大多都是草根层与精英层的对抗,而参与抗议的民众大多都是普通民众,而这一次,抗议的主力却换成了学生,不仅有大学生和高中生,而且很多初中生也参加了。试想,如果王室和巴育政府过度使用武力的话,必然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不仅会遭到国际社会的指责,即便是在国内,他们也无法交代。比如,这些孩子的背后都有父母和家人,而且,这些学生的家长什么阶层的人都有,如果动了他们的孩子,他们肯定会“拼命”。所以,王室和巴育政府“犯难”了。泰国这次抗议活动与以往相比的另一个不同是“诉求变了”。过去的抗议活动大多都是对政府不满,无非就是要求政府在具体事项上倾听他们的呼声,严重的也不过是要求政府下台或重新选举一类的诉求。然而,这次抗议活动的诉求不仅要求巴育政府下台,最重要的是还要求修宪和改革王室。这样的诉求已经超出了巴育政府所能承受的底线。如果巴育政府再使用过去的方式方法,不仅无法平息事态,反而极有可能会使局势恶化到无法预测的程度,甚至于会动了泰国的立国根基。所以,舆论普遍认为,目前的泰国正面临着自1932年实行君主立宪制以来最大的一次宪政危机,泰国政局有着出现“颠覆性”变化的可能。在2019年泰国大选及选举后的政党博弈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但结果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尽管有波折,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可是,这次为什么难以控制了呢?其实,除了上述所说的抗议群体和诉求发生变化外,还有两个与一年前不一样的“现实因素”,即疫情对泰国经济的冲击和民众对王室的失望。泰国是一个以农业和旅游业为主的国家,其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粮食出口和吸引国际游客。然而,新冠疫情爆发后,泰国的这两个行业均受到了严重冲击。近几年来,由于巴育政府曾以“大米收购案”将英拉判刑并推翻英拉的民选政府,从英拉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中获益的农民,其种粮的积极性本来已经受到打击,而在疫情发生后,出口又受到影响,泰国农业经济自然遭遇了重大冲击,不仅使农民怨声载道,也使泰国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在旅游业上,疫情爆发以来,泰国的旅游收入下降了77.6%,甚至于,连供游客欣赏和互动的大象都无法养活了,大批“象园”倒闭,象园主不得不放任大象在街头溜达。显而易见,泰国经济已经大不如前,民众的生活面临了困境。然而,此情此景下,高高在上的泰国王室,特别是十世国王哇集拉隆功却在德国过着极度奢华的生活。这种反差自然使部分泰国民众愤怒,也使具有普世思想的学生,学者及部分民众“醒”了,也就导致了这次方兴未艾的“三个诉求”抗议活动。自2016年以来,除了王室的重大活动外,泰国十世拉玛都是在德国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疫情以来,十世拉玛更是带着20多位后宫佳丽在德国自娱自乐。甚至于将去年才废掉的贵妃诗琳娜从监狱中特赦,并用专机将其接到德国团聚。而此时,泰国民众却在疫情的煎熬中过着清苦的生活。这样的“反差”,自然会使一向顺从的民众有所触动。所以,导致现如今这场规模巨大,且韧劲十足的要求政府下台和改革王室的抗议活动也是有原因的。观察目前的泰国局势,不由自主的会使人们想起“十世而亡”的传言。相传,中泰混血的郑信曾赶走了缅甸入侵者,建立了吞武王朝。然而,却被他的女婿“弑君夺位”而建立了拉玛王朝。据说,在郑信被刺杀时说了句一直流传至今的谶言,即“灭我朝者,十世而亡”。现在的泰王正是十世,会一语成谶吗?在泰国政坛,除了王室,军方和精英层外,他信自然也是个无法忽视的人物。清迈西那瓦家族出身的他信不仅在泰国建立了商业帝国,而且在政治上也织就了势力网络,组建了自己的政党。然而,由于担心他信的势力做大,泰国的几股势力在2006年合力将他信推翻,并迫使他信流亡海外。此后,在泰国国内继承他信政治资源的重任就落在了英拉身上。作为他信最小妹妹的英拉,不负长兄他信的重托,从政仅80多天就带领以草根阶层为主组成的为泰党奇迹般的在2011年的泰国大选中获胜,英拉也于同年8月成为了泰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理。担任泰国总理后的英拉,在内政上兑现着竞选承诺,实行了多项倾斜普通民众的政策,其中就包括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大米收购”保护价政策。英拉的政策获得了草根阶层的认可,英拉也深受普通民众的喜爱。在对外交往中,英拉以她清新脱俗形象,以她的美丽和内涵游刃于国际交往中,无论是与普京,奥巴马这些大国领导人的互动,还是与一般国家的交流,都颇受赞誉。那时的英拉仿佛成了泰国的“名片”,其在泰国的影响力可谓是直逼王室和军方。但是,这也成为了英拉政治生涯的隐患。在过去的泰国,是不会允许有政治人物的影响力超越王室和军方的。而英拉不断提高的影响力自然触怒了泰国权贵及精英阶层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于是,一场针对英拉的黄衫军抗议活动在泰国兴起了,而支持和喜爱英拉的草根阶层也组织了红衫军与之抗衡。这时,时任泰国陆军司令的巴育代表那几股力量要求英拉下台,并于2014年5月发动军事政变直接推翻了英拉的民选政府。此后又以“大米收购案”的渎职罪判处英拉5年徒刑,被逼无奈的英拉只好步其哥哥他信的后尘离开泰国,流亡海外。在赶走他信和英拉,并在英拉2019年1月20日宣布退出泰国政坛后,巴育也就放心举行了时隔五年的泰国大选,经过一系列操作后,巴育终于如愿以偿的成为了泰国“民选总理”。巴育以为大势已定了!然而,一场疫情却使泰国经济迅速见底,也同时使泰国的根本矛盾暴露无余,并终于引发了这场随时都有可能使泰国政坛发生颠覆性变化的“三个诉求”抗议示威活动。而此时,曾遭遇不公的英拉也隔空发声,要求巴育为了泰国的国家稳定,顺应民意,主动辞职。对于英拉的再次发声,有人提出了英拉是否还有机会重返泰国政坛,继续领导泰国政府的问题。有人认为,英拉已经获得了塞尔维亚国籍,且巴育政府和王室必然会将这次抗议活动打压下去,基于此,英拉很难有重返泰国政坛的机会。其实,以泰国的现实局势以及英拉个人的特殊情况而言,如果泰国出现颠覆性改革或变化的话,英拉完全存在着再次重返泰国政坛的可能。目前,泰国的这次抗议活动仍然在继续,而且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趋势。面对这种局势,巴育政府和王室都感受到了危机,并作出了妥协。巴育不仅宣布取消了10月15日实行的“非常紧急状态”,还公开表示“愿意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而王室也开始频繁的对底层民众展开慰问工作。显然,他们想通过态度软化的方式解决这次危机。可是,他们会有实质性妥协吗?如若不能满足民众诉求,局势仍然不可能好转,颠覆性变化的可能性仍然不能排除。如果民众的本次诉求得到满足,那么,泰国必然会重新举行更加公平的大选。果真如此,以他信和英拉在泰国的政治资源,加之英拉的个人形象及影响力,为泰党在选举中获胜应该不成问题,而英拉重返泰国政坛也是顺理成章。至于国籍问题,以及英拉被判刑问题,那都不是障碍,从程序上取消就是了。而如果巴育及王室不能满足民众的诉求,那么,则可能会应验那个一语成谶的传言,到那时,英拉的回归就更加没有障碍了。你好,我是风迷一史,很高兴也很有兴趣回答你这个问题。要说起明初的猛将,人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徐达和常遇春这两位开国功勋。其实,除了他们,再往下数,应该就要数到蓝玉这位猛将了。首先,说一下蓝玉的身份,蓝玉的姐姐正是大将常遇春的老婆,所以,这蓝玉也就是常遇春的小舅子。一开始蓝玉是跟着徐达一起打仗的,因为是老战友的内弟,所以呢徐达就会给一些特殊照顾,经常教导蓝玉一些用兵打仗的技能。蓝玉自己也有着比较强的军事天赋,跟着徐达学了不少的作战方法,也立下了诸多战功。要说这蓝玉最大的功勋,应该是在消灭北元战争之中所取得的战绩。那一年,朱元璋派蓝玉征讨北元,结果,蓝玉直接把北元整个朝廷都给连锅端了。所有的王公贵族、文武大臣、后宫妃嫔,三千人一个不剩地或抓或杀,然后还把北元仅存的七八万人、十几万牛羊打包带走了。这还不算,之后又放了一把大火,彻底烧掉了北元复兴的希望。立下了这么大的战功,朱元璋自然少不了重重奖赏蓝玉。可是,没等封赏到临,蓝玉就已经开始骄傲起来了。在班师回朝的途中,由于大明喜峰关守将开关门不及时,蓝玉竟然就直接嚣张的要攻打进去。身为明将,攻打明关,这简直就等于要造反了。而且回京之后的蓝玉,仗着自己有赫赫战功傍身,把谁都不放在眼里,甚至包括皇帝朱元璋在内。他建立了自己的私军,强抢民间田地财物。关键是,他还把朱元璋派去的监察官员给打出了门外,这显然就是在打朱元璋的脸呀,都嚣张到这种地步了,朱皇帝又怎么会放过他。也有人认为,蓝玉本来是朱元璋留给儿子朱标的人才,可惜朱标早早的就死了,朱元璋把皇位传给了皇孙,那如果再留着蓝玉,可就是个威胁了。于是,当有人举报蓝玉造反的时候,朱元璋就直接借着这个造反的罪名,把蓝玉给处死了,而且,死的还很惨。所以说蓝玉被杀应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居功自傲,骄横跋扈;二是太子朱标早王,朱元璋不想给皇孙朱允炆留下威胁。不知大家还有什么观点,欢迎留言讨论。

王权 被绑架 攻略,王权Reigns被议员绑架的逃生路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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