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天记手游九尾狐哪里,网友称择天记演技靠鹿晗和吴倩支撑
作者:本站作者有个称作青丘的国家,哪里有九尾狐。这个描述和九尾狐非常相似,不过有九个头,老虎的爪子,其他和九尾狐非常相似,但不是九尾狐,后人可能有误读的地方。(九尾狐剧照)根据东汉赵晔《吴越春秋》记载,大禹在涂山曾经遇到白色九尾狐,大禹说:白者,吾之服也。
纣王是昏君吗?
绝对不是昏君帝辛,这是他的称号,而纣王是后来人给加上去的。导致商朝灭亡的根本原因,从我的了解,就两点。第一,王权和神权的斗争。王权和神权的斗争在中国见到的不多,但是西方世界表现的就淋漓尽致了,十字军东征就是典型的代表,谁不服从神权为代表的宗教管理,谁就要灭亡。在商朝时代,很多线索都指向了神权和王权斗争的苗头。
史书上记载,帝辛的祖爷爷经常干的一件事,就是拿弓箭射天,最后这哥们被雷电劈死了。开始当个笑话看这段历史,后来越了解,越清楚,帝辛的祖爷爷可不是傻子,没事就组织老百姓看他拿弓箭射天?多傻的行为?他还屡次去做?其实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给老百姓传递一个信息,老天不可怕,看看,我不是还是在挑衅老天,这不是啥事没有么?他就是告诉老百姓,别信那些巫师祭师的迷信说法,老天不可怕,别被忽悠了。
为什么一个皇帝要专门做这事?其实就是当时的祭师或是巫师已经蛊惑了老百姓,并且已经威胁到了王权统治。可惜的是,帝辛的祖爷爷的死,被雷劈死,反倒是在助长了巫师和祭师迷信宣传。当时就讲,看看吧,得罪老天,就会被劈死,老天才是可怕!大家快来信仰我们祭师,我们祭师可是可以跟老天沟通的。从周朝皇帝的称呼上,就看出来神权已经胜出,在商朝,皇帝叫人皇,是跟天帝一个级别的。
但是,到了周朝,皇帝就自降身份,叫天子。这一个身份的转变,不难看出来,里边的宗教因素的存在,不然谁没事给自己降一个辈分?第二个原因就是诸侯世家阶层的反对抗。帝辛当时做了一个重大的改革措施,就是重用平民,将就的是能者上,庸者下。这个措施现在看也没有什么,但是在当年,那可是把诸侯世家得罪光了。官职、权利一直都在诸侯世家手里,阶级固化严重,老百姓永无出头之日,土地兼并严重,诸侯和世家越做越大,老百姓越来越穷,帝辛就决定改革。
自古以来,改革者的下场都不好,都被既得利益的阶层严重反对。人家世世代代都要把持政权,世世代代的拥有土地和财富,你这么一改革,一下就可能要消失。特别是官职,那些诸侯和世家竟然要跟他们看不起的平民竞争官职,这让他们诸侯和世家接受不了。帝辛的改革就是动摇了诸侯世家的稳固地位,所以就联合起来造反!所以,从表面看起来,帝辛就是一个众叛亲离的角色。
商纣王是暴君吗?
纣王帝辛是商朝的最后一个君王,被周所灭后,周人一直将“最不人道的君王”的名号强加于他。但我们认真研究历史的真实状况,会发现这是一桩冤案。周人说纣王宠信女色,残害忠良、囚禁贤人、酒林肉池等,但这些不是当年汤伐夏时列举的夏桀的罪状吗?孔子的大弟子子贡说,“帝辛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
其实真实的纣王还是很有作为的。纣王即位前,国家大事大祭司说了算,王室内部争斗得一团乱麻,周边方国又不断作乱,特别是中原王朝的世敌东夷人又入侵商朝的地盘。帝辛即位后,先提拔贤能,替代王室政敌,实行政教分离,掌管“问卜”大权的大祭司从此变成了只能做祷告的牧师。稳定了后方,帝辛开始大规模地征鬼方、平西羌。《封神演义》上的“闻仲征北海”就是帝辛征鬼方,给后人留下跟纣王没关系的印象,其实,闻仲此人根本就是杜撰人物。
在纣王执政的年代,商朝的疆域面积几乎扩大了一倍,东夷被打得节节败退,使商朝势力延伸到江淮地区。这么大的贡献却被骂了几千年,实际上就是因为周朝的历史很长,一个被黑了800年的人,向翻案非常难。况且周朝是中国确立古代社会世界观、价值观体系的重要时代,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和伦理意识是在那个时代确立的。所以,类似于“助纣为虐”这样的词语早就在中国人心理刻下了深深的文化烙印。
《伪装者》中明台为什么会爱上程锦云?
明台为什么会爱上程锦云,如果一句“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不能说服你,那么或许可以从他为什么没有爱上于曼丽说起。在遇到程锦云之前,明台先遇到的是于曼丽,两个人在训练营里从胡争高下到惺惺相惜,明台甚至为了于曼丽硬闯刑场、为了她放弃了回复自由的一丝机会。原以为这就是爱情,但是即便有再多的关心,明台也不曾把爱说出口。
而后来,他遇到了程锦云,从第一面起,就展现出了俏皮、撩人的一面。于曼丽也很优秀,但是明台和她相遇的时候,她是阴冷抑郁的,她的心里只有复仇。不可否认的是明台一开始是被她吸引的,但是爱情的萌芽在训练营的高强度训练和于曼丽的郁郁寡欢中,还未萌芽就注定溃烂。爱情是美好的,但是于曼丽一开始带给明台的就只有沉重和压力,这样的感情是会让人选择逃避的。
而程锦云不一样,她是大家闺秀,有教养,有信念,她的生活里充满了阳光。和程锦云在一起,虽然经常是为了在惊险的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但是这种任务中的压力不是程锦云给的。程锦云给他的只是一个有趣的独立自主的女性的形象。而且随着明台思想逐渐的升华,他和程锦云的心是在逐渐靠近的,这种从一开始被外貌、性格吸引,到最后同心共梦的感情其实是最理想的。
一个人的命真是天生注定,老天安排好的吗?
2007年,一个19岁的女孩被人用麻药捂住嘴弄走,2017年才被解救。男的比她大接近三十岁,回来的四年时间里,她潜意识里还是把他当自家男人,好几次准备偷偷溜去找他,后来她自述,被打怕了,患了严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天不挨骂挨打,她不舒坦,也不习惯。为此,她觉得很丢脸,但她一时半会儿克服不了。她家境富裕,长在二线城市,也不是傻白甜,大人更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灌输安全意识,因此,她对陌生人有着与生俱来的抗拒。
当时,被掳走的原因是她去登山,晚霞漫天,层林尽染,而且她还是大二学生,锻炼是她每天的必修课,那座山她闭着眼也记得路,恰恰这成了她的噩梦开端,而且山一点都不陡峭,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不知道是不是她运气不好。总之,厄运降临。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城里女孩,她听不懂那家人的方言,刚被拐卖到那儿的时候,那家人连比划带猜,她也大概明白了一些,无外乎,你是我们花钱买来的,你要听话,老太婆说,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儿媳妇儿了,然后,她指着一脸沧桑的中年男子说,这是我儿子,以后就是你男人了,她也很乖觉,痛哭流涕,下跪,求他们一家子,可惜那家人就是铁石心肠。
她说,只要放了她,父母会给他们几倍的酬金,别看那家人没文化,可是,他们认准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你是我花钱买来的货物,货物的处置权归我 。女孩眼看无望,那就绝食。想死,随便你。就在她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时候,男的把她强暴了,按她的说法就是,她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被摆在祭坛成了待宰的羔羊,而侩子手是不会在乎羔羊的死活的,他们只需要这样一个仪式,把羔羊划归为自己的禁脔和所有物。
眼看自己寻死觅活这样依然逃不脱了魔爪,她放弃了挣扎,估计初期斯德哥尔摩就此形成。她开始吃饭,下地干活儿,她啥都不会,被太阳晒得像非洲人,没有防晒霜,没有面膜,就连水也稀缺,要跑到几里地去担水,而且水质还不好。他们不习惯刷牙,洗澡也不怎么洗,男人一身酸臭味儿,让她作呕。更让她作呕的是,她怀孕了。那家人高兴死了,连忙给她买了一身新衣服,简单的搞了一个结婚典礼,她木讷的任凭“公婆”“丈夫”的摆布,一言不发。
她终于获得了短暂的自由。那就是手上的绳子被解开了,因为她有孕了,她以为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趁某一天深夜,她带球逃跑了,没等她跑远,一家子追了上来,看在她怀孕的份上,只是打了她几耳光,踢了几脚,没打她肚子,没怀孩子的时候,肚子经常被踢。这次惩罚加重,用链子锁上她,还逼她给男人改口,用当地方言称呼他,顺便给她赐了一个怪里怪气的名字。
让她习惯这个名字。她不愿意,耳光上脸。在这种情况下,她被日复一日的折磨洗脑,她居然认可了这种生活方式,仿佛她就是他们家明媒正娶的老婆,她也是自觉自愿的嫁给那个半百之年的男人的。这个可怕的噩梦一直没有醒。从第一个孩子出生,到流产第二胎,怎么流产的?是干农活的时候摔下坎子流产的,然后那家人就打她,说她是故意不生孩子,让她跪在地上几个小时。
用鞭子抽打她。但凡她只要做不好事情,那家人就骂她,是不是皮子紧了,想松皮子等等。回到家里后,她很不习惯,她居然怀念那个可怕的地方,想回去,她爸妈苦口婆心眼泪汪汪,她什么都知道,但她就是不长记性。还几次买票准备去那儿,幸好她爸妈时时刻刻盯着她,才让她没走成。后来,她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谈到,自己真的是丢尽了大学生的脸面。
满肚子学问有屁用,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遇到穷山恶水那种地方的人,你有劲没处使,有没地方说,人家根本就不给你讲孔孟之道。他们更喜欢直抒胸臆,简单粗暴。刚满33岁的她,无所适从。10年的囚禁生涯,让她仿佛和现代文明剥离开来,没人嫌弃她,也没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但她就是融入不了其中。她哀伤,痛恨,却又无可奈何。
她爸妈按时带她去看心理医生,现在的她已经好得多了,至少不会嚷嚷着要去那个鬼地方了。有人说,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命是什么?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一种伪科学。实际上,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很多人握一手好牌却打得稀烂。有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的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掉进深渊,而不自救,反倒怨老天爷不公平,这才是最可怕的。
很多人在生活不顺心的时候就会信命,仿佛这种似是而非的东西才能安慰自己的失落感。才让自己的不如意有了一个解释和借口,实际上,信命运只是人们甩心灵包袱的一种方式。命运,即宿命和运气,是指事物由定数与变数组合进行的一种模式,命与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命为定数,指某个特定对象;运为变数,指时空转化。就像文中女主人公,她是大学生,本来有着美好未来,结果中断自己美好人生的恰恰是一场猝不及防的厄运。
《封神演义》里有多少真实历史:纣王真那么昏庸?
商朝兴盛,是承接了原始部落联盟国家大夏王朝,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历史车轮,取而代之大夏王朝了。何况,大商王朝,本来就是大夏王朝内部的一个强大部落联盟。而到了商末,也就是纣王这一代,奴隶制已经不符合时代的发展,提升生产力,就是给奴隶更多自主性,提高他们的生产力和能动性,成为必然。可是,纣王不可能有先见之明,于是,商朝内部的大周王朝,也像当初商国一样发展了起来。
这对比这下,此消彼长,逐渐的,大周王朝就取代了商朝。纣王,谈不上昏庸,而且,就算以《封神演义》来看,他的绝大多数决定,都是对的。而且,他也一直重用功臣和能人。朝堂上虽然有一些不堪,但战略是没错的,用人也是没错的。但可惜,这是即将到来的封建制向奴隶制的宣战,生产力的代沟是巨大的,纣王和他的臣将们再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时代的车轮。
颛顼、帝喾、尧、舜、禹和黄帝的世系关系是怎么排列的?
几乎所有中国人都知道“三皇五帝”这一说法,但要理清楚这几位中华文明先祖的具体关系,还真的不容易。三皇即伏羲氏、女娲氏和神农氏,唐代的史学家司马贞曾经写过《三皇本纪》,作为汉代史学大家司马迁《史记》的补充;而《史记》的第一篇,就是《五帝本纪》,指的是黄帝、颛顼(zhuān xū)、帝喾(kù)、尧、舜;禹,就是我们熟知的大禹,他是夏朝的创始者,所以也称为夏禹。
三皇、五帝、大禹,他们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其中,神农氏也就是炎帝,他和黄帝并称“炎黄”,是华夏文明的始祖,所以咱们都叫“炎黄子孙”。作为二十四史的第一部,《史记》为啥从五帝开始写起?这跟司马迁的学术性格有关。在他看来,“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即各家叙说黄帝,文字已经不够典雅、合理了,士大夫们也很难说得清楚;他本人也曾赶往全国各地搜集这方面的资料,但都莫衷一是、各不相同;甚至连《尚书》中,记录的也是尧以来的情况。
所以,如果没有具体史料的支撑,再往之前的三皇更加像传说,真伪莫辨、似是而非,司马迁本着慎重的治学态度,没有把他们写进严肃的史书。因此,作为中国文明的记录,《二十四史》记载的第一位人物,就是黄帝,即从“五帝”开始。但即使如此,对于黄帝、颛顼、帝喾记载的仍旧不是那么详细,直到尧、舜开始才相对全面。“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即五帝和夏禹都是来自同一个家族,只是国号有所区别而已,以彰显他们各自的功业。
而当初被黄帝取代的,则是炎帝。黄帝姓公孙、名轩辕,据称他天赋异禀、身在襁褓中就会说话。他的主要成就,就是率领部族在阪泉之战击败炎帝部落,促成了炎黄联盟;后来,炎黄联军在涿鹿击败蚩尤,确立了炎黄部落对广大中原地区的占据。从此之后,诸侯都尊奉公孙轩辕做天子,取代了炎帝神农氏,这才诞生了“黄帝”的名号(有土德之瑞,而土色为黄)。
此后,炎黄部落逐渐融和壮大,并且逐渐吸收东夷,形成了上古大华夏部落联盟,中国进入了华夏时代。黄帝一共有25个儿子,其中有14个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姓氏。其中正妃嫘祖所生的儿子名为昌意,后来被封为诸侯;而昌意的儿子名为高阳。在黄帝死后,他的孙子高阳登上帝位,这就是颛顼帝。颛顼为人沉稳多智、通情达理,他带领人们因地制宜种植庄稼、豢养牲畜;并且还顺应自然规律推算出历法,为后世所沿用。
到了战国时期,秦人在这一基础上制定了《颛顼历》,统一天下后推行到全国,到了汉初更是成了正统的历法。此外,颛顼还制定礼义、教化万民,率领人们祭祀鬼神,初步形成了一套文明体系。而下一位五帝——帝喾,则是黄帝的曾孙、颛顼的侄子。黄帝有个儿子名叫玄嚣,玄嚣之子名为蟜极,蟜极的后代名叫高辛,而高辛,就是帝喾。据说高辛跟黄帝一样生而有灵气,一出生就叫出了自己的名字,30岁时接替颛顼登上帝位。
他明察秋毫、知人善任,处处顺从民意、为百姓着想,恩威兼施、讲究信誉,广为人民信服和爱戴;他探索天象,划分四时节令,极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帮助农耕文明进入新时代。据称,在他的治理下,当时的中原社会富足,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了上古时期的太平盛世。帝喾的儿子中,挚、放勋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在帝喾死后,首先是挚接任,放勋在15岁时被封在唐国(今山西临汾市),辅佐自己的兄长。
但帝挚没干出什么成绩,随后由放勋接位,这就是帝尧。因为封地是唐,所以也叫唐尧。尧首次创建了国家政治制度,取代了以往的松散部落联合体,并且还按照工作内容任命专职的官员,这是历史的伟大进步,为推动华夏文明迈进奴隶制奠定了基础。他还完善了天文历法,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等节气都在那个时候正式明确;同时,还首次将一年定为366天,每三年设置一个闰月,以此调整历法和四季的关系。
这样一来,那时的农时再也没出现过误差,中华农耕文化出现了巨大的飞跃。此外,酿酒、围棋都是在尧时期发明的,龙图腾也是由他确立。同时,尧注重道德治国,他的理想人格成了后世君主的楷模。“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 孔子对尧的赞美,也让他逐渐成了儒家精神上的始祖。尧之所以被后世尊奉,还因为他以天下为重,开创了一件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举动——把帝位禅让给舜。
这是一次划时代的壮举,毕竟从黄帝到尧,华夏的帝位一直在黄帝家族内部代代相传,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早已约定俗成。但在帝尧看来,这并不是完美的制度,由于自己的儿子丹朱为人愚顽、凶恶,其他的也不足以带领天下苍生百姓,因此,他的视野已经跳出直系亲属、扩大到四海。此时的四岳(分管四方的诸侯,四个人)则推荐了舜。
但当初正是由于听信四岳,尧才任命鲧前去治理水患。但最终鲧治水九年,也没有取得成效。鉴于这一失败案例,尧决定自己对舜进行考察、培养。舜是黄帝的八世孙,血脉关系是这样的:黄帝→昌意→颛顼→穷蝉→敬康→句望→桥牛→瞽叟,瞽叟的儿子名为重华,他就是舜。自从穷蝉之后,这几代人都地位低微,舜被四岳举荐时,只是一个在河边打鱼、制陶的小伙子,因为由于远近闻名的孝行才被四岳看中。
对于舜的考察,一共历时两个阶段,耗时28年。起先,帝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还让九个儿子随时对其进行观察考核。从此,穷小伙舜的命运从此改变,成了帝尧家族的成员,地位今非昔比,为今后的执政奠定了基础。这一去就是20年,舜受到了亲人、宾客的广泛认可。随后帝尧开始了第二轮测试,逐渐放权给舜,让他代理天子之职。
舜按照尧的指示巡视四方,他为人低调,深受舆论好评。整整8年中,他全心全意辅佐帝尧,此外为了平民愤,还曾诛杀/流放了名声极差的共工、讙兜、三苗和鲧(所谓的四凶),进一步树立自己的威信。通过28年的磨合交接,当帝尧驾崩后,舜服丧三年后正式接位。“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为了全天下人的利益,尧果断舍弃了自己的儿子丹朱,由此创造出了让后世膜拜不已的“禅让”制。
“家天下”变成了“天下为公”,这无疑是一种伟大而可贵的进步。事实证明尧的选择极为英明,舜在位期间虚心纳谏、任人唯贤,促进了百业兴旺、政通人和。晚年,他也听从四岳的建议,把帝位禅让给成功治理了水患的大禹。自此之后,尧舜成了后世推崇备至的圣王楷模,“为尧舜”,几乎成了对一个封建帝王的最高褒奖。而禹,本名叫文命,他是是黄帝的玄孙、颛顼的孙子、鲧的儿子。
他为人聪明机智,“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也就是说,道德高尚、仁爱可亲、言而有信。凭借这些品质,加上成功治理了洪水,他被四岳推荐给舜,成了下一任的君主。禹继承天子之位后,国号为夏后,被视为夏朝的开端。他起先把大臣皋陶定为帝位继承人;不久后皋陶去世,禹又挑选了益。但在禹死后,鉴于辅政时间太短、天下人心并不向着自己,益于是把帝位让给了广受拥戴的启(禹的儿子),自己躲进深山。
《山海经》中的“青丘”指的是一个地方,还是“九尾狐”的代称呢?有何依据?
《山海经》中的“青丘”指的是一个地方,而不是九尾狐的代称,只不过这个地方特产是“九尾狐”。《山海经》中关于青丘的记载。一、《山海经.南山经》中曾经有这样的记载:又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 ,其阳多玉,其阴多青雘(huo)。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有鸟焉,其状如鸠,其音若呵,名曰灌灌,佩之不惑。
.......涂山氏后期就居住于青丘国。翻译一下:向东行三百里,有一座山叫青丘山,山朝阳的一面盛产玉石,山阴面多产一种青色的矿物颜料。在山中有野兽,有九条尾巴(九尾狐),其叫声如婴儿叫,能吃人,吃了九尾狐的肉可以不受邪气侵扰。山中有鸟,形状如同斑鸠,它的叫声如同大声呵斥人的声音,鸟名叫灌灌,佩戴这种鸟的羽毛就不会被蛊惑。
......涂山氏后期就居住在青丘之国,这个涂山氏是大禹(尧舜禹的大禹)妻子的氏族。(九尾狐剧照)根据东汉赵晔《吴越春秋》记载,大禹在涂山曾经遇到白色九尾狐,大禹说: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九尾狐据估计应该是涂山氏的氏族的图腾,大禹于是娶涂山氏的女娇,离开十个月后,生下了启,也就是夏启了。
二、《山海经.海外东经》中记载:青丘国在其北,其狐四足,九尾。在青丘山的北面有青丘国,哪里有四条腿,九条尾巴的狐狸。记载非常简洁。(韩国九尾狐剧照)三、《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有青丘之国,有狐,九尾。有个称作青丘的国家,哪里有九尾狐。四、《山海经.东山经》记载: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九首、虎爪,名曰蠪蛭(long zhi),其音如婴儿,是食人。
这个描述和九尾狐非常相似,不过有九个头,老虎的爪子,其他和九尾狐非常相似,但不是九尾狐,后人可能有误读的地方。《山海经》中的《大荒东经》和《海外东经》应该是类似于对之前文章补充的,非常简练。(九尾狐形象)汉代辞赋大家司马相如在他的《子虚赋》中提到了青丘这个地方:秋田乎青丘,彷徨乎海外。意思是秋天在青丘打猎,自由漫步在海外。