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2,近代有没有死刑犯为将功赎罪的案例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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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代有没有死刑犯为将功赎罪的案例举例说明
案例多了,因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死刑犯改判成无期或者有期的多了
2,死刑犯2充血的介绍
《死刑犯2:充血》是由Monolith开发及SEGA出版的一款电子游戏,游戏平台包括PS3及XBOX360。《死刑犯2:充血》是《死刑犯:罪恶起源》的续集。《死刑犯2:充血》2008年3月11日在北美地区发行,2008年3月27日在澳大利亚及2008年4月4日在欧洲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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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死刑犯被枪毙的最后一刻执法人员为了顺利执刑会安慰犯人吗
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22岁那年夏天,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对,不是警车,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这一天终于来了。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人都快搞成神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后来得知,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市一看”,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这是一个“过渡监室”,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当然,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和我一样,提着裤子打着赤脚。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 ,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我假装没听见,走近让他再说一遍。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知道我不对劲,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看守交代,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就是一块大木板,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动弹不得。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踉跄着停住脚步,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毫无光彩。算上我一共11个人,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是晚上,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其他人都躺着靠着,他却坐着在看书。他脸色惨白,双手戴着手铐,连着一根铁链子,铁链子还连着脚镣。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让我们马上睡觉,不准交头接耳。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这个是重刑犯监室,一个死缓,三个无期,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当然,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是个厨师,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刑法》里面有规定,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最多维持原判。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最后上诉被加刑了。本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加成了死刑,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然而,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杀不已平民愤。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小谢还有一次机会,那就是申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也越来越烦躁,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当然不是怕他跑了,而是怕他自杀。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一刻也没有停。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他能否自救?又过去了四个月,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脸色更加的惨白了,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也更加的沉默寡言,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一天早上,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按照惯例,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正在疑惑间,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肩挎长枪的武警。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上面写着两个字“执法”,我一下子就胆怯的。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会不会是搞错了。正想着,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他看了下我的脚。停住了,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头耷拉在肩膀上,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这一刻,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晚上,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吃不下去……总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可能你偷别人东西,把对方头打破了,牙齿打掉了。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忍的。我讲述的只是个例,原则上上诉不加刑,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22岁那年夏天,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对,不是警车,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这一天终于来了。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人都快搞成神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后来得知,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市一看”,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这是一个“过渡监室”,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当然,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和我一样,提着裤子打着赤脚。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 ,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我假装没听见,走近让他再说一遍。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知道我不对劲,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看守交代,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就是一块大木板,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动弹不得。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踉跄着停住脚步,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毫无光彩。算上我一共11个人,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是晚上,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其他人都躺着靠着,他却坐着在看书。他脸色惨白,双手戴着手铐,连着一根铁链子,铁链子还连着脚镣。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让我们马上睡觉,不准交头接耳。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这个是重刑犯监室,一个死缓,三个无期,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当然,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是个厨师,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刑法》里面有规定,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最多维持原判。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最后上诉被加刑了。本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加成了死刑,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然而,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杀不已平民愤。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小谢还有一次机会,那就是申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也越来越烦躁,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当然不是怕他跑了,而是怕他自杀。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一刻也没有停。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他能否自救?又过去了四个月,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脸色更加的惨白了,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也更加的沉默寡言,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一天早上,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按照惯例,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正在疑惑间,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肩挎长枪的武警。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上面写着两个字“执法”,我一下子就胆怯的。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会不会是搞错了。正想着,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他看了下我的脚。停住了,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头耷拉在肩膀上,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这一刻,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晚上,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吃不下去……总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可能你偷别人东西,把对方头打破了,牙齿打掉了。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忍的。我讲述的只是个例,原则上上诉不加刑,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基本上是不会执行死刑的。我们这里还真有被执行了的,那是因为在关押期间,又发现了她新的犯罪事实,实际上,没有到两年,她就被执行了,那是新的犯罪事实被重新判决的结果。那也是一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直接提现,也是验证了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如果不是一个盗窃犯的落网,她可能会活下来,甚至,后半生,在监狱里养老,也有可能,风烛残年的时候出狱,但是,那个盗窃电动车的家伙出现,使她不再有机会苟延残喘。一个很偶然的事情,一个下了班的民警,看到有人偷一辆电动车,就进行了抓捕,那个家伙在跑出二里地后,被赶来的民警,和交警按倒。审讯室里,办案民警惊喜的得到另一桩大案的线索,这个小偷除了供认了几起偷车的事实,还立功心切,揭发了他认识的一个人杀人的犯罪事实,那个人受雇于一个女子,杀害了一名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而这个女子,就是前面提到过的涉黑罪犯,她和他老公双双被判了死缓,这次,一起走到了绝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过了事,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那些痕迹,会随着时间,慢慢暴露出来,指不定什么契机,就要了你的小命。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22岁那年夏天,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对,不是警车,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这一天终于来了。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人都快搞成神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后来得知,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市一看”,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这是一个“过渡监室”,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当然,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和我一样,提着裤子打着赤脚。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 ,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我假装没听见,走近让他再说一遍。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知道我不对劲,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看守交代,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就是一块大木板,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动弹不得。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踉跄着停住脚步,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毫无光彩。算上我一共11个人,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是晚上,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其他人都躺着靠着,他却坐着在看书。他脸色惨白,双手戴着手铐,连着一根铁链子,铁链子还连着脚镣。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让我们马上睡觉,不准交头接耳。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这个是重刑犯监室,一个死缓,三个无期,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当然,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是个厨师,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刑法》里面有规定,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最多维持原判。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最后上诉被加刑了。本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加成了死刑,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然而,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杀不已平民愤。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小谢还有一次机会,那就是申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也越来越烦躁,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当然不是怕他跑了,而是怕他自杀。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一刻也没有停。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他能否自救?又过去了四个月,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脸色更加的惨白了,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也更加的沉默寡言,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一天早上,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按照惯例,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正在疑惑间,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肩挎长枪的武警。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上面写着两个字“执法”,我一下子就胆怯的。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会不会是搞错了。正想着,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他看了下我的脚。停住了,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头耷拉在肩膀上,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这一刻,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晚上,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吃不下去……总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可能你偷别人东西,把对方头打破了,牙齿打掉了。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忍的。我讲述的只是个例,原则上上诉不加刑,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基本上是不会执行死刑的。我们这里还真有被执行了的,那是因为在关押期间,又发现了她新的犯罪事实,实际上,没有到两年,她就被执行了,那是新的犯罪事实被重新判决的结果。那也是一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直接提现,也是验证了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如果不是一个盗窃犯的落网,她可能会活下来,甚至,后半生,在监狱里养老,也有可能,风烛残年的时候出狱,但是,那个盗窃电动车的家伙出现,使她不再有机会苟延残喘。一个很偶然的事情,一个下了班的民警,看到有人偷一辆电动车,就进行了抓捕,那个家伙在跑出二里地后,被赶来的民警,和交警按倒。审讯室里,办案民警惊喜的得到另一桩大案的线索,这个小偷除了供认了几起偷车的事实,还立功心切,揭发了他认识的一个人杀人的犯罪事实,那个人受雇于一个女子,杀害了一名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而这个女子,就是前面提到过的涉黑罪犯,她和他老公双双被判了死缓,这次,一起走到了绝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过了事,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那些痕迹,会随着时间,慢慢暴露出来,指不定什么契机,就要了你的小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在牢里把死缓犯喂肥二年之后,再拖出去午门斩首呢?一,通俗地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还是是死刑!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并不像死刑犯是立即执行死刑的。如果再说清楚一点,那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叫死缓犯,而死刑犯则就是一点生的希望都没有了!死刑犯是真的会死翘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也就是说这种死缓犯是可S但不需要立即被执行死刑,可以给死缓犯二年的生死考验期。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验期内认罪悔罪,并且积极劳动改造,还频频表现良好,那么,经监狱管理局考核通过后,死缓犯就可减为无期徒刑。这个时候,死缓犯就不怕被毙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终于活了下来,救了自已一条命!二,死缓犯如果屡教不改,在二年缓刑期间,死缓犯还是动不得的要动,碰不得要碰,并且在监狱里还时不时的捶人,生产劳动就像鬼一样的鸟蛋歪歪。那么,此死缓犯就比较危险了。也许,还真的二年考察期过后,这死缓犯就真正了成了一个待毙的死刑犯。说直白点,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察期内,死缓犯还动不动暴力相向,在想着越狱,或者是想挖地洞遁入空门后逃跑,要不就要消极怠工,那么,二年过后,这死缓犯说不定真的会上路到西天去取经。三,事实上,没有哪个死缓犯不爱惜的羽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一般来说,出于对生的无限向望以及对亲人的思想,死缓犯最后都成功地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当然,死缓犯也要感谢人民政府给其的生的机会和不S之恩,否则,死缓犯早就挂了。小结:本题其实就是一道死缓犯的生与死的选择题!如果死缓犯执迷不悟,继续作恶多端,那么,结果就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砰砰砰”……朋友,您说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呀?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22岁那年夏天,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对,不是警车,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这一天终于来了。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人都快搞成神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后来得知,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市一看”,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这是一个“过渡监室”,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当然,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和我一样,提着裤子打着赤脚。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 ,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我假装没听见,走近让他再说一遍。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知道我不对劲,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看守交代,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就是一块大木板,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动弹不得。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踉跄着停住脚步,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毫无光彩。算上我一共11个人,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是晚上,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其他人都躺着靠着,他却坐着在看书。他脸色惨白,双手戴着手铐,连着一根铁链子,铁链子还连着脚镣。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让我们马上睡觉,不准交头接耳。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这个是重刑犯监室,一个死缓,三个无期,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当然,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是个厨师,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刑法》里面有规定,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最多维持原判。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最后上诉被加刑了。本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加成了死刑,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然而,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杀不已平民愤。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小谢还有一次机会,那就是申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也越来越烦躁,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当然不是怕他跑了,而是怕他自杀。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一刻也没有停。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他能否自救?又过去了四个月,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脸色更加的惨白了,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也更加的沉默寡言,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一天早上,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按照惯例,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正在疑惑间,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肩挎长枪的武警。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上面写着两个字“执法”,我一下子就胆怯的。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会不会是搞错了。正想着,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他看了下我的脚。停住了,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头耷拉在肩膀上,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这一刻,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晚上,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吃不下去……总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可能你偷别人东西,把对方头打破了,牙齿打掉了。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忍的。我讲述的只是个例,原则上上诉不加刑,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基本上是不会执行死刑的。我们这里还真有被执行了的,那是因为在关押期间,又发现了她新的犯罪事实,实际上,没有到两年,她就被执行了,那是新的犯罪事实被重新判决的结果。那也是一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直接提现,也是验证了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如果不是一个盗窃犯的落网,她可能会活下来,甚至,后半生,在监狱里养老,也有可能,风烛残年的时候出狱,但是,那个盗窃电动车的家伙出现,使她不再有机会苟延残喘。一个很偶然的事情,一个下了班的民警,看到有人偷一辆电动车,就进行了抓捕,那个家伙在跑出二里地后,被赶来的民警,和交警按倒。审讯室里,办案民警惊喜的得到另一桩大案的线索,这个小偷除了供认了几起偷车的事实,还立功心切,揭发了他认识的一个人杀人的犯罪事实,那个人受雇于一个女子,杀害了一名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而这个女子,就是前面提到过的涉黑罪犯,她和他老公双双被判了死缓,这次,一起走到了绝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过了事,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那些痕迹,会随着时间,慢慢暴露出来,指不定什么契机,就要了你的小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在牢里把死缓犯喂肥二年之后,再拖出去午门斩首呢?一,通俗地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还是是死刑!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并不像死刑犯是立即执行死刑的。如果再说清楚一点,那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叫死缓犯,而死刑犯则就是一点生的希望都没有了!死刑犯是真的会死翘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也就是说这种死缓犯是可S但不需要立即被执行死刑,可以给死缓犯二年的生死考验期。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验期内认罪悔罪,并且积极劳动改造,还频频表现良好,那么,经监狱管理局考核通过后,死缓犯就可减为无期徒刑。这个时候,死缓犯就不怕被毙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终于活了下来,救了自已一条命!二,死缓犯如果屡教不改,在二年缓刑期间,死缓犯还是动不得的要动,碰不得要碰,并且在监狱里还时不时的捶人,生产劳动就像鬼一样的鸟蛋歪歪。那么,此死缓犯就比较危险了。也许,还真的二年考察期过后,这死缓犯就真正了成了一个待毙的死刑犯。说直白点,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察期内,死缓犯还动不动暴力相向,在想着越狱,或者是想挖地洞遁入空门后逃跑,要不就要消极怠工,那么,二年过后,这死缓犯说不定真的会上路到西天去取经。三,事实上,没有哪个死缓犯不爱惜的羽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一般来说,出于对生的无限向望以及对亲人的思想,死缓犯最后都成功地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当然,死缓犯也要感谢人民政府给其的生的机会和不S之恩,否则,死缓犯早就挂了。小结:本题其实就是一道死缓犯的生与死的选择题!如果死缓犯执迷不悟,继续作恶多端,那么,结果就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砰砰砰”……朋友,您说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呀?枪决使用的都是步枪,弹夹里面只有一发子弹,执行死刑的枪手有三名,主枪手,副枪手以及监督员,其中主枪手跟副枪手的枪里面都是一发子弹,监督员是使用手枪,子弹不止一发,死刑执行的时候,正常情况下,主枪手基本上一枪就可以解决问题,副枪手补枪的机会都非常少。执行死刑用的是什么枪呢,使用的是步枪,在上个世纪下半叶,我国大量装备了56式步枪,在执行枪决的时候,也是使用这种步枪进行,特别是在八十年代开始的严打,使用的就是56式半自动步枪进行,主枪手射击后转身离开,法医检查是否死亡,没有死副枪手上去补枪。或者主枪手枪械发生故障没办法使用,也是由副枪手上去执行,56式半自动步枪是使用执行枪决最多的枪支,因为跨越了三次严打,执行的死刑犯枪决数量太多了,对着后脑勺或者心脏就是一枪,绝大多数情况下基本上都是一枪解决,少有补枪的可能性。毕竟补枪的杀伤力大,7.62毫米口径打到人身上,特别是重要的核心部位,一枪的杀伤力足以让一个人瞬间死亡,毕竟是仿制苏联的SKS半自动步枪,威力非常巨大,用来执行死刑打在重要部位,基本上没有活着的可能性,这种步枪直到九十年代末期开始才被81式自动步枪取代。81式又称八一杠,是中国第一代自主研发的神枪,八十年代初大量投产,在对越自卫反击战当中就有使用这种武器,同样是7.62毫米子弹家族成员,取代了老迈落伍的56式半自动步枪,同样在死刑现场也取代了56式,成为了近二三十年来枪决的主要枪械。使用步枪进行枪决,原因在于补枪的威力大,以及杀伤力强,而枪决的要求是一枪结束犯人性命,短时间内死亡减少痛苦,像冲锋枪或者手枪都没有步枪的这样杀伤力,没办法有效一枪解决问题不让犯人半死不活的肉体挣扎的痛苦,补枪的杀伤力足够,只要打的准就可以做到一枪解决,所以枪决使用步枪。就算1997年引进注射死刑后,不少地方开始使用注射死刑来取代枪决,但是呢还有不少地方还在使用枪决进行死刑犯行刑,因为国家并没有规定说执行死刑一定要使用什么方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选择,有的使用注射死刑,有的使用枪决,使用枪决的有的是打后脑,有的是打心脏,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22岁那年夏天,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对,不是警车,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这一天终于来了。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人都快搞成神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后来得知,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市一看”,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这是一个“过渡监室”,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当然,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和我一样,提着裤子打着赤脚。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 ,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我假装没听见,走近让他再说一遍。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知道我不对劲,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看守交代,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就是一块大木板,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动弹不得。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踉跄着停住脚步,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毫无光彩。算上我一共11个人,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是晚上,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其他人都躺着靠着,他却坐着在看书。他脸色惨白,双手戴着手铐,连着一根铁链子,铁链子还连着脚镣。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让我们马上睡觉,不准交头接耳。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这个是重刑犯监室,一个死缓,三个无期,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当然,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是个厨师,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刑法》里面有规定,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最多维持原判。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最后上诉被加刑了。本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加成了死刑,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然而,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杀不已平民愤。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小谢还有一次机会,那就是申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也越来越烦躁,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当然不是怕他跑了,而是怕他自杀。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一刻也没有停。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他能否自救?又过去了四个月,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脸色更加的惨白了,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也更加的沉默寡言,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一天早上,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按照惯例,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正在疑惑间,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肩挎长枪的武警。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上面写着两个字“执法”,我一下子就胆怯的。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会不会是搞错了。正想着,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他看了下我的脚。停住了,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头耷拉在肩膀上,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这一刻,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晚上,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吃不下去……总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可能你偷别人东西,把对方头打破了,牙齿打掉了。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忍的。我讲述的只是个例,原则上上诉不加刑,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基本上是不会执行死刑的。我们这里还真有被执行了的,那是因为在关押期间,又发现了她新的犯罪事实,实际上,没有到两年,她就被执行了,那是新的犯罪事实被重新判决的结果。那也是一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直接提现,也是验证了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如果不是一个盗窃犯的落网,她可能会活下来,甚至,后半生,在监狱里养老,也有可能,风烛残年的时候出狱,但是,那个盗窃电动车的家伙出现,使她不再有机会苟延残喘。一个很偶然的事情,一个下了班的民警,看到有人偷一辆电动车,就进行了抓捕,那个家伙在跑出二里地后,被赶来的民警,和交警按倒。审讯室里,办案民警惊喜的得到另一桩大案的线索,这个小偷除了供认了几起偷车的事实,还立功心切,揭发了他认识的一个人杀人的犯罪事实,那个人受雇于一个女子,杀害了一名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而这个女子,就是前面提到过的涉黑罪犯,她和他老公双双被判了死缓,这次,一起走到了绝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过了事,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那些痕迹,会随着时间,慢慢暴露出来,指不定什么契机,就要了你的小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在牢里把死缓犯喂肥二年之后,再拖出去午门斩首呢?一,通俗地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还是是死刑!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并不像死刑犯是立即执行死刑的。如果再说清楚一点,那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叫死缓犯,而死刑犯则就是一点生的希望都没有了!死刑犯是真的会死翘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也就是说这种死缓犯是可S但不需要立即被执行死刑,可以给死缓犯二年的生死考验期。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验期内认罪悔罪,并且积极劳动改造,还频频表现良好,那么,经监狱管理局考核通过后,死缓犯就可减为无期徒刑。这个时候,死缓犯就不怕被毙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终于活了下来,救了自已一条命!二,死缓犯如果屡教不改,在二年缓刑期间,死缓犯还是动不得的要动,碰不得要碰,并且在监狱里还时不时的捶人,生产劳动就像鬼一样的鸟蛋歪歪。那么,此死缓犯就比较危险了。也许,还真的二年考察期过后,这死缓犯就真正了成了一个待毙的死刑犯。说直白点,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察期内,死缓犯还动不动暴力相向,在想着越狱,或者是想挖地洞遁入空门后逃跑,要不就要消极怠工,那么,二年过后,这死缓犯说不定真的会上路到西天去取经。三,事实上,没有哪个死缓犯不爱惜的羽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一般来说,出于对生的无限向望以及对亲人的思想,死缓犯最后都成功地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当然,死缓犯也要感谢人民政府给其的生的机会和不S之恩,否则,死缓犯早就挂了。小结:本题其实就是一道死缓犯的生与死的选择题!如果死缓犯执迷不悟,继续作恶多端,那么,结果就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砰砰砰”……朋友,您说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呀?枪决使用的都是步枪,弹夹里面只有一发子弹,执行死刑的枪手有三名,主枪手,副枪手以及监督员,其中主枪手跟副枪手的枪里面都是一发子弹,监督员是使用手枪,子弹不止一发,死刑执行的时候,正常情况下,主枪手基本上一枪就可以解决问题,副枪手补枪的机会都非常少。执行死刑用的是什么枪呢,使用的是步枪,在上个世纪下半叶,我国大量装备了56式步枪,在执行枪决的时候,也是使用这种步枪进行,特别是在八十年代开始的严打,使用的就是56式半自动步枪进行,主枪手射击后转身离开,法医检查是否死亡,没有死副枪手上去补枪。或者主枪手枪械发生故障没办法使用,也是由副枪手上去执行,56式半自动步枪是使用执行枪决最多的枪支,因为跨越了三次严打,执行的死刑犯枪决数量太多了,对着后脑勺或者心脏就是一枪,绝大多数情况下基本上都是一枪解决,少有补枪的可能性。毕竟补枪的杀伤力大,7.62毫米口径打到人身上,特别是重要的核心部位,一枪的杀伤力足以让一个人瞬间死亡,毕竟是仿制苏联的SKS半自动步枪,威力非常巨大,用来执行死刑打在重要部位,基本上没有活着的可能性,这种步枪直到九十年代末期开始才被81式自动步枪取代。81式又称八一杠,是中国第一代自主研发的神枪,八十年代初大量投产,在对越自卫反击战当中就有使用这种武器,同样是7.62毫米子弹家族成员,取代了老迈落伍的56式半自动步枪,同样在死刑现场也取代了56式,成为了近二三十年来枪决的主要枪械。使用步枪进行枪决,原因在于补枪的威力大,以及杀伤力强,而枪决的要求是一枪结束犯人性命,短时间内死亡减少痛苦,像冲锋枪或者手枪都没有步枪的这样杀伤力,没办法有效一枪解决问题不让犯人半死不活的肉体挣扎的痛苦,补枪的杀伤力足够,只要打的准就可以做到一枪解决,所以枪决使用步枪。就算1997年引进注射死刑后,不少地方开始使用注射死刑来取代枪决,但是呢还有不少地方还在使用枪决进行死刑犯行刑,因为国家并没有规定说执行死刑一定要使用什么方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选择,有的使用注射死刑,有的使用枪决,使用枪决的有的是打后脑,有的是打心脏,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个问题简单,死刑马上执行没什么说的,但如果死刑缓期两年这个人基本就死不了了,意思就是是死刑,两年后执行,而如果这个人两年内没有在犯法等不良问题且表现很好就不再执行死刑也就是改无期了,基本就保住命了,想想一个判了死刑的人肯定是在监狱里,在监狱的两年他也没有机会再犯法了,所以只要缓期基本就死不了了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22岁那年夏天,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对,不是警车,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这一天终于来了。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人都快搞成神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后来得知,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市一看”,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这是一个“过渡监室”,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当然,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和我一样,提着裤子打着赤脚。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 ,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我假装没听见,走近让他再说一遍。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知道我不对劲,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看守交代,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就是一块大木板,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动弹不得。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踉跄着停住脚步,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毫无光彩。算上我一共11个人,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是晚上,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其他人都躺着靠着,他却坐着在看书。他脸色惨白,双手戴着手铐,连着一根铁链子,铁链子还连着脚镣。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让我们马上睡觉,不准交头接耳。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这个是重刑犯监室,一个死缓,三个无期,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当然,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是个厨师,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刑法》里面有规定,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最多维持原判。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最后上诉被加刑了。本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加成了死刑,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然而,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杀不已平民愤。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小谢还有一次机会,那就是申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也越来越烦躁,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当然不是怕他跑了,而是怕他自杀。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一刻也没有停。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他能否自救?又过去了四个月,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脸色更加的惨白了,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也更加的沉默寡言,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一天早上,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按照惯例,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正在疑惑间,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肩挎长枪的武警。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上面写着两个字“执法”,我一下子就胆怯的。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会不会是搞错了。正想着,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他看了下我的脚。停住了,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头耷拉在肩膀上,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这一刻,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晚上,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吃不下去……总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可能你偷别人东西,把对方头打破了,牙齿打掉了。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忍的。我讲述的只是个例,原则上上诉不加刑,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基本上是不会执行死刑的。我们这里还真有被执行了的,那是因为在关押期间,又发现了她新的犯罪事实,实际上,没有到两年,她就被执行了,那是新的犯罪事实被重新判决的结果。那也是一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直接提现,也是验证了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如果不是一个盗窃犯的落网,她可能会活下来,甚至,后半生,在监狱里养老,也有可能,风烛残年的时候出狱,但是,那个盗窃电动车的家伙出现,使她不再有机会苟延残喘。一个很偶然的事情,一个下了班的民警,看到有人偷一辆电动车,就进行了抓捕,那个家伙在跑出二里地后,被赶来的民警,和交警按倒。审讯室里,办案民警惊喜的得到另一桩大案的线索,这个小偷除了供认了几起偷车的事实,还立功心切,揭发了他认识的一个人杀人的犯罪事实,那个人受雇于一个女子,杀害了一名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而这个女子,就是前面提到过的涉黑罪犯,她和他老公双双被判了死缓,这次,一起走到了绝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过了事,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那些痕迹,会随着时间,慢慢暴露出来,指不定什么契机,就要了你的小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在牢里把死缓犯喂肥二年之后,再拖出去午门斩首呢?一,通俗地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还是是死刑!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并不像死刑犯是立即执行死刑的。如果再说清楚一点,那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叫死缓犯,而死刑犯则就是一点生的希望都没有了!死刑犯是真的会死翘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也就是说这种死缓犯是可S但不需要立即被执行死刑,可以给死缓犯二年的生死考验期。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验期内认罪悔罪,并且积极劳动改造,还频频表现良好,那么,经监狱管理局考核通过后,死缓犯就可减为无期徒刑。这个时候,死缓犯就不怕被毙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终于活了下来,救了自已一条命!二,死缓犯如果屡教不改,在二年缓刑期间,死缓犯还是动不得的要动,碰不得要碰,并且在监狱里还时不时的捶人,生产劳动就像鬼一样的鸟蛋歪歪。那么,此死缓犯就比较危险了。也许,还真的二年考察期过后,这死缓犯就真正了成了一个待毙的死刑犯。说直白点,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察期内,死缓犯还动不动暴力相向,在想着越狱,或者是想挖地洞遁入空门后逃跑,要不就要消极怠工,那么,二年过后,这死缓犯说不定真的会上路到西天去取经。三,事实上,没有哪个死缓犯不爱惜的羽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一般来说,出于对生的无限向望以及对亲人的思想,死缓犯最后都成功地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当然,死缓犯也要感谢人民政府给其的生的机会和不S之恩,否则,死缓犯早就挂了。小结:本题其实就是一道死缓犯的生与死的选择题!如果死缓犯执迷不悟,继续作恶多端,那么,结果就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砰砰砰”……朋友,您说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呀?枪决使用的都是步枪,弹夹里面只有一发子弹,执行死刑的枪手有三名,主枪手,副枪手以及监督员,其中主枪手跟副枪手的枪里面都是一发子弹,监督员是使用手枪,子弹不止一发,死刑执行的时候,正常情况下,主枪手基本上一枪就可以解决问题,副枪手补枪的机会都非常少。执行死刑用的是什么枪呢,使用的是步枪,在上个世纪下半叶,我国大量装备了56式步枪,在执行枪决的时候,也是使用这种步枪进行,特别是在八十年代开始的严打,使用的就是56式半自动步枪进行,主枪手射击后转身离开,法医检查是否死亡,没有死副枪手上去补枪。或者主枪手枪械发生故障没办法使用,也是由副枪手上去执行,56式半自动步枪是使用执行枪决最多的枪支,因为跨越了三次严打,执行的死刑犯枪决数量太多了,对着后脑勺或者心脏就是一枪,绝大多数情况下基本上都是一枪解决,少有补枪的可能性。毕竟补枪的杀伤力大,7.62毫米口径打到人身上,特别是重要的核心部位,一枪的杀伤力足以让一个人瞬间死亡,毕竟是仿制苏联的SKS半自动步枪,威力非常巨大,用来执行死刑打在重要部位,基本上没有活着的可能性,这种步枪直到九十年代末期开始才被81式自动步枪取代。81式又称八一杠,是中国第一代自主研发的神枪,八十年代初大量投产,在对越自卫反击战当中就有使用这种武器,同样是7.62毫米子弹家族成员,取代了老迈落伍的56式半自动步枪,同样在死刑现场也取代了56式,成为了近二三十年来枪决的主要枪械。使用步枪进行枪决,原因在于补枪的威力大,以及杀伤力强,而枪决的要求是一枪结束犯人性命,短时间内死亡减少痛苦,像冲锋枪或者手枪都没有步枪的这样杀伤力,没办法有效一枪解决问题不让犯人半死不活的肉体挣扎的痛苦,补枪的杀伤力足够,只要打的准就可以做到一枪解决,所以枪决使用步枪。就算1997年引进注射死刑后,不少地方开始使用注射死刑来取代枪决,但是呢还有不少地方还在使用枪决进行死刑犯行刑,因为国家并没有规定说执行死刑一定要使用什么方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选择,有的使用注射死刑,有的使用枪决,使用枪决的有的是打后脑,有的是打心脏,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个问题简单,死刑马上执行没什么说的,但如果死刑缓期两年这个人基本就死不了了,意思就是是死刑,两年后执行,而如果这个人两年内没有在犯法等不良问题且表现很好就不再执行死刑也就是改无期了,基本就保住命了,想想一个判了死刑的人肯定是在监狱里,在监狱的两年他也没有机会再犯法了,所以只要缓期基本就死不了了各地有不同的看押方式,甚至一个省也有不同。中级法院判死刑回看守所按规定必须戴镣铐(也有重大刑事犯在预估肯定判死刑的未经审判戴镣铐的),死刑犯进号后一般安排两人为一组值两小时的班专门看护,经二审和高法复核后七天内执行,一般死刑犯不知道具体执行日期,待提出监室才知道(部分地区是两个武警站在监室门口,一边一个架着膀子),到大厅单独房间后一碗鸡蛋面,然后由劳动号的在押人员把镣砸开更衣,由狱警上法绳(接见亲属有上绳后也有卸镣铐前的),最后在看守所内移交给法院直至驶出看守所大门方为结束(大多数是在看守所内宣读复核完成一系列程序后直赴刑场,也有个别押赴法院再走个过场),暴力严重杀人者一般在执行前都能接受这个现实都表现的比较坦然,认为终于了结了对精神上也是个解脱,上法绳时两个裤腿上都要扎绳,其目的是防止大小便失禁,失禁并不完全是害怕的表现,而是灵魂出窍大脑一片空白无法控制自己的生理现象,所以说在执行时他们没有任何思维和想法,有也是紧张紧张再紧张!像魏振海在临刑前仰天大笑的仅个例而己!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22岁那年夏天,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对,不是警车,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这一天终于来了。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人都快搞成神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后来得知,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市一看”,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这是一个“过渡监室”,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当然,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和我一样,提着裤子打着赤脚。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 ,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我假装没听见,走近让他再说一遍。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知道我不对劲,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看守交代,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就是一块大木板,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动弹不得。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踉跄着停住脚步,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毫无光彩。算上我一共11个人,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是晚上,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其他人都躺着靠着,他却坐着在看书。他脸色惨白,双手戴着手铐,连着一根铁链子,铁链子还连着脚镣。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让我们马上睡觉,不准交头接耳。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这个是重刑犯监室,一个死缓,三个无期,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当然,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是个厨师,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刑法》里面有规定,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最多维持原判。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最后上诉被加刑了。本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加成了死刑,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然而,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杀不已平民愤。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小谢还有一次机会,那就是申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也越来越烦躁,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当然不是怕他跑了,而是怕他自杀。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一刻也没有停。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他能否自救?又过去了四个月,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脸色更加的惨白了,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也更加的沉默寡言,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一天早上,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按照惯例,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正在疑惑间,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肩挎长枪的武警。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上面写着两个字“执法”,我一下子就胆怯的。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会不会是搞错了。正想着,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他看了下我的脚。停住了,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头耷拉在肩膀上,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这一刻,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晚上,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吃不下去……总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可能你偷别人东西,把对方头打破了,牙齿打掉了。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忍的。我讲述的只是个例,原则上上诉不加刑,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基本上是不会执行死刑的。我们这里还真有被执行了的,那是因为在关押期间,又发现了她新的犯罪事实,实际上,没有到两年,她就被执行了,那是新的犯罪事实被重新判决的结果。那也是一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直接提现,也是验证了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如果不是一个盗窃犯的落网,她可能会活下来,甚至,后半生,在监狱里养老,也有可能,风烛残年的时候出狱,但是,那个盗窃电动车的家伙出现,使她不再有机会苟延残喘。一个很偶然的事情,一个下了班的民警,看到有人偷一辆电动车,就进行了抓捕,那个家伙在跑出二里地后,被赶来的民警,和交警按倒。审讯室里,办案民警惊喜的得到另一桩大案的线索,这个小偷除了供认了几起偷车的事实,还立功心切,揭发了他认识的一个人杀人的犯罪事实,那个人受雇于一个女子,杀害了一名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而这个女子,就是前面提到过的涉黑罪犯,她和他老公双双被判了死缓,这次,一起走到了绝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过了事,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那些痕迹,会随着时间,慢慢暴露出来,指不定什么契机,就要了你的小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在牢里把死缓犯喂肥二年之后,再拖出去午门斩首呢?一,通俗地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还是是死刑!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并不像死刑犯是立即执行死刑的。如果再说清楚一点,那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叫死缓犯,而死刑犯则就是一点生的希望都没有了!死刑犯是真的会死翘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犯,也就是说这种死缓犯是可S但不需要立即被执行死刑,可以给死缓犯二年的生死考验期。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验期内认罪悔罪,并且积极劳动改造,还频频表现良好,那么,经监狱管理局考核通过后,死缓犯就可减为无期徒刑。这个时候,死缓犯就不怕被毙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终于活了下来,救了自已一条命!二,死缓犯如果屡教不改,在二年缓刑期间,死缓犯还是动不得的要动,碰不得要碰,并且在监狱里还时不时的捶人,生产劳动就像鬼一样的鸟蛋歪歪。那么,此死缓犯就比较危险了。也许,还真的二年考察期过后,这死缓犯就真正了成了一个待毙的死刑犯。说直白点,如果死缓犯在二年的考察期内,死缓犯还动不动暴力相向,在想着越狱,或者是想挖地洞遁入空门后逃跑,要不就要消极怠工,那么,二年过后,这死缓犯说不定真的会上路到西天去取经。三,事实上,没有哪个死缓犯不爱惜的羽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犯,一般来说,出于对生的无限向望以及对亲人的思想,死缓犯最后都成功地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当然,死缓犯也要感谢人民政府给其的生的机会和不S之恩,否则,死缓犯早就挂了。小结:本题其实就是一道死缓犯的生与死的选择题!如果死缓犯执迷不悟,继续作恶多端,那么,结果就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砰砰砰”……朋友,您说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呀?枪决使用的都是步枪,弹夹里面只有一发子弹,执行死刑的枪手有三名,主枪手,副枪手以及监督员,其中主枪手跟副枪手的枪里面都是一发子弹,监督员是使用手枪,子弹不止一发,死刑执行的时候,正常情况下,主枪手基本上一枪就可以解决问题,副枪手补枪的机会都非常少。执行死刑用的是什么枪呢,使用的是步枪,在上个世纪下半叶,我国大量装备了56式步枪,在执行枪决的时候,也是使用这种步枪进行,特别是在八十年代开始的严打,使用的就是56式半自动步枪进行,主枪手射击后转身离开,法医检查是否死亡,没有死副枪手上去补枪。或者主枪手枪械发生故障没办法使用,也是由副枪手上去执行,56式半自动步枪是使用执行枪决最多的枪支,因为跨越了三次严打,执行的死刑犯枪决数量太多了,对着后脑勺或者心脏就是一枪,绝大多数情况下基本上都是一枪解决,少有补枪的可能性。毕竟补枪的杀伤力大,7.62毫米口径打到人身上,特别是重要的核心部位,一枪的杀伤力足以让一个人瞬间死亡,毕竟是仿制苏联的SKS半自动步枪,威力非常巨大,用来执行死刑打在重要部位,基本上没有活着的可能性,这种步枪直到九十年代末期开始才被81式自动步枪取代。81式又称八一杠,是中国第一代自主研发的神枪,八十年代初大量投产,在对越自卫反击战当中就有使用这种武器,同样是7.62毫米子弹家族成员,取代了老迈落伍的56式半自动步枪,同样在死刑现场也取代了56式,成为了近二三十年来枪决的主要枪械。使用步枪进行枪决,原因在于补枪的威力大,以及杀伤力强,而枪决的要求是一枪结束犯人性命,短时间内死亡减少痛苦,像冲锋枪或者手枪都没有步枪的这样杀伤力,没办法有效一枪解决问题不让犯人半死不活的肉体挣扎的痛苦,补枪的杀伤力足够,只要打的准就可以做到一枪解决,所以枪决使用步枪。就算1997年引进注射死刑后,不少地方开始使用注射死刑来取代枪决,但是呢还有不少地方还在使用枪决进行死刑犯行刑,因为国家并没有规定说执行死刑一定要使用什么方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选择,有的使用注射死刑,有的使用枪决,使用枪决的有的是打后脑,有的是打心脏,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个问题简单,死刑马上执行没什么说的,但如果死刑缓期两年这个人基本就死不了了,意思就是是死刑,两年后执行,而如果这个人两年内没有在犯法等不良问题且表现很好就不再执行死刑也就是改无期了,基本就保住命了,想想一个判了死刑的人肯定是在监狱里,在监狱的两年他也没有机会再犯法了,所以只要缓期基本就死不了了各地有不同的看押方式,甚至一个省也有不同。中级法院判死刑回看守所按规定必须戴镣铐(也有重大刑事犯在预估肯定判死刑的未经审判戴镣铐的),死刑犯进号后一般安排两人为一组值两小时的班专门看护,经二审和高法复核后七天内执行,一般死刑犯不知道具体执行日期,待提出监室才知道(部分地区是两个武警站在监室门口,一边一个架着膀子),到大厅单独房间后一碗鸡蛋面,然后由劳动号的在押人员把镣砸开更衣,由狱警上法绳(接见亲属有上绳后也有卸镣铐前的),最后在看守所内移交给法院直至驶出看守所大门方为结束(大多数是在看守所内宣读复核完成一系列程序后直赴刑场,也有个别押赴法院再走个过场),暴力严重杀人者一般在执行前都能接受这个现实都表现的比较坦然,认为终于了结了对精神上也是个解脱,上法绳时两个裤腿上都要扎绳,其目的是防止大小便失禁,失禁并不完全是害怕的表现,而是灵魂出窍大脑一片空白无法控制自己的生理现象,所以说在执行时他们没有任何思维和想法,有也是紧张紧张再紧张!像魏振海在临刑前仰天大笑的仅个例而己!那时候,我们县死刑犯多由武警二中队执行,二中队退役的一个叔叔后来在采购站工作,我们爱听他讲抓坏人的故事,其中就讲到了执行枪决任务。他说,无论多么穷凶极恶的犯人,临死的时候,他们就把他们当人看,该保障的权利给予保证,有时候,也会在行刑前,安慰他们,以平复他们的心情,保证任务顺利完成。记得有个女犯叫“节连梅”,恰好,我们邻居也姓节,因为跟女犯同姓,搞得我看到他也居然有点害怕,这是后话,我们先说说“节连梅”——那个退役武警说,节连梅的罪行是用老鼠药毒死了他的丈夫,据说是因为忍受不了长期的家暴,而家暴这事儿又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她毒死亲夫却是证据确凿的,所以很快判了死刑。在等待行刑审核的日子里,还算平静,执行前会见家属时,看到了两个孩子,情绪忽然激动起来,嚎啕大哭,害得女警们都流了眼泪。激动的情绪一直延续到公判大会会场,一个劲儿的念叨,说自己太冤,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临上刑车前,我们的女警告诉她,你别闹,你一哭闹,孩子更难受,别吓着孩子好吗?她忽然安静下来,只默默的流泪……我们的女警拿了精致的木梳,一寸一寸的给她梳头,梳了很久,帮她整理衣领,轻轻的抚摸她的后背,对她说: 我们都理解你的心情,你要好好的上路。她点点头,说谢谢。那个女犯临刑前的样子我好像看过,在南关水道窑厂执行的,她下车前还扫了一眼人群,无数个面孔,却没有一张脸,是她的孩子,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人叫她妈妈,她的孩子,也永远失去了妈妈。人生在世,要懂得不和烂人纠缠,必要时远离或报警,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烂人同归于尽,是不明智的。但事到临头,谁又能完全清醒?武警退役叔叔说,其实,要被执行的人,到生命最后一刻,都是怕死的,也都有很多话想说,到生死分界线上,很多话说了也没有用了。有个抢劫犯用锤子杀害了一个老人,只得到了五块钱。临刑时,他哭得直不起腰来,脑袋快趴到车顶上了,我们的法警把他的脑袋扶起来,对他说,再坚持一会儿,再坚持一会儿,马上就到了,他含糊不清的说:别让俺娘看见。临死的时候,他惦记的是他娘,而他杀死的老人,又是谁家的父亲呢?他是被拖下车的,他的两条腿软得像泥巴,浑身散发着屎尿味道,枪一响,他就向前扑倒在地上,好像终于不用直起身子了,趴在地上的样子好像终于如愿以偿。
5,死刑犯为什么在刑行前要打封闭针
封闭针会打到骨头里进行麻醉,这样死囚犯就不会再被枪毙的时候发疯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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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看守所死刑犯生活谁照顾
这个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看守所民警一般安排在所内服刑的表现较好的人犯照顾,同时还要监视,以防止出现任何意外 。看守所关押的一般是嫌疑人,原则上不允许探视及收寄信件、物品,但可以请律师代为探望。
8,死刑犯2充血的介绍
《死刑犯2:充血》是由Monolith开发及SEGA出版的一款电子游戏,游戏平台包括PS3及XBOX360。《死刑犯2:充血》是《死刑犯:罪恶起源》的续集。《死刑犯2:充血》2008年3月11日在北美地区发行,2008年3月27日在澳大利亚及2008年4月4日在欧洲发行。
9,刑法全文2016死刑犯是注射死还是枪毙
不是刑法的规定,而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现在注射是主流。
10,死刑犯2充血到底有没有pc版
在采访过程中相关人员透露《死刑犯2:充血》会有pc版本,不过要在游戏机版发行之后,过些时日才发行pc版,pc版会有一些新的内容 这段话是从《死刑犯2:充血》的官方论坛发现的 此前官方只正式公布有ps3和xbox360版,所以一些官方论坛会员在询问是否有pc版,而且还是有相当一些人期待pc版的 还未推出,时间问题
11,一间牢房中关了两名犯人其中一个因偷窃要关一年另一个是强盗
然后就执行死刑 然后就执行死刑 然后就执行死刑 然后就执行死刑 然后就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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